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范畴及其相关的成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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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交代
0.1 目的。类和例的明确概念初见于
0.2 关于有界/无界。“有界/无界”②是认知上的另一对重要概念。曾有论文(沈家煊1995)从这一角度对数量词的作用做过论述。由于该理论在解释数量词作用时过于牵强,并由于该理论还不能解释许多不需要数量词而能成句的情况,因此本文不予采用,而试图纯粹从汉语本身出发创设的概括范畴来作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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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的类和例
1.0 类和例的基本概念。语言认知中的类(general)和例③(special),是一对概括范畴(generalization
category)。人类对事物的认识一般是从具体到概括的。具体的就是例,一个“例”可以是仅仅一个成员,也可以是包含多个成员。概括的就是类,“类”所概括的是某概念限定中的全部成员的共性,而非特指某个或某些成员。类和例是认知上的一对范畴。它们映射到语言中,并在语言中以不同程度和方面表现出各自不同之处。
1.1 语言层面(词型)的类和例。一般的语词大都是概括的,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量词,以及特殊词类叹词和拟声词等等,一般都是表示类的,具有类称意义。至于功能词-虚词,如助词、连词、包括半虚半实的介词和部分副词,由于具有高度的语法化性质,因此其功能意义也是高度概括的,这应当是另一种类称意义。
我们说语词“大都”是概括的,也就意味着存在另一个命题:还有一小部分语词并不是概括的。这就是名词中的一部分。换言之,只有名词才有概括和非概括之分。普通名词,如“人”、“书”、“桌子”、“电视机”,都是横向(集合)角度概括的结果,表示的自然是概括的类称义。其中的集合名词,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即“人们”、“船只”、“词汇”,是同类的,事物的集合,具有类称意义,只是在用法上有些特殊。另一种是“夫妻”、“师生”、“碗筷”,是相对事物的集合。形成不同于任何一方事物的新概念,也具有类称意义。代词中的“我”、“你”、“他”虽然指个体,但已经作了高度的概括和抽象,不是指特定的唯一个体,已有了概念意义,其意义仍然属于类称义。而“我们”、“你们”之类,则把概括的范围扩大到多个个体,但又非特定的多个个体,具有抽象性(有人也把代词归入虚词),依然是一种特殊的类称。
