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國語文學會 語文建設通訊第92期 2009 年 8 月

 

《歷史語言香港論壇》第6-8期 選輯, 2009年1月- 4月

[編注:以下繼續刊出原載香港中國語文學會《歷史語言香港論壇》第

6-8期(2009年1-4月)的文章選輯。]

香港教育學院 張炳良校長的公開信 姚德懷
香港教育學院升格為大學的問題引起了社會上的討論。《明報》2009年2月22日的“社評”點出了一個重要方面, 這裏引述該社評的大小標題如下, 供大家思考:

升格不應單求名稱改變? 貴能提升質素解決問題
單一學科的大學並非主流? 升格應名副其實
科研須為香港教育服務? 切勿本末倒置取悅國際

“社評”又指出:“現時全港約八成新入職的小學教師是教院的畢業生, 四分之一新任中學教師也是來自教院, 教院絕對是香港教師的最大來源”。
因此, 培養出高素質的教師, 造福下一代, 應該是教院首要任務。

教學語言是目前大家關注的問題。長遠來說, 教育學院應該更主動參與解決。對此《明報》社評沒有深入涉及, 本人試就此問題向教院提出以下設想:

1. 教院收新生時可請申請者說明畢業後希望可用何種語言教中/小學:粵語?普通話?英語?至少要選兩種語言。
2. 學生畢業前應有考核:學生是否已有能力用自己選定的語言任教中/小學。
3. 每年收新生時應有配額:
(1) 選未來教學語言為“粵語 + 普通話”的定額。
(2) 選未來教學語言為“粵語 + 英語”的定額。
(3) 選未來教學語言為“普通話 + 英語”的定額。
香港社會既然提倡雙語 (甚至三語), 以上要求應是合理的。退一步來說, 如果上述要求太高, 也可採取單語制。即每年新生入學時應選定一種未來中/小教學語言:?? 粵語?普通話?英語?每種源流 (stream) 均有一定配額, 畢業前要先有嚴格考核。

再從香港實際情況出發, 一般老師用粵語教學應無問題。問題是他們是否可用普通話英語教學。因此我這裏再補上一句標題作為總結:

教院畢業生應該有用普通話/英語教學能力。

感謝張炳良校長的回信

姚主席德懷先生惠鑒:……
來函重點提及有關香港教學語言問題。作為本地唯一專注師資培訓的院校, 本校自然責無旁貸。本校的語文學院已開展多項研究探討, 舉辦研討會, 邀約本港學者、學校團體, 以至政府及其他相關持份者共同討論, 集思廣益。上月二十八日舉行的“微調教學語言政策研討會”得到各方的積極參與, 探討教學語言實施的方案, 聽取不同持份者的意見, 並得以廣泛報導。有關教師的語言培訓, 自去年起, 本校已開始探討如何改善校內之語言環境, 提高本校學生兩文三語的能力。目前在教院 學術委員會下, 設有“語文政策檢討委員會”, 由語文學院院長陳國球教授領導各專家成員, 深入研究各種課程之 文要求, 設計相應的策略和實施方法。其中 先生提到學生於畢業前的考核與我們的構思不謀而合, 我們正積極考慮設定結業語文水平測試, 要求畢業生的英語普通話達到一定的標準。至於函中陳述各項具體建議, 對我們也很有參考價值, 我們將會於“語文政策檢討委員會”會議中認真討論及研究其可行性。感謝 先生和香港中國語文學會的寶貴意見。……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 香港教育學院校長 張炳良教授 謹啟
副本送:香港教育學院副校長(學術)及首席副校長李榮安教授
香港教育學院 語文學院院長陳國球教授

