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論衡》總第24期 (2014年6月)
古代文體價值論之再估價
歐明俊
「文體價值」是指各具體文體的價值,有別於「文學價值」即不同文體的共同價值。古代文體價值是一大系統,體現在各個方面。文體價值論是古代文體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歷代學者所論有許多真知灼見,亦有偏頗處。本文試做系統探討,對其再估價。
一
古代文體價值觀念獨具民族文化特色。正統文人認為,「經」的價值至高無上,地位獨尊,任何文體皆無法比擬。從文體的本源著眼,所有文體均可溯源至「五經」,或者說正是「五經」生成了眾多文體。劉勰《文心雕龍•宗經》曰:
經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鴻教也。故象天地,效鬼神,參物序,制人紀,洞性靈之奧區,極文章之骨髓者也……故論、說、辭、序,則《易》統其首;詔、策、章、奏,則《書》發其源;賦、頌、歌、贊,則《詩》立其本;銘、誄、箴、祝,則《禮》總其端;紀、傳、盟、檄,則《春秋》為其根。並窮高以樹表,極遠以啟疆,所以百家騰躍,終入環內者也。
顏之推《顏氏家訓•文章》曰:
夫文章者,原出「五經」:詔、命、策、檄,生於《書》者也;序、述、論、議,生於《易》者也;歌、詠、賦、頌,生於《詩》者也;祭、祀、哀、誄,生於《禮》者也;書、奏、箴、銘,生於《春秋》者也。
宋濂〈《
徐
教授文集》序〉曰:「夫自孟氏既沒,世不復有文。賈長沙、董江都、太史遷得其皮膚,韓吏部、歐陽少師得其骨骼,舂陵、河南、橫渠、考亭五夫子得其心髓……斯文也,非宋之文也,唐虞三代之文也,非唐虞三代之文也,『六經』之文也。文至於『六經』,至矣盡矣,其殆無愧於文矣乎!」 以為北宋五子之文上追三代,可以比侔「六經」,「六經」即文,且是「至文」。
古人正統觀念,文章只是道德、政事、經術之「餘」,分品第等級。古代「四部」,經最高,史次之,集部最低,子為「異端」。「經」為「本」,在「經」面前,文學只是「末」,價值低下。戴震〈與方希原書〉曰:「得足下手書,言足下大肆力古文之學,僕嘗以為此事在今日絕少能者,且其途易歧,一入歧途,漸去古人遠矣。古今學問之途,其大致有三:或事於義理,或事於制數,或事於文章。事於文章者,等而末者也。」 讀或研究經、史、子、集,態度不同,明代宋懋澄〈與家二兄〉曰:「吾妻經、妾史、奴稗而客二氏者,二年矣,然侍我於枕席者文、賦,外宅兒也。」
而各文體又有高下尊卑之分,文至尊,其次詩、賦,其次詞,其次曲,小說更是等而下之。這點只要看《四庫全書》收錄標準、範圍和比重即可明瞭。關注〈《石林詞》跋〉曰:「右丞葉公,以經術、文章為世宗儒。翰墨之餘,作為歌調,亦妙天下。」 丁澎〈《定山堂詩餘》序〉曰:「文章者,德業之餘也,而詩為文章之餘,詞又為詩之餘。然則,天下事何者不當用其有餘者哉……詩餘者,《三百篇》之遺而漢樂府之流系,其源出於詩。詩本文章,文章本乎德業,所謂詩餘為德業之餘,亦無不可者。」 正統文人多以詞為「詩餘」,曲為「詞餘」,「詩餘」、「詞餘」的「命名」即有其隱含的價值判斷,即認為詞不如詩,曲不如詞。如《四庫全書總目•集部•詞曲類總序》曰:「詞、曲二體在文章、技藝之間,厥品頗卑,作者不貴,特才華之士以綺語相高耳。然《三百篇》變而古詩,古詩變而近體,近體變而詞,詞變而曲,層累而降,莫知其然。究厥淵源,實亦樂府之餘音,風人之末派。