在语言层面上只有专有名词才是非概括性的例称义。专有名词在命名之初就只是针对唯一个体,为唯一个体所用。它们仅仅是个名称、记号,其所谓的词义基本上只是个名称,只具有指别性,而不具有概念。虽然在命名的用字中含有一定的意义,但一般不是对该个体事物本质的认识,这是一种最普通的例称意义。只有在专有名词转而含有概括性的词汇意义时,它们才可能成为类的符号。例如:刘备的儿子“阿斗”一名已经因比喻而具有“懦弱、无能、扶不起”的意义,并转为一种类称(此时实际上已转变为类似普通名词的词)。此外还有另一种类型,比如,在时髦的“很中国”中,“中国”一名也被人们从对象中国强制提取出特征意义而成为“传统中国式的(即中国式的含蓄、中庸、勤俭、自制、忍耐。忍辱负重、待人接物之道等等)含混而综合的准概括意义。说它是“准”概括,是因为这种意义一是含混而不大确定,二是尚未定型,还没有成为型(Type)④意义上的词,只是临时的活用(活用为类似形容词的词),而且只在该特定框架中(“程度副词____”)才具有该意义。如果一旦从临时发展为常态,那么它就正式成为词“型”,从而意义也就基本确定,成为概括词。
我们把具有类称义的词称为“类称词”,把具有例称义的词称为“例称词”。前者在语言中是绝大多数,后者在语言中只有专有名词才归属其下。但它们二者之间的区分不是绝对的,二者可以互相转化。
1.2 类和例的相对性。观察角度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类和例的归属。“人”对于生物来说既是物种,也是个具体表现,是例,但对于某一个体人来说又是个类。“吃”对于活动来说既是活动的一种,又是个具体的活动之例,但对于吃苹果这个活动而言“吃”又是个类。而“吃苹果”对于“我现在正在吃一个苹果”这个活动来说却仍然是个类,而后者则是个基底的例。这些在语言和言语层面上的表现一般都是明显的。
1.3 言语层面(使用角度)的类和例。在言语层面上,类和例都有两种形式,一是无标记的,一是有标记的。在语言使用中发生类和例之间的转化,可分别称为“类化”和“例化”。
1) 例化。类称词在具体使用上,可以指称事物的类,也可以指称事物的例,后者是使用上的一种“例化”。汉语的词在言语层面上例化,即类称词使用于例是一种常态,是具有规则意义的。例如下面的一般词语都有类和例两种使用法:
表1: 类称 类称 例化1 例化2 例化3 例化4
名词: (看)书 (看)好书⑤
(看)一本书 (看)许多书 (看)他的书 书(很好)
夫妻 好夫妻 (有)一对夫妻 许多夫妻(都有)
夫妻(感情很好)
书籍
(有)许多书籍 馆内的书籍 书籍(都淋湿了)
船只
(有)许多船只 公司的船只 船只(都修好了)
动词: 买
买书 再买 又再买 没有再买
没有再买它
形容词:好 很好⑥
好得很 好极了 好得出奇 好得不敢想象
2) 类化。汉语一般不能使用只具有例称义的词去指称事物的类,但在特殊需要时也可以将其在使用中改变为类,这是言语层面上或使用上的一种“类化”。例如专有名词“香港”、“雷锋”,是两种例称词,但可以:
表2: 例称 修辞性数量定语(临界用法) 类化1 类化2
香港 这个香港怎么样
小香港
建十几个香港
雷锋 我一个雷锋算什么
活雷锋
千万个雷锋站了起来
3) 语言的指代词和言语的指代词。指代词是一种有趣的词,它们在词汇层面上,也即语言上是类称词,表示一种指别和替代的功能,其本身的含义是高度概括的,但是进入句子和话语层面后,即进入言语层面后,其指别和替代却都是具体的,属于例称范畴。例如:
表3:词汇(语言)层面
句法/话语(言语)层面
这(表示近指/近指代)
这人不太讲卫生。| 这是我买的书。
他/我(表示第一、三人称) 他是我兄弟。|我找的就是他。
4) 状态词的倾向性。状态词(即状态形容词/形容词生动形式)是另外一种情况,它对客观事物的概括是建立在主观感知基础上的,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抽象的、界限明确的词义,它对不同的事物具有主观的确定。它们仅仅在意义上有所概括,但在使用上却常常不能与类相联系,限制较大,更多更自然地倒是倾向于和例配合,也即具有例的倾向。因此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类称词。例如:
表4:用于例
用于类1
用于类2(包括集合名词)
他的头发黑油油的。 ?这种头发黑油油的。 *亚洲人的头发黑油油的。
这个动物懒洋洋的。 这种动物老是懒洋洋的。 *动物懒洋洋的。
(这本)书马马虎虎。 这种书还马马虎虎。 *书(=书籍/书本)马马虎虎。
这可能是因为:状态词就其词型意义来看,它们都具有“具象性”,具有特别强烈的主观感受性,与一般抽象度较高的词不同。
5) 拟声词和叹词的特别处。这原本就是两种特殊的词,而且也都是具象性单词。其类和例的区别也与状态词差不多,它们在使用上也大多倾向于只与例相配合,只反映例的事物。例如:
表5: 用于类
用于例(之一)
用于例(之二)
*人类嗨的叹气。 嗨,这个人叹了口气 这个人嗨地叹了口气。
*哈哈,人类很高兴。 哈哈,这个人高兴了。 这个人高兴得哈哈地大笑起来。
只有在表示可能时,叹词和拟声词才可能做类称词的定语,并表示类的一种状况。例如:
(1)人类能嗨的叹气。
(2)人类能发出哈哈的笑声
1.4 日语和英语的情况。日语中在表示个位数名词时一般没有数(量)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表示“一个”的名例时一般也是无标记的(大河内康宪1985)。英语所使用的a/the,实际上就是起一种例化作用,真正的1应该是用one表示的。
2 名类和名例
2.1 指称和陈述。指称和陈述实际上是两种范畴的重合,一是心理认知层面上的,一是语言认知和分类层面上的。后者是心理认知在语言中的映射。因此需要在术语上适当加以区分⑦。我们把指称和陈述留给认知心理学,而将语言中的对应物分别称为“名称”(有时可简称为“名”)和“述谓”(有时可简称为“述”)。
2.2 名类和名例。将名称作类和例的分类就获得名类和名例,它们分别相当于心理认知层面上类的指称和例的指称。“书”和“水”是名类,“一本书”、“许多书”和“一杯水”、“好多水”都是名例。名例是将名类加以具体化、个别化了。汉语中反映“名类”的语言单位就是普通名词。“名例”可以使用专有名词来表达,也可以使用普通名词来表达。使用普通名词时其结构特征是使用其他可例化的词语来限定,其中主要的就是个体量词,包括集合的量词和零形式个称数量词,另外就是数量助词“们”。例如:
(3)孔子、秦始皇、李白;中国、上海;北京大学、少林寺
(4)这个人,一个人;一群人、许多人,人(来了);同学们。
加了非类称的数量词语的一定是名例,包括使用“所有”、“一切”修饰后的短语,它也已经把该事物看成是个体,是例,然后才可能接受“所有”和“一切”的概念。例如:
(5)名类:动物要传宗接代,人也是如此。
(6)名例:所有的动物都要传宗接代,所有的人也“都”如此。
(7)名类:困难总是有的,也是可以克服的。
(8)名例:一切困难都可以克服。
这里的“都”表示这个句子是以例为说明单位的,当然这里的例是所有的例。
类和例不是绝对的,中间有过渡段,或中间状态,也可以互相转化,“香港”和“雷锋”是一种情况,“阿斗”的转化是另一种情况,而“我”“你”“他”由虚(词义上只是一种类别,不确定指某个确定的人)转实(具体使用时一定确指某个具体的人)是另一种例子。
3 述类和述例
3.1 事件命题和属性命题。人类在认识并陈述世界时实际上产生两种命题,也即两种陈述类型:一种是表达事件的命题,一种是表达属性的命题。前者我们称之为事件命题,后者则可称之为属性命题。命题及其主词、谓词和宾词映射在语言中一般表现为单句及其主语、谓语核心和受事宾语或补足语。谓语核心即述语,基本上由谓词构成,是一个核心的述谓层次。谓语核心和受事宾语或补足语的合成即谓语,构成了一个更大的述谓层次。最后,包括谓语和主语在内的句子构成最大的一个述谓层次。这三个层次在概括范畴中可以分别称之为述语层次(述谓核心部)、谓语层次(述谓基干部)和句子层次(述谓完整部)。从认知角度观察,它们都可以有类和例的区别,可分别称为“述类”和“述例”。
