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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國語文學會 |
語文建設通訊第92期 |
2009 年 8 月 |
外国人名的汉译
—— 从“莎朗·斯通”的翻译谈起
尹代秀*
2008年 5月24日,美国女影星“Sharon Stone”在法国戛纳出席公开活动时,面对记者的采访,竟然声称我国四川发生的地震是一种报应。此语一出,立即在全球范围内引起强烈的舆论反响。因此“Sharon Stone”这个名字一时之间成为报纸、网络上高频出现的词语。
外国人名一般是名在前,姓在後。翻译人名时选字是很有讲究的,由于汉字同音字很多,选字时更需要好好斟酌。翻译女性人名,绝大多数译名有专用字,而翻译男性人名则没有专用字。翻译女性人名的专用字有时带有特定的偏旁,这些偏旁在中国一般都为女性取名时所选用的。人们一看到这些字,马上就会意识到这是女性的名字。这些偏旁主要有如下几个:
女字旁,例如:
娜:Anna 安娜、Donna 唐娜… 妮:Annie 安妮、Janet 珍妮特…
娅:Lucia 露西亚、Sophia 索菲娅… 娃:Eve 夏娃、Eva 伊娃…
王字旁,例如:
玛:Margaret 玛格丽特、Emma 埃玛… 琳:Caroline 卡罗琳、Parline 波琳…
珍:Jane 珍妮、Janet 珍妮特… 珊:Susan 苏珊、Susanna 苏珊娜…
草字头,例如:
莉:Lily 莉莉、Amelia 阿米莉亚… 莎:Elizabeth 伊丽莎白、Martha 玛莎…
莲:Lilian 莉莉莲… 茜:Cathie 凯茜、Cathy 凯茜…
还有其他一些女性化的字如:
丝:Frances 弗朗西丝、Luth 露丝。 黛:Diana 黛安娜、Dina 黛娜…
“Sharon”在外国人名中是女性的名字,所以翻译时采用有标记的字“莎”,翻译为“莎朗”或“莎伦”都是不错的。“Stone”按英语原来的意思翻译过来为“石头”,意译的结果并不像人名。其实许多外国人名如果用意译的办法翻译过来根本就不像是人名,所以通常采用音译法来翻译外国人名。“Stone”翻译为“斯通”,并不是很理想的翻译语音。因为“斯通”与“私通”一词谐音,容易引起不好的语音联想。“拿破仑”这个名字翻译地也并不理想。它选用一般不作名字使用的“拿”和“破”两个字,组合之後让人颇感怪异。其实翻译成“纳珀仑”也许更好一些。这一译名据说曾闹过笑话。清末民初之时,一个丝毫没有接受过西方文化教育、并有又非常排斥西洋思想的学究式名人,在读到法国英雄人物“拿破仑”时说:“这算什么英雄?中国历史雄人物都是“力拔山兮”、“力扛九鼎”,而法国英雄却只能“拿个破轮”,这也算个英雄?”
“Sharon Stone”在中国大陆被翻译为“莎朗?斯通”,但在新加坡则被翻译为“莎朗?史东”。名的翻译是一样的,姓的翻译却不同。例如:
1. 莎朗?史东电影将遭杯葛。《新加坡联合早报》
2. 莎朗?史东遭 Dior 弃用,CNN 讥讽:这也是报应!《新加坡联合早报》
在香港,“Sharon Stone”也被翻译为莎朗?斯通,与大陆一致。例如:
1. 莎朗?斯通道歉忏悔,表示愿意参与震灾救援活动。(凤凰网)
2. 上海电影节不邀请莎朗?斯通,迪奥已撤广告。(星岛环球网)
在台湾,“Sharon Stone”也被翻译为莎朗?斯通。例如:
1. 莎朗?斯通果然疯了,莎朗斯通代言品牌宣布弃用其广告。(台海网)
2. 莎朗?斯通裸露上身度假意大利。(台海网)
实际上,很多外国人名在中国各个地区翻译是不一样的。例如前美国总统Reagan 在大陆被翻译为“里根”, 在台湾被翻译为“雷根”, 在香港被翻译为“列根”。前英国首相 Thacher 在大陆被译为“撒切尔”, 在香港却被翻译为“戴卓尔”。这是由于汉语中存在大量的同音字,加上地区方言以及传统习惯的影响,各地区又没有形成音译人名的统一标準,所以音译後同一个名字经常有不同的写法。
一般来说, 翻译外国人名有两种情况: 现实人名的翻译和文学作品中的人名翻译。就现实中的人名翻译而言, 主要是规範的问题。外国人名的翻译主要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 首先要符合行业标準的原则。外国人名翻译,都必须统一实行我国新华通讯社译名室编写的《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及其附录“世界各国及地区语言、民族、宗教和人名翻译主要依据”等行业标準。
2. 符合名从主人的原则。人名的翻译一般采用音译法, 这就要求人名的翻译应以各自所在国家的官方或通用语言的标準语音为準音进行翻译,即我们应该用标準的普通话来音译外国人名。
3. 符合约定俗成的原则。即使有些翻译的人名属于误译或者翻译得并不理想也不再正名。如上所说的“拿破仑”的翻译并不理想,但已被广泛的接受和使用,所以不需再更改。
目前外国人名的翻译还是比较混乱的, 这是由于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出比较完善地、可以共同遵循的外语人名汉字翻译的準则。因此解决译名规範问题迫在眉睫。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国内、国际间的交流日益频繁。译名的不同将会给人的带来视听上的混乱,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笔者认为,汉语地区国家之间,国家内部各地区之间应该尽快对外来人名的翻译达成共识,制定统一的标準。只有这样, 才能使外国人名的翻译规範化, 这不仅是一种对专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这也是一种对读者、对姓名的主人负责的表现。
* 尹代秀女士, 宁夏 银川市 北方民族大学文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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