其於文苑,同屬附庸,亦未可全斥為俳優也。」 「附庸」二字正反映了主流文學觀對詞、曲的態度。《四庫全書總目》在存目中僅著錄張可久和王九思的散曲集,〈《張小山小令》提要〉且斥關漢卿等人寫散曲「可謂敝精神於無用」, 散曲的價值比詞更低。姚華《論文後編•目錄下》第四亦認為:「詞與曲同源,詞者詩之餘,曲者詞之餘也。」 實際上即認為曲不如詞。「詩餘」、「詞餘」觀念,是站在正統文學立場上的文學「退化」觀,反映出復古、崇古觀念。這樣評判詞、曲價值,與文學史實際並不相符。
在古代文體譜系中,常以文體排列先後順序暗示文體的價值高下。《文選》以賦、詩、騷、七先於詔、冊、令、教、策、表等文體,而宋人對此持有異議。趙文〈《文選補遺》序〉述陳仁子《文選補遺》曰:「以為詔令,人主播告之典章;奏疏,人臣經濟之方略。不當以詩賦先奏疏,矧詔令?是君臣失位,質文先後失宜。」 因此《文選補遺》將「詔誥」置於書首。《三國志文類》分詔書、教令、表奏、書疏、諫諍、戒責、薦稱、勸說、對問、議、論、書、箋、評、檄、盟、序、祝文、祭文、誄、詩賦、雜文、傳等二十三門,各文體中,詔書是「王言」,最為尊貴顯赫,位居首位,體現了以王權政治為本位的文體價值秩序,政治色彩濃厚。真德秀《文章正宗》雖不是以體敘次的總集,但其文體的排列次序與《文選》大相徑庭,首列「辭命」體,曰:「漢世有制,有詔,有冊,有璽書,其名雖殊,要皆王言也。文章之施於朝廷,布之天下者,莫此為重,故今以為編之首。」 而將「詩賦」置之末類,「辭命」類「獨取《春秋》內、外傳所載周天子諭告諸侯之辭、列國往來應對之辭,下至兩漢詔冊而止」,收入詔、告、諭、赦令、賜書、遺書、璽書、丹策、賜策、策問等「王言之體」的文章。對於將「詩賦」歸於末類的編纂方式,清王之績評曰:「西山《正宗》亦列詩賦於敘事、議論後,誠以詩賦雖可喜,而其為用則狹矣。」
二
歷代文人多輕視貶斥「時文」。時文在明憲宗成化以後與清代,與八股文同義,李漁〈《笠翁餘集》自序〉敘述清初狀況曰:「三十年以前,讀書力學之士皆殫心制舉業。作詩、賦、古文辭者,每州郡不過一二家,多則數人而止矣,餘盡埋頭八股,為干祿計。是當日之世界,帖括時文之世界也。」 顧炎武〈生員論〉曰:「國家之所以取生員,而考之以經義、論、策、表、判者,欲其明『六經』之旨,通當世之務也。今以書坊所刻之義謂之時文。捨聖人之經典、先儒之注疏與前代之史不讀,而讀其所謂時文。時文之出,每科一變,五尺童子能誦數十篇,而小變其文即可以取功名……故敗壞天下之人才……夫然後寇賊奸宄得而乘之,敵國外侮得而勝之。」 顧氏《日知錄•擬題》曰:「愚以為八股之害等於焚書,而敗壞人才有甚於咸陽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餘人也。」《日知錄•程文》曰:「唐之取士以賦,而賦之末流最為冗濫;宋之取士以論策,而論策之弊亦復如之;明之取士以經義,而經義之不成文又有甚於前代者。」 梁份〈復賀天修書〉曰:「蓋制科取士,三百年來,豪傑士亦出其中。然所學非所用,童而習之,以至老死,皆無用之空言,故不足以得真才,而適售其偽。又取之不必公,文運日衰,士氣日弱,學校未廢而廢莫或過之矣。」 尤侗〈艮齋雜說〉卷三曰:「或謂楚騷、漢賦、晉字、唐詩、宋詞、元曲,此後又何加焉。余笑曰:只有明朝爛時文耳。」 抨擊八股文不遺餘力。廖燕〈明太祖論〉曰:「故吾以為明太祖制義取士,與秦焚書無異,特明巧而秦拙耳,其欲愚天下之心則一也。」 閻若璩反思明代歷史,曰:「三百年文章、學問,不能直追配古唐、宋及元者,八股時文害之也!」 