正“形”、 正“音”和 正“義” ????  姚德懷
單周堯 教授2008年12月6日在本會講演, 題目是“正字 與 正音”, 引起熱烈的討論。(見“華語橋”http://huayuqiao.org。) 我們曾說:“演講精采, 討論熱烈。講題範圍牽涉甚廣, 值得以後持續研討。”本文便是“續論1”, 且談三點。
1. 例:偏旁“辶”。這個偏旁該是“辶”還是“辷”, 筆畫又是多少?各種字典詞典因出版時地說法不一, 且舉數例:
?《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2007香港教育局) 用“辶”(左上1點, 4畫)
?《新華字典》, 北京。“辶”算3畫。
? 台灣 字詞典左上有用1點的, 有用2點的。
鄺健行 先生在“記 黃華表 先生‘大一國文’課二三事”一文 (見《誠明古道照顏色——新亞書院 55周年紀念文集》中記述1960年左右 新亞書院 黃華表 主任教“大一國文”要求同學毛筆抄書, 要“合規矩”, 否則扣分。如“近字”, 偏旁一定要寫兩點, 寫一點便錯了。……並流傳一個“佳話”, 某同學抄錯了二十幾個字, 先生打他“負分數”。
(比較:半個世紀前, 英語 Dictation, colour 寫成 color 一定扣分。現在 香港 學校請“外籍人士”(native speaker) 教 英文, 只求“外籍”, 不問何籍, 不問何處的 native, 他們寫 colour 還是 color 呢?)
2. 漢字分“形”“音”“義”。嚴格來說, 應該研究 正‘形’、正‘音’、正‘義’。?? 字典/詞典對多音字的“音”有排序, 對多義字的“義”也有排序, 惟獨對同字的異“形”好像沒有排序。大概 中國人(比如 黃華表 先生)特別注重和崇拜字“形”。他們認為這個“形”只能定於一, 不能有“形1”、“形2”、“形3”……。我們已在《語文建設通訊》裏提倡漢字“字位”理論, 我們認為應該為字的各異形排序。
3. “正字”問題之外, 還有“正詞”問題(包括 正詞形、正詞音、正詞義)。也應該為詞的各異形、異音、異義排序。
“正詞義”例:今天2008年12月12日《明報》報道“同志社群”想租用巴士遊行不遂, 發惡(我的話)在巴士上貼橫額抗議!我們不談同性戀問題。但同性戀者長期侵佔霸用“同志”詞位, 這個問題如何解決?(住霸王屋的, 政府可下令驅逐; 住久了, 政府也許只能黙認了!人霸佔 釣魚台; 據說按照《國際法》, 霸久了, 將來也可能成了主人了!佔霸王“詞位”的該怎麼辦?怎麼辦?)
日本 京都有“同志社大學”(Doshisha University), 歷史悠久。國人常常望文生義:國人會不會認為“同志社大學”是“同性戀者大學”呢?

“彦”和“彥”
老師籌備學生團到台灣去學習交流, 先帶學生到中華旅行社去辦入台證, 遇上了麻煩。原來某同學姓名有“彥”字。但是香港身份證上用的是“彥”, 護照上卻用“彦”, 一人兩名, 入台證辦事處說沒辦法, 只好請某同學到台灣時試辦“落地簽證”。
事實上“彥”和“彦”屬同字位異形。香港《中華規範字典》, 用“彥 (彦)”, 這表示“彦”是“簡化字”, 其實“彦”是新字形的“規範字”。這個例子再次說明,《中華規範字典》憑什麼能稱“規範字典”?
再用我們多次說明過的同字位排序法 (以前的例子如“迪”“迪”“廸”均屬同一字位), 可為“彥”“彦”排序 (例如用電報號碼) 如下:1750.1 彥; 1750.2 彦。
兩字形屬同一字位。學校、銀行、口岸都應接受, 這樣才能利民便民:user-friendly, student-friendly, traveler-friendly, ……。

“法國大革命”與“The French Revolutions”
香港歷史博物館舉辦“法國大革命”展覽, 响往已久。三月中旬, 抽空前往參觀。未到大門, 遠遠望見展覽標牌, 上寫“法國大革命 The French Revolutions”, 就覺得不太對勁:為什麼英文最後多了一個標記多數的“s”?因為一般理解,“法國大革命”便是指唯一的1789年爆發的大革命。
一進門看了說明, 就明白原來展出內容是有關十八、十九世紀法國的幾次革命:1789-1799年的法國大革命; 1830年的七月革命; 1848年的二月革命, 和 1871年的巴黎公社
顯然, 中文譯名是錯了, 是否應該改為:
十八、十九世紀法國的幾次革命 或 法蘭西的多次革命
或 近代法國革命 或“法國革命 s”或 其他?
據說該項展覽即將移往北京展出。是否應該有更準確的中文名稱, 以免觀眾覺得, 中英文相比還是要以英文為準
附記:該項展覽雖然也有關於1871年巴黎公社的內容, 但似乎沒有介紹1871年5月27日 Père-Lachaise 公墓的最後一役。[短篇小說“最後一課”的作者都德 (Alphonse Daudet, 也譯為“多德”) 曾寫短篇小說“拉雪茲神父公墓戰役”(La Bataille de Père-Lachaise)。前兩年有一部法國影片 (忘片名), 由 16 個以巴黎為背景的短片組成。其中一短片便是以 Père-Lachaise 為背景。可知, Père-Lachaise 應是巴黎的“景點”之一, 可惜少為人知。]

