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辞书学会辞书编辑出版专业委员会第三次学术研讨会”(浙江·海盐)

 

确定“口语词”的难点与对策

——对《现汉》取消“口”标注的思考

(刊《辞书研究》2004年第4期)

 

苏新春  顾江萍

厦门大学

 

 

口语词是词汇学理论对词的意义色彩作出的一种分类。这类词语主要运用于非正式的交际场合,具有通俗、随意、亲切、生活化的特点。《现代汉语词典》一、二版在《凡例》作有这样的说明:“一般条目中,标<>的表示口语,标<>的表示方言,标<>的表示书面上的文言词语,标<>的表示古代的用法,<><><>等标记适用于整个条目各个义项的,标在第一义项之前;只适用于个别义项的,标在有关义项数码之后。”

《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的“第三版”(下面分别以《二版》、《三版》代之)却全部取消了“口”的标注。本来标注词的意义色彩标并非每一种词典一定要作的事,可《现汉》原来已经作了这项工作,更重要的是这对丰富词典的功能,多方面地反映词语的色彩与特征起到了积极作用。据编纂者介绍,《三版》取消“口”标注的理由是:“《现汉》标<>的原为北京口语词语,但这些词语一则由于文学作品的语言与口语趋于一致,不少也多见于书面文字,不只限于口语了,再则有些词使用范围也不好确定。”[]可基于这一理由的改动并未得到人们的认同,人们纷纷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批评还相当尖锐:“取消<>的标注所引起的负面效应,表面上看是在于未能妥善处理词语意义特点与言语形式的联系和区别,但仔细探究起来,恐怕还有编纂思想、语言研究的准备不足等更深一层的原因”。提出该批评的文章作了一定的调查,“按拼音字母顺序依次随机抽检了一版本中从AZ的一些标<>的词目作样品,再同修订本的相关词目进行对比。从一版本检出的样品共260个”。[]事实上《现汉》的口语词远远不止这些。而且本文更关心的是,口语词的标注到底有什么作用?标注口语词的难点何在?能不能找到解决它们的好办法?

 

一、“口”标注取消后的变化情况

 

       《二版》共有口语词844例,其中整词为口语词的713例,如“挨个<>逐一;顺次”;部分义项为口语词的131例,如“不许Ê不允许:~说谎。Ë<>不能(用于反问句):何必非等我,你就~自己去吗?”取消“口”标注后出现这样几种结果:

(一)                    词目删除

删除而不再在《三版》中出现的有41例:“半空中、长里、车轱辘、戳、打短、大年初一、耳坠子、肥田粉、海龙、黑帖、黄病、麂子、加级