徐大椿〈道情•時文歎〉曰:「讀書人,最不齊。爛時文,爛如泥。國家本為求生計,誰知道變做了欺人技。三句承題,兩句破題,擺尾搖頭,便道是聖門高弟。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宋皇、漢祖是那一朝皇帝?案頭放高頭講章,店裏買新科利器。讀得來肩背高低,口角噓唏。甘蔗渣兒,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負光陰,白白昏迷一世。就教他騙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氣。」 對時文八股,可謂及盡挖苦諷刺之能事。
「桐城派」多重古文而輕時文。方苞致慨於時文是章句無補之學,而力勸他的友朋後進與時文決絕,〈與章泰占書〉曰:「使能絕意於時文,以從所當務(指用力於古文),雖古人不難至。」 吳汝綸早年工時文,後來反思傳統教育的弊端,認為那是愚民教育,光緒二十四年(1898)
五月十五日
,〈與李季高〉尺牘中主張「廢去時文,直應廢去科舉,不復以文字取士。」
平心而論,八股時文自有其價值。明清不少文人看重自己時代的八股文,給予高度評價。茅大芳〈《鄉試小錄》序〉主張:「先之經術以詢其道,次之論、判以觀其學,次之策時務以察其才之可用。詩、賦、文辭之誇乎靡麗者,章句、訓詁之狃於空談者,悉屏去之。」 李贄〈童心說〉曰:「詩何必古選,文何必先秦?降而為六朝,變而為近體,又變而為傳奇,變而為院本,為雜劇,為《西廂》曲,為《水滸傳》,為今之舉子業,皆古今至文,不可得而時勢先後論也。」 推崇八股文為「至文」。艾南英〈答楊淡雲書〉曰:「弟以為制義一途,挾『六經』以令文章,其或繼周,必由斯道,今有公評,後有定案。吾輩未嘗輕恕古人,後來亦必苛求吾輩。使有持衡者,衡我明一代舉業,當必如漢之賦、唐之詩、宋之文升降遞變,為功為罪,為盛為衰,斷斷不移者。則兄以為今日置我輩於功乎、罪乎?」 王思任〈《唐詩紀事》序〉曰:「一代之言,皆一代之精神所出,其精神不專,則言不專。漢之策、晉之玄、唐之詩、宋之學、元之曲,明之小題,皆必傳之言也。」 焦袁熹〈答曹諤庭書〉曰:「明三百年詩道之衰,仰晞宋人,未敢以季孟相許,而況於唐人乎?其力能與唐人抵敵無毫髮讓者,則有八股之文焉。」 焦循盛讚八股文,將其與弈、詞曲並稱為「造微之學」,〈時文說一〉云:「余嘗謂學者所輕賤之技而實為造微之學者有三:曰弈,曰詞曲,曰時文。」 八股時文不僅有實用價值,亦有文學價值、思想價值。
姚鼐也認為文體本身無雅俗高卑之分,批評時人輕視八股時文,〈《陶山四書義》序〉曰:
論文之高卑以才也,而不以其體。昔東漢人始作碑誌之文,唐人始為贈送之序,其為體昔卑俗也。而韓退之為之,遂卓然為古文之盛也。古之為詩者,長短以盡意,非有定也;而唐人為排偶,限以句之多寡。是其體使昔未有而創於今世,豈非甚可恥笑者哉!而杜子美為之。乃通乎《風》、《雅》,為詩人冠者,其才高也。明時定以經義取士,而為八股之體。今世學古之士,謂其體卑而不足為,吾則以謂此其才卑而見之謬也。
直至現代,八股文雖然廢除,但文人學者亦有肯定其價值者。錢基博《現代中國文學史》下編〈新文學〉論邏輯文曰:「就耳目所睹記,語言文章之工,合於邏輯者,無有逾於八股文者也。」 周作人〈論八股文〉說:「八股是中國文學史上承先啟後的一個大關鍵,假如想要研究或瞭解本國文學而不先明白八股文這東西,結果將一無所得,既不能通舊傳統之極致,亦遂不能知新的反動的起源。」