3.2 事件命题的述例和述类。事件命题映射在语言中可分别为三种不同层次的述例和述类,它们在类和例的体现和要求上较为突出。
3.2.1
述例的表达。述例是对具体的特定事件的陈述,每个具体的事件都可以有时间和处所,尤其是有过程状态相伴随。过程是时间的本质,时间则是过程的表现形式之一。这就如同运动一样,运动表现为时间,时间蕴含着运动。如果从过程沿时间轴展开这一角度去理解的话,那么过程的开始、进行/持续、终结就是所谓的过程绝对时。它们在语法上的一种典型表现就是动词的体貌(aspect)。它们也可以映射在比动词大的语言片段上,比如动词-补语组合,动词-宾语组合,甚至整个句子上。换一个角度看,我们也可以把时间和过程状态看成是理所当然地体现在整个事件上的。不管是哪一种时间类型,它们都是具体过程才有的,所表示的是一种述例的性质。至于处所,由于很难像时间那样概括,所以一般不表现为语法形式,而只采用词汇时段。例如:
(9) 我
买了 好多书。 (述语层次的述例)
(10)我
买了一本书。 (谓语层次的述例)
(11)我买了书就去找你。(句子层次的述例)
在印欧语中,过程状态即过程绝对时通常由动词的形态变化来表现。当然它也可以使用动词附加功能性成分或词语来表现,前者如日语,后者如汉语。然而这都只是一种映射的终点,只是一种表现途径,一种简约化和集中化的表达方式,换句话说,是一种语法化的结果。例如汉语“我写了一封信”、“他学完了三本教材”中的“了”就是如此。但这并非唯一合理的途径和方式。如果我们承认谓语层和句子层也都是一种陈述,也都包含过程,那么过程映射到谓语层和句子层上也是合理的,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例如:
(12)我[现在已经]找到他了。(“了”表示过程当前已达成,属于谓语/句子)
(13)他[刚才还]说话来着。(“来着”表示过程近过去曾出现,也属于谓语/句子)
上面例句中[ ]内的成分是可以增加的词语,增加以后句子的基本意思并未改变,而只是更加明确了过程的时点。两句中的“了”和“来着”表达了谓语/全句的信息(在结构上,一般认为是谓语所带)。这样的情况在汉语中是普遍的,不能不予以重视。
3.2.2
述类的表达。述类是概括性的,是把许多处于各种时间和空间情况下的具体事件作了抽象,提取了稳定性的本质部分,也是一种把具体时间和空间背景排除在外的范畴。因此,在一定范围的述类表达中就不能再出现特定的时间和处所,不可能出现“了”“着”“过”这类表示过程状态的成分。例如:
表6: 述类
述例
述语层次:我 吃 一碗米饭,他 吃 三碗米饭。 我 吃了 一碗米饭,他 吃了
三碗米饭。
谓语层次:我 吃米饭,你 吃面条。
我 已经吃了饭,他 也已经吃了面条。
句子层次:人吃米饭,马吃草。
人吃米饭了,马吃草了。
低层次(最低为述语层次)的述类不能决定高层次(最高为句子层次)是否为述类;反之,高层次的述类可以决定低层次是否为述类。比如述语层次是述类,并不意味着谓语也就是述类;而谓语是述类则其述语层也必然是述类。例如,上面三个左栏例句中的前两个,虽然它们的述语和谓语层次是述类,但从句子层次上看却还都是述例。相反,低层次的述例就可以决定高层次也是述例。在主语、述语和宾语三个部分中的任何一部分具备述例的性质,则整个句子也就是述例性质,例如上面右栏的三个述例的句子。
3.3
属性命题的述类和述例。与事件命题相仿,属性命题映射到语句上也可以区别为述类和述例。例如:
表7: 述类
述例
人是高等动物。
这个人是工人。
蚂蚁小,恐龙大。