?香港“通識”試題系列? 孔子 與 耶穌的對話

  試題:孔子說:“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耶穌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 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和合本《聖經?路加福音》6:31)
(1) 試論述以上兩句話的異同, 並舉例說明。
(2) 天主教 思高本《聖經》注說:耶穌這節話已遠遠超過儒家“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的道理。試述你對這個注的看法。

變、假、騙
據報載, 日本選出了2008年度的日本 字為“變”, 我們不妨加上幾個字, 成為“變、假、騙”, 對此大家都能舉出許多例子, 不必在此添蛇足了。
2008年是“假、騙”年, 這也就打破了香港人對“八、發”的迷信。內地改革開放後, 逐漸染上了港式“八”者“發”也的迷信。許多其他迷信也都死灰復燃。現在該是清醒清醒的時候了!我們是不是可以改說:八者發也, 發者騙也, 無發無騙!?

中國人的歧視:對內和對外
2009年2月6日《明報》有“報辱上海人引抗議”一文, 說上海《新民晚報》刊出一篇文章, 指“說上海話是沒有文化的表現”, 引起當地人不滿。據說此事已引起上海市領導關注並處理此事件,《新民晚報》刊出致歉聲明。
上述文章裏有這麼一段話:
“新上海人, 浦東密集度最高, 辦公大樓裏最多。到浦東, 尤其是陸家嘴, 都說普通話, 說上海話是沒有文化的表現, 有點像美國土著紅種人”。
引起不滿的是“說上海話是沒有文化的表現”這句話。當時的具體語境怎樣, 我們不清楚, 但接着的“有點像美國土著紅種人”這句話確有歧視性, 但是上海人好像沒有理會。
我們謹代表中國人民, 向美國 土著紅種人致以萬分的歉意!(希望有人說我們不能代表中國人民!)

《歷史語言香港論壇》第6-8期選輯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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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關於“柑 橘 橙 桔”?? [台北] 李學勇

 

  常見有人談“柑、橘、橙、桔”等字的問題, 我們在70年前早就發生, 我們中央大學教授曾勉 (勉之, 與省之為兄弟) 本為柑橘專家, 也曾討論這個問題。可是中國多年戰禍, 曾先生未能發揮所學, 反而使原台北帝國大學的田中長三郎獨佔亞洲柑橘界, 甚為可惜!
我來台大, 獲得不少田中長三郎的文稿, 也了解世界柑橘情勢, 對於“柑、橘、橙、桔”也有個人偏見。
綜觀整個華南, 無處不產柑橘, 且各有名產。如廣東新會橙、廣西沙田柚、福建的閩橘、江西及長沙的蜜橘、浙江的溫州蜜柑、黃岩蜜橘。由於柑橘類果樹, 自古栽培, 各地自有名種, 名稱也不相同。實際上在植物學上只有 Citrus nobilis (包括柑、橘、橙) 及 C. grandis (柚及文旦)。現今各種學名都只是變種 (varieties)。可是在園藝及商業上, 各品種 (變種) 因風味及外形各有不同, 價格也各異, 所以何處稱為“橙”、何處稱為“柑”或“橘”, 都不必也無法統一。只要把品名之前把地區名稱註出, 就不會發生混亂。例如:
廣東新會香水橙  美國華盛頓臍橙(上海稱花旗蜜橘)  廣東潮州蕉柑
四川廣柑  日本溫州蜜柑(日本早年從溫州移入)  福建金皮橘
浙江黃岩蜜橘(稱“木地早”)  台灣柳橙(為自廣東移入)現簡為柳丁
台灣椪柑  台灣桶柑  海南四季橘  廣西沙田柚  
台灣麻豆文旦(為白柚的突變種) 曼谷文旦(為白柚的突變種)

  總之柑、橘、橙三個字很難有統一的定義, 只要把產地註明, 沿用各地(本土)方言, 市場上就不會誤解。
至於“桔”(本為桔梗的名稱 jié) 本義與柑橘並無瓜葛, 只是為省筆劃而偷懶的習慣, 不可故意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