古代尺牘是私人書信,是親友間私下傳遞資訊、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種應用文體,與表、疏、上書、箋、啟、教、狀、奏、議等屬官樣文章的「公牘」有本質區別。明清人對尺牘的「文學」特徵有明晰的認識。楊慎、王世貞編《尺牘清裁》,已注重尺牘的清雅特色;陳仁錫編《尺牘奇賞》、張一中編《尺牘爭奇》,看重欣賞尺牘時驚奇解頤的藝術感受。鍾惺〈譚友夏〉一書曰:「奇俊辨博,自是文之一體。以施之書牘題跋、語林說部,當是本色。至於鴻裁大篇,深重典雅,又當別論。」 認為「本色」的尺牘「奇俊辨博」,別是一體,與「鴻裁大篇」即正宗「載道」古文有顯著區別。周亮工《尺牘新鈔•選例》將「文人贈答之篇,一時揮灑之制」的尺牘與「經國大業」的「文章」對舉,強調尺牘「篇無定格,幅不同規。要於抒寫性情,標舉興會」的特質,要「新致宜標,陳言務去」, 指出文人向「以詩、古文為大業」,尺牘「既非吟詠之音,又異縱橫之筆」,但「綢繆雁羽,多屬風人;寄託瑤函,類稱爾雅」。他把「一時揮翰之文,非關著作,或興會所至」的尺牘與風雅之詩相提並論,又強調尺牘要有「理趣」、「風趣」,尺牘雖「小道」,但要「繩檢」,必有關大道,裨益古心。 孔尚任〈與徐丙文〉認為,「詞為詩之餘」,「尺牘亦詩之餘也」。 洪錫豫〈《小倉山房尺牘》序〉引袁枚語曰:「尺牘者,古文之唾餘,今之人或以尺牘為古文,誤也。蓋古文體最嚴潔,一切綺語、諧語、排偶語、詞賦語、理學語、佛老語、考據、注疏、寒暄酬應,俱不可一字犯其筆端。若尺牘,則信手任心,謔浪笑傲,無所不可。」 他嚴分「古文」與尺牘的界限,強調尺牘的文體特徵、文學價值。可見,尺牘是獨立於傳統詩、古文之外的一種別具特色的文體,已受到明清文人的重視,但觀念上視為「詩餘」、「小道」,文體價值是比不上詩、文的。尺牘文體遭到正統觀念的排斥,《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對晚明清初尺牘基本上是否定的。姚鼐也站在正統古文家的立場,認為尺牘一體,有別於正宗古文,梅曾亮〈《
姚姬傳
先生尺牘》序〉引姚鼐語曰:「為文不可有注疏、語錄及尺牘氣。」 把尺牘排斥到「文」的範圍外,實質上是否定尺牘小品的價值。曾國藩以正統古文家自命,在《求闕齋日記類鈔》中,他批評說:「古文中唯書牘竟鮮佳者,八家中韓公差勝,然亦非書簡正宗,此外則竟無可采。」 以古文家的眼光看待尺牘,當然是「鮮佳者」,「竟無可采」。
三
文體有「原生」價值與「衍生」價值之別。不同文體在時人心目中的「原生」價值是不同的。如詞、曲二體,宋人普遍輕視詞,詞的「原生」價值極低,元人不少則重視曲,觀念不同。宋人看重的首先是文,其次是詩,對於新興的詞是鄙視的,認為不登大雅之堂。
歐陽修《歸田錄》卷二載:「錢思公雖生辰富貴,而少所嗜好。在西洛時,嘗語僚屬言:『平生唯好讀書,坐則讀經、史,臥則讀小說,上廁則閱小辭。』」 經史、小說都是「讀」,而小辭是「閱」;讀經、史時正襟危坐,讀小說臥床即可,至於小辭則上廁時閱覽。這裏反映的不僅是錢惟演的文體價值觀,亦間接體現歐陽修及宋代文人的文體價值觀,講究文體的尊卑等級,輕視詞體,小詞等而下之。魏泰《東軒筆錄•佚文》載:
歐陽文忠素與晏公無他,但自即席賦雪詩後,稍稍相失。晏一日指韓愈畫像語坐客曰:「此貌大類歐陽修,安知修非愈之後也。吾重修文章,不重他為人。」歐陽修亦每謂人曰:「晏公小詞最佳,詩次之,文又次於詩,其為人又次於文也。」豈文人相輕而然耶?