这些蚂蚁特别大。
樱花不香。
这朵花不太香。
马比牛跑得快。
这头牛比马还跑得快。
属性命题不具有过程性,因此映射在语言上表示过程意义的“了”(“了1”和“了2”)、“着”、“过”都不能出现其中。如果出现这些词,则属性命题立即转化为另一种命题。例如:
(14)我现在是工人
了。
(15)这朵花开了十多天了,现在还香
着。
(16)书还新
着,人却开始老 了。
(17)这种花曾经香
过,可是后来不香 了。
上面的句子无疑都具有过程性,但又还带有属性的意义,因此是一种属性事件化的命题,介于属性命题和事件命题中的一种类型。至于“红
了 樱桃,绿 了 芭蕉”和“灯泡坏 了
三个”这类带宾语的句子,前者已转化为致使义事件命题,后者的“坏”则已是变成义的动词,全句当然也就只是表达普通的事件命题。这种变化在其他语言中也有同样的情况。
有的句子使用了形式上是属性命题句的谓词,但又带上“了”例如,《骆驼祥子》中虎妞对祥子说:“你可
是 了味儿了。”这里的“是”已经转变为一般动词,表示“尝到、享受到”的意思。因此它也只表示事件命题而已。
不管是类还是例的属性都存在于不同的时间中,因此在谓语层上出现非过程性的时间性词语时并不影响类和例的区分。这些时间性词语都只表示该命题所处的时间阶段,而并非表示命题所含过程。例如:
表8: 述类
述例
狼以前也不很凶。
他以前还不坏。
人曾经是猿猴一类的动物。
我曾经是个出租汽车司机。
花早先并不红,和叶子没有什么区别。 这束花昨天还很红,今天就变色儿了。
以上证实,系词本身不可能有什么述类和述例的区别。至于形容词述语,则只能依靠形容词所带情状补语(即带“得”补语)才能表示其述例性质。情状补语如果使用述例成分(如下面右栏的后两句),则只能适用于句子层次的述例,相反则两可。例如:
表9: 主语是类 主语是例
花一般是红的。(谓语是类)
(那盆) 花是红的。(谓语是类)
(那盆) 花是朋友送的。(谓语是例)
花红柳绿(谓语是类)
那些花真红。(谓语是类)
(那些)花红得让我非常害怕。(谓语是例)
恐龙非常大。(谓语是类) 这条恐龙非常大。(谓语是类)
这条恐龙大得让我们都瞠目结舌。(谓语是例)
上例右栏中的“花”即使没有指代词和量词,也实际上已经从类转化为例。可见,使用例的谓语,其主语也必然是属于例的主语。而使用类的谓语,却可以对应类和例两种主语。由此可知,主语为类的句子对谓语的要求更为严格些。这是另外一种类和例的匹配类型。
4 类/例与成句的关系
4.0
类/例的匹配与成句的关系。类和例在句中的不同配合可能影响句子的成立。句子的成立也即成句问题,历来是从结构角度观察的,我们也可以从概括范畴的角度去观察。句子的成立是有程度区别的,有一般情况下即可成句,有特殊情况下才可成句,有自然的,有勉强的,有完全不能成立的,为此可以设立“成句度”来说明这种种情况。现以反映事件命题的“V了N”单句为例简要说明二者间的关系。
4.1 “V了N”单独成句与类/例的关系。“V了N”句的“了”是一种述例标记,是针对述语部分的。根据我们在3.2.2中的论述,任何低层次上的述例都意味着高层次也是述例,因此,如果以“V了N”为唯一述谓结构构成句子也就要求在述谓和句子层次上也是述例,需要作出某种配合,以满足句子层成句的要求。情况大致有以下五种:
1)宾语例化。在宾语例化中,宾语数量化,即加数量词(物量)定语,是最普通、最容易的,也是最常见的(例18、19)。另一种方式是:可以增添使宾语越来越具体化、个别化的描写性定语(一般都带“的”),使宾语越来越明确地表明是一个具体的例(如例20)。例化的结果也使句子有了明确的信息焦点,并使成句更具有条件。因此宾语例化实际上也是表达对焦点需要的一种反映。应用这两种手段的成句度都较高。例如:
(18)我喝了一碗水。(宾语数量化:增加数量词定语)
