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國語文學會 語文建設通訊第98期 2011 年 8 月

 

 

应该编製能反“複用简化字的《简繁汉字对照表

 

 

读了第97期上胡百华的文章,觉得所言极是。採用繁体字时必须注意:一些现在当简化字看待的字,原本是传承字,在繁体字文本中也使用。部分简化字和繁体字并非一一对应,这是简繁字体转换中的难点。胡百华建议把这类字称为“複用简化字”,引入这一名词有其需要。

“卜,斗,干,后”,笔画简单,《简化字总表》中是只作为简化字列在表中的,但是它们在繁体字文本中也使用。这类字就是“複用简化字”。而现在无论《简化字总表》还是《简繁汉字对照表》都未能反映“複用简化字”的存在,这是一个缺陷。

《简繁汉字对照表》如能照胡百华所建议的模式编制:前一字为简化字,後跟的是外加方括号的相应的多个繁体字/传承字,就能反映这一情况,从而能减少在书写繁体字时发生错误。但愿贵刊能早日编製并公布这样的一份对照表。

                                  [上海] 林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