晏殊認為歐陽修為人不及其文章,歐陽修輕視晏殊,反唇相譏,認為晏殊詞最佳,詩次之,文又次之,人品最下。古人觀念,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人生價值的實現,道德、事業、文章,輕重有序。而文章各體中,高下尊卑分明。歐陽修把晏殊的成就整個兒顛倒過來,以示蔑視之意。這說明,在他的觀念中,詞的價值是無法與詩、文相比的。魏泰《東軒筆錄》卷五記載,王安石閑日因閱晏殊小詞而笑曰:「為宰相而作小詞,可乎?」 不少文人年輕時填詞,後來成為名家後卻「悔少作」。陸游〈《長短句》自序〉曰:「予少時汩於世俗,頗有所為,晚而悔之,然漁歌菱唱,猶不能止。今絕筆已數年,念舊作終不可掩,因書其首以識吾過。」 胡寅〈《酒邊集》序〉曰:「詞曲者,古樂府之末造也。古樂府者,詩之旁行也。」 是將詞當作詩的衍生文體,是詩的「傍行」和「末造」,地位不及詩。蘇軾的「自是一家」,李清照的「別是一家」,只是對時人過分鄙視詞體觀念的矯正。他們努力將詞與詩並提,正是說明詞的地位低下。
北宋人多輕視詞,稱為「小辭」即「小詞」、「小歌詞」,視為「小道」、「末技」。直到南宋,趙以夫〈《虛齋樂府》自序〉仍說:「文章,小技耳,況長短句哉!」 即是認為,長短句(詞)更是不如「文章」的「小技」。趙與訔〈《白石道人歌曲》跋〉曰:「歌曲,特文人餘事耳。」 理學家更是認為詞是文藝中地位最為低下者,劉克莊〈《黃孝邁長短句》跋〉曰:「為洛學者皆崇性理而抑文藝,詞尤藝文之下者也。」 詞地位低下,因此,有身份的正人君子是不願填詞的。王灼《碧雞漫志》卷二載,萬俟詠自編詞集分兩體,一名《雅詞》,一名《側豔》,後召試入官,「以側豔體無賴太甚,削去之」。 文人一般不願在文集中收入詞作,而另外刊行,實為無文字表述的自我評價,即輕視詞體。宋人將詞與詩相提並論時,亦認為詞不如詩。
宋人觀念上一般輕視詞,而實際上又樂於創作,重視詞。我們今天認為宋詞為「一代之文學」,只是就創作實際而言,不能認為宋人觀念上重視詞,宋詞的「原生」價值是極低的。
宋人輕視詞體,元人卻肯定自己時代的散曲價值。元初劉祁《歸潛志》卷十三曰:「唐以前詩在詩,至宋則多在長短句,今之詩在俗間俚曲也。」 羅宗信〈《中原音韻》序〉曰:「世之共稱唐詩、宋詞、大元樂府,誠哉!」 直接將曲與唐宋詩、詞並列,以抬高曲的價值。虞集〈《中原音韻》序〉曰:「一代之興,必有一代之絕藝足稱於後世者:漢之文章,唐之律詩,宋之道學,國朝之今樂府,亦開於氣數音律之盛。」 更將元曲抬高到與漢文、唐詩、宋理學並列的地位,甚至勝過宋代詞體。元人稱散曲為「大元樂府」、「北樂府」、「今樂府」,而以「院本」、「傳奇」指稱雜劇,是有意識與古之一切合樂可歌的詩歌相區別,這當中自然包括和詞的區別。稱散曲為「樂府」,是尊體的表現,強調散曲可與唐宋詩、詞相提並論。
不同文體在後代的「衍生」價值是不同的。詞、曲二體,金、元以來,部分學者以宋詞為「一代之文學」,詞體價值是後人「追認」的。元人輕詞而重曲,自不必說,明人亦多輕詞而重曲,仍視詞為「小道」「末技」,對曲則推崇備至。如王驥德《曲律》卷四曰:「晉人言:『絲不如竹,竹不如肉』,以為漸近自然。吾謂:詩不如詞,詞不如曲,故是漸近人情。夫詩之限於律與絕也,即不盡於意,俗欲為一字之益,不可得也。詞之限於調也,即不盡於吻,欲為一語之益,不可得也。若曲,則調可累用,字可襯增,詩與詞,不得以諧語方言入,而曲則唯吾意之欲至,口之欲宣,縱橫出入,無之而無不可也。故吾謂:快人情者,要毋過於曲也。」 他認為曲韻律自由,可用方言口語,因而較詞更「漸近人情」、「快人情」,即更能自由地抒發人的感情。