(19)她看了两本书。(同上)
(20)我吃了昨天刚上市的意大利风味的饭。(宾语具体化:增加确定性的描写性定语)
2)述语进一步例化。这就是让动词带动量词和时量词或用重叠动词作量词(动词的重叠式表示动作在动量或时量上的的轻量化,也是动词例化的一种)。所谓的动量、时量,都是属于动作行为范畴内的成分,是动作行为的进一步例化。它们同时也可以成为句子的信息焦点。由于句子层中一般只允许有一个焦点,所以有了物量、动量、时量中的一种数量成分后就不能再出现其他数量成分。例如:
(21)我进了一趟城。(述语动量化:增加动量词语)
(22)我想了一会儿。(述语时量化:增加时量词语)
(23)我看了看电视。(述语轻量化:增加重叠动词)
3)视点当前化。所谓“当前化”就是使句子调整为“当前”(即设定以某一时间为说话人说话时间,并以此点为基准的“当前”时间)视点下的表述。其办法或者是句末带“了2”(“了2”表示的是当前情况下事件的变化或达成。如例24),或者在动词前加表当前视点的表时间情貌的词语(如例25、26)。其中以例24的成句度最高,因为“了”具有完句和成句功能。而例25,26的成句度相对低些。因为它们常常让人感觉后面还有话,或者前面另有一句与此相关的问话等。例如:
(24)我吃了饭了。(增加句末“了”,使事件处于当前观察状态)
(25)我才吃了饭。(增加“才”,使事件处于当前观察状态)
(26)点心盒已经开了口。(增加“已经”,使事件处于当前观察状态)
4)事件的其他条件在语句中的具体化。具体的事件是在一定处所发生的,有时还在一定其他条件下发生。增加这些条件,也就是使整个表达具体化或例化,可以蕴含该事件的具体化,即蕴含述谓/句子的例化或宾语的例化。这些可增加的部分主要就是处所或时间条件、伴随条件、比照条件、主语具体范围等等。例如:
(27)我在家里吃了早饭。(增加具体处所:使宾语含有“那一顿”之义)
(28)在不十分富裕的情况下,他毅然买下了工厂。(增加具体伴随条件:使宾语含有“那一家”之义)
(29)他照着我的样子也填了表。(增加比照条件:使“表”因比照前者而有特定性)
(30)当枪声初起的时候,连贫带富,家家关了门。街上除了那些横行的兵们,简直成了个死城。[我·七]⑧(增加时间、主语的阶层和数量范围:使宾语实际指街上全部的家“门”)
5)疑问代词做宾语的疑问句。疑问代词也有两重性,其本身是类称词,但在实际使用时却又都是作为例称出现。这和其他代词基本相同(参见1.3节之3)。其成句度也较高。例如:
(31)你写了什么?|他们到了哪儿?|你见到了谁?|他们找了谁?
如果是肯定句,其中非疑问代词却常常要依赖语境(上下文),否则会觉得秃或别扭。例如:
(32)问:他们找了谁?答:他们找了我。|他们找了我。我没答应。
4.2 “V了N”单句作为话语中的一个单元与类/例的关系。其实,实际说话都处于一串话语中,因此,我们必须扩大观察的范围,来研究为什么它们有时可以成句。其实,汉语中的复句和多个句子集合成的话语并无截然的区别,复句可以认作是小的话语单位。因此下面一些分析也同样适用于复句。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
6)单句作为更大话语单位的话题或概说。这些句子组成了一个整体,共同表达一个事件,是一个大的话语单位。而其中作为话题或概说的单句,尽管有句号,但却很难孤立地成句。例如(〖〗内的文字是本文作者添加的,表示前后的关系。下同):
(33)老大上了当。老二凑近窗前:“妈!这你可听见了?大哥叫我滚蛋!”(话题)
(34)人的行动有时候莫明其妙。娶了儿媳妇以后,也不知怎么我以为应当留下胡子,才够作公公的样子。我没细想自己是干什么的,直入公堂的就留下胡子了。……怎能觉得不是味儿呢?
