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语文生活的几个问题

郭熙

 

 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ascii-font-family: SimSun'>“”,几乎已被整个汉语社会所接受了,“打的”也已成为流行词,而且以“打的”(也许是以“的士”?)为引子,造成了诸如“面的”“轿的”“板的”“摩的”“的哥”“的姐”等词。不过有意思的是,人们虽以“面的”“板的”“轿的”等一连串的词,取代原来的对不同种类的出租车的说法,但似乎仍在排斥“的士”。人们宁肯说四音节的“出租汽车”、三音节 的“出租车”或者两个音节的“出租”(名词?)而不肯用双音节的“的士”。可见人们在不停地造新词的过程中,仍在受汉语内部规律的支配。

在影视界,方言也向普通话发起了攻势。70年代以来一直存在争论的一个问题是电影该不该用方言。这最初只是在“领袖戏”里。后来好象范围有所扩展。方言在“领袖戏”中的地位看来已经确定,它形成了同一部电影或电视剧里普通话和方言并存的局面。而一些地方性特色很浓的电视剧也干脆用方言、普通话两个版本。最近有报纸载文称鉴于电视剧《孽债》的方言版本比普通话版本的效果好,新拍摄的《水浒》准备让宋江使用山东话,但广播电视部对使用语言有明文规定,所以不能拍板。此外,一些大众传媒出于某种需要,还开办了一些方言节目。人们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看来这个争论今后还会继续下去。前些时间国家召开了电影电视语言问题会议,广电部和国家语委的负责人都就有关问题发表了讲话。或许情况会有些变化。 013;,“不必要的浪费”“毫无根据的捏造”“亲自到会”之类也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可。有意思的是,笔者把有关的句子给某重点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的学生去讨论,他们几乎百分之百地认为是不好的,而同样的语言材料给同系的高年级的学生去讨论,结论则完全相反。

 :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ascii-font-family: SimSun'>“中肯”也被读为zhōng p:0cm;margin-right:-73.75pt;margin-bottom: 0cm;margin-left:21.25pt;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line-height:15.6pt'> 1490;考验。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当时人们对汉语事实的认识毕竟十分有限,因而也不可能不下一些不切实际的断语。

另一方面,我们固然应该相信语言的自我的调节功能,但是,如果过分强调这种功能,就会忽略社会对语言的干预。我们知道,标准语是社会对语言的干预的结果(郝德森,1990)。这种干预是必要的。问题在于,社会应该怎样对社会进行干预,或者在那些方面进行干预。我们认为,干预应该顺应语言的发展规律。在我国,所谓语言规范化实际上就按照汉语的发展规律,使之朝着应该发展的方向发展。如果违背语言的发展规律,“规范”就会失败。以“推普”为例,如果没有“推普”的政府行为,普通话不会有今天的普及,但是,如果没有对普通话的需求,可以认为,行政干预也不可能取得这么好的效果。

在确定规范的目标时,我们要考虑到语言应用观对语文生活的影响。过去我们只注意到社会对语言发展的影响,而忽视了作为社会的组成者的人对语言发展的影响。应该说社会出现的新事物的影响只是表面的,而只有人的影响才是本质的。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区别不同的问题的不同方面,比如说把语言的规范和语言行为规范区别开来。因此,我们认为,进行一次语言应用观的调查和分析对于我们认识语言的规范化,确立新时期的语言规范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font-size:9.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1996)《语言规范与言语规范》,见《语言文字应用》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