他從新、變角度肯定元曲勝過宋詞。不少學者推尊曲體,將曲與詩並列。崇禎時的愛蓮道人於〈《鴛鴦絛傳奇》序〉中說:「詞曲,非小道也。」 閔光瑜〈《邯鄲夢記》小引〉說:「若曲者,正當與三百篇等觀,未可以雕蟲小視也。」 王驥德《曲律》卷四曰:「王渼陂好為詞曲,客有規之曰:『聞之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公何不留意經世文章?』渼陂應聲曰:『子不聞其次致曲乎?』」 這是對以詩、文為正統的主流文學觀的突破,曲的價值和地位得到充分肯定。王國維在〈《宋元戲曲考》序〉中則以「自然」為最高標準,推崇元曲勝過宋詞,將元曲的價值推向極致,這是對「詞餘」觀念的「顛覆」。
陳維崧是清人較早推尊詞體者,他有意救治明以來詞風頹靡之弊,努力擺脫詞為「小道」的傳統束縛,〈《詞選》序〉認為文體之間沒有貴賤之分,詞亦能「存經存史」, 不只是娛樂消遣。為體現自己的詞體觀,他身體力行,謝章鋌《賭棋山莊詞話》卷八稱讚陳維崧創作時敢於「拈大題目,出大意義」, 寫出不少豪邁奔放的「言志」詞。
宋詞中許多詞作的價值被詞學家反復「追認」,原來低的被「追認」抬高,原來的「潛」價值「追認」後變成「顯」價值。「追認」促成了宋代詞作「經典」的形成,如柳永的《雨霖鈴》(寒蟬淒切)、蘇軾的《念奴嬌》(大江東去)、李清照的《聲聲慢》(冷冷清清)、陸游的《卜算子》(驛外斷橋邊)、辛棄疾的《摸魚兒》(更能消幾番風雨)等,此類例子,不勝枚舉。若沒有歷代反復「追認」,意義疊加,價值遞增,詞作便不可能成為「經典」。《全宋詞》中肯定還有一些優秀詞作,但歷代皆無人發現欣賞,沒有「追認」其價值,如同美女「藏在深閨人未識」,有待我們去發現。文體價值的「追認」,無追認為有,低追認為高。
將「宋詞」與「漢賦」、「唐詩」並提,以「宋詞」代表「一代之文學」,是元代以後「追認」的,是對詞體文學價值和文學史地位的「追認」。宋人自己原本十分輕視詞,詞體在宋人心目中的價值和地位無法與詩、文相比,宋代絕無一人認為詞體可代表自己時代「一代之文學」。「曲子詞」在唐五代興起時,是音樂而非文學,重聲曲韻律而輕辭藻文采,供歌唱而非誦讀,是娛樂消遣而非言志、教化,文學價值是後世「追認」的。 「追認」詞為宋代「一代之文學」,自有其「創新」價值和現實意義,但不是詞體價值的「原生態」,沒有將其放在「歷史語境」中評價,宋詞變成後人「觀念」上的「宋詞」,而不是宋人心目中的「宋詞」。宋人自己輕視詞,後人卻硬是代表宋人看重詞,是對歷史「當事人」宋人「自評價」的不尊重。
胡適以「進化論」解釋文學史演進現象,認為新文體必然勝過舊文體,可代表「一代之文學」。他「追認」白話文學為中國文學正宗,「追認」南宋白話詞為詞體正宗,〈南宋的白話詞〉一文中,他認為宋詞和元曲、明清小說等通俗文學的價值超過正統文學的詩、文。 詞、曲之尊,達到極致。〈《中古文學概論》序〉中,他又說:「從前的人,把詞看作『詩餘』,已瞧不上眼了……近三十年中,不知不覺的起了一種反動……於是我們對於文學史的見解,也就不得不起一種革命了。」 胡適確立了現代詞體觀念,對「宋詞」的重視和價值「追認」,是對傳統的主流文學觀的「反動」、「革命」,是完全「顛覆」,自有「歷史進步性」。這時,「宋詞」徹底擺脫了卑下的「身份」,與「唐詩」比肩甚至等值,成為現代觀念中的文學史上的主流文體。將原來被宋人自己輕視的詞體「追認」為文學正宗,宋詞價值大增,這對矯正輕視「純文學」的古代主流、正統文學觀念,是有積極意義的,應充分肯定。但因此「矯枉過正」,認為宋詞勝過宋文、宋詩,代表「一代之文學」,則是與文學史實不相符的。