哼!我的胡子惹下了祸。〖原来〗总句局长忽然换了人,新局长到任就检阅全城的巡警。……[我·十五](后一句群的话题)
7)单句作为更大话语单位的结论。与6)相似,虽然是单句,但孤立地成句很难。例如:
(35)(我)……,决定扔下了手艺,而得不到个差事,我又不能老这么闲着。好啦,我的面前已摆好了铁轨,只准上前,不准后退。
〖于是〗我当了巡警。
巡警和洋车是大城里头给苦人们安好的两条火车道。…[我·五](结果)
(36)我们要是一个月准能在外边白吃半个月的饭,我们不就省下半个月的饭钱吗?〖于是/所以〗我高了兴。[我·十二](结果)
(37)我爱烟爱酒,原本不算说明稀奇的事,大家伙儿都差不多是这样。可是,我一来二去的学会了吃大烟。[我·二](结果)
8)对话中的陈述句。对话中的一次对答即话轮中的一个最小单元,对话中的任何一句呼应也都决定于一来一往两组句子,即一个话轮,这时的语境决定了“V了N”中的宾语实际上是个具体有所指的例,并使部分句法成分例化。例如:
(38)他跑来说:“北京来了电话!”
我问:“北京?谁打来的?”(该语境已确定“电话”在此时是例,即“一个电话”)
(39)我问:“什么事?那么紧张!”
他故作神秘地说:“北京来了电话。”(说明同上)
4.3 小结。“我喝了水”是不能单说的,“有界/无界”理论认为这是因为“水”是无界的⑧。可是只要按照4.1增加些除数量词和句末“了”以外的成分,那么情况就大不一样。例如:
(40)我刚喝了水。(当前化)|我在对面厨房里喝了水。(增加处所条件)|我照他的做
法也喝了水。(增加比照条件)|就在那个最紧张的时候,我喝了水。(增加时间条件)
而上面这些例子是“有界/无界”理论很难解释的。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以概括范畴(类/例)的概念来分析“V了N”的成句问题似乎优于用“有界/无界”理论来做的解释。
〖附注〗
①本文首次从汉语自身出发提出“概括范畴”的概念,并较为全面论述其中类和例两个侧面。原还有讨论与“V着/过N”成句的关系一节,此次发表因字数限制而全部删去。
②笔者孤陋寡闻,没有查到国内所指“有界/无界”这一理论的合二为一的术语,也没有找到所对应的英语术语。与此相当的理论在日本称为“限界”(Boundary)。中文似可借用日语此词,也可译为“界限”。
③在词类学说中曾有type和token的区分,吕叔湘曾非正式地把前者翻译为“型”,把后者翻译为“例”。本文的“例”与此完全不同。为了避免混淆,我们建议把token译为“件”。
④关于“型”的概念请参见注3。
⑤朱德熙早就对“形容词/名词/动词+名词”所形成的直接组合有过论述,指出这是分类型的组合。从本文的观点来看,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类称。相对而言,中间加“的”的组合就具有某种程度的例称意义了。
⑥“程度副词+形容词”在使用上可以描写类,也可以描写述例。这是很有趣的,尤其是“很”在许多情况下并无程度意义。因此,我们认为这样的组合在应用上仍可归属于类称。
⑦我们认为应该把认知语言学的术语和认知心理学的术语作适当区分,以避免误会,并使人们在接触时有更多的语言学意识。
⑧例子采自老舍《我这一辈子》,本文用[我·二]表示,后面的数字是该例句在书中的章节序号。下同,不另。
⑨严格地说,“好多水”也是无界的,因为并未限界究竟是多少具体的量,但却可以说“我喝了好多水”。
参考文献
大河内康宪 1985 《量词的个体化功能》,《日本近。现代汉语研究论文选》,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原载《中国语学》总232期,东京)。
沈家煊 1995 《“有界”与“无界”》,《中国语文》1995,第5期。
(刊21世纪首届汉语语言学学术讨论会论集(香港),全文刊于《汉语学报》2002,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