西方「純文學」觀念,強調文學的抒情性和審美娛樂,文學與政治、倫理疏離,與中國傳統「大文學」觀念不同。西方文學觀念,「詩學」即文學、文藝,「詩學」涵蓋其他文體,中國傳統文學觀念,文章學包括其他文體,散文體最尊最高,中西文學觀念基本上是相反的。現代學者接受西方文學觀念,重詩、詞、戲曲、小說,輕散文,拋棄傳統「大文學」觀念,將古代文體的尊卑等級秩序幾乎全顛倒過來。這正與新文化運動反傳統、反主流,「重新估定一切價值」相一致,故詞體地位大大提升,傳統「小道」、「末技」的卑下詞體,由「邊緣」文體上升為「正宗」文體,地位甚至超過散文。這種觀念影響深遠,至今不衰,今天有必要作學理上的深刻反思。
依主流觀念,如要選出某文體代表「一代之文學」,只能是詩、文,而不可能是其他文體。詩、文在各代都是代表文體,都是「一代之文學」,其「至尊」地位是其他文體無法企及、無法替代的。
四
文體價值是一大系統。文體在傳播與接受過程中價值增、減、變異,大體上看,詞、戲曲、小說三體價值,歷代遞增,「層累」提升。一些應用文體,如詔、策、奏、啟等,則價值「遞降」。文體有顯價值,又有潛價值或隱價值,有些價值長期處於潛隱狀態,又被後人「挖掘」出來。文體價值理解存在個體差異。曹丕《典論•論文》認為文章是「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世」,程頤則認為「作文害道」,極力貶低文章的價值。歷代皆重文言而輕白話,近代裘廷梁〈論白話為維新之本〉則認為「愚天下之具,莫文言若;智天下之具,莫白話若」, 極力讚美「白話」,貶低「文言」。文體價值是絕對性和相對性的統一。
近代文人對小說、詞、曲的重視,具有革新精神與進步意義,但輕視或否定傳統古文的價值,是偏激的。梁啟超認為小說是「文學之最上乘」,這是通過「顛覆」傳統重文的主流觀念,來提升小說的價值,又是對傳統「另類」文學觀念的承繼,如李贄、袁宏道、金聖歎等重視通俗小說的文學價值,袁宏道即認為《水滸傳》比「六經」和《史記》還要高。
歷代「尊體」與「卑體」之爭不斷,可分幾種情況:一是卑視文學各文體,如宋代理學家程頤認為「作文害道」。二是雅文體尊,俗文體卑。三是同一文體尊卑觀念因時因人而異。四是歷代「尊體」運動,如詞、戲曲、小說愈來愈尊,到現代被視為主流文體,是對傳統觀念的「顛覆」。
文體價值有時代差異,不同時代,文體價值不同。陳師道曰:「余以古文為三等:周為上,七國次之,漢為下。周之文雅;七國之文壯偉,其失騁;漢之文華贍,其失緩;東漢而下無取焉。」「退化論」者崇古,厚古薄今,認為「六經」至上,文體去古愈遠愈卑下。何孟春《餘冬敘錄•論詩文》曰:「『六經』之文不可尚已!後世言文者至西漢止,言詩者至魏止,何也?後世文趨對偶而文不古,詩拘聲律而詩不古也。文不古而有宮體焉,文益病矣。詩不古而有昆體焉,詩蓋病矣。復古之作是有望於大家。」 作者論文重散體輕駢體,論詩重古體輕律體,所以輕視東漢後文,晉以後詩,這代表後代不少人的觀點。郎瑛說:「常言唐詩、晉字、漢文章,此特舉其大略,究而言之,文章與時高下,後代自不及前。漢豈能及先秦耶?晉室能草書,至如篆、隸,較之秦、漢,古意遠不及也。唐詩較之晉、魏古選之雅,又不可得矣。」 王世貞《藝苑卮言》卷三曰:「西京之文實。東京之文弱,猶未離實也。六朝之文浮,離實矣。唐之文庸,猶未離浮也。宋之文陋,離浮矣,愈下矣。元無文。」 「退化」論者眼中,新體制的新文學仍沒有地位,也就是認為,一代有一代之文學新體,但這種新文體品格和價值未必高。
不少論者重詩輕文,司馬光〈《趙朝議文稿》序〉曰:「在心為志,發口為言,言之美者為文,文之美者為詩。」 詩乃眾體之精,詩是各文體中最美的。宋末元初劉將孫〈《胡以實詩詞》序〉曰:「文章之初,唯詩耳,詩之變為樂府。嘗笑談文者鄙詩為文章之小技,以詞為巷陌之風流,概不知本末至此。」 詩乃各體文的本源。有人認為詩、文等值,不分高下,葉燮〈《南遊集》序〉曰:「詩、文一道,在儒者為末務。詩以適性情,文以辭達意,如是已矣,初未嘗爭工拙於尺寸銖兩間。」
清畫家龔賢曰:「畫者,詩之餘。詩者,文之餘。文者,道之餘。不學道,文無根。不習文,詩無緒。不能詩,畫無理。固知書、畫皆士人之餘技,非工匠之專業也。」 文體品第分高低。尊體與卑體,詩為文之餘,詞為詩之餘,曲為詞之餘,都是一種價值評判。
清人有平等看待詞、曲的。毛先舒反對「詩餘」、「詞餘」說,謝章鋌《賭棋山莊詞話》卷八引其語曰:「填詞不得名詩餘,猶曲自名曲,不得名詞餘。」 田同之《西圃詞說》亦曰:「謂詩降為詞,以詞為詩之餘,詞變為曲,以曲為詞之餘,殆非通論矣。」 黃圖珌《看山閣集閒筆•文學部•詞曲》曰:「宋尚以詞,元尚以曲,春蘭秋菊,各茂一時。」 因此,「詩餘」、「詞餘」說只是對「宋詞元曲」觀念上的價值評判,並不能代替事實判斷。楊恩壽《詞餘叢話》卷一曰:「昔人謂『詩變為詞,詞變為曲,體愈變則愈卑。』是說謬甚。不知詩、詞、曲固三而一也,何高卑之有?」 楊氏與《四庫全書總目》作者「退化論」唱反調,認為詩、詞、曲無高卑之分,不是退化,見解深刻。沈祥龍《論詞隨筆》曰:「以詞為小技,此非深知詞者。詞至南宋,如稼軒、同甫之慷慨悲涼,碧山、玉田之微婉頓挫,皆傷時感事,上與風騷同旨,可薄為小技乎!」 宋詞、元曲各有價值,不必強分高低,這是科學的態度。
一種文體的文學價值認定,可從「觀念價值」和「實際價值」兩方面來看。所謂「觀念價值」,是指主觀性較強的價值認定,是憑某種既定觀念或主觀好惡評定文學價值高低,與實際價值可能距離較大,甚至完全相反。所謂「實際價值」,是指比較客觀的價值認定,與客觀實際基本相符,是一種理性的評判,觀點得到較普遍的認可。如唐宋人對自己時代詩、詞的認識,唐人觀念,唐詩是不如先秦漢魏古詩的,亦比不上唐文。宋人觀念,詞只是「小道」、「末技」,其價值是極低的,「一代之文學」只能是詩或文,而不是詞。但「唐詩宋詞」的「實際價值」絕對比時人的「觀念價值」高,所以得到元代以來部分學者的肯定。唐宋時代詩、詞的「實際價值」是一種客觀存在,但歷代學者皆有自己的理解,「觀念價值」一直在變化。代表「一代之文學」的「唐詩宋詞」是歷代特別是現當代人觀念上的「唐詩宋詞」,而不完全是歷史事實上的「唐詩宋詞」,更不是歷史「當事人」唐宋人觀念上的「唐詩宋詞」。
文體價值觀有主流與非主流之別。文體的價值,包括當世價值和後世價值、原生價值和衍生價值、時效價值和恒久價值、正價值和負價值,只有將這些結合起來綜合評價,才是合理公正的。如「詞曲」並稱,但不意味兩者等值,詞、曲二體在時人心目中的「原生態」價值是不同的,衍生價值也有差異。八股文的時效價值極高,而恒久價值較低。
對古代文體價值的認識,「遮蔽」現象普遍存在。「純文學」文體即所謂「文學文體」,「遮蔽」了「大文學」、「雜文學」文體的價值,主流、中心文體「遮蔽」了邊緣文體的價值,「一代之文體」「遮蔽」了前後各代同一文體及同時代其他文體的價值,「正體」文體「遮蔽」了「變體」文體的價值,古文「遮蔽」了駢文、時文、八股文的價值,古文「遮蔽」了小品的價值,正宗文體「遮蔽」了筆記的價值,文言文體「遮蔽」了語體和白話文體的價值。對此,我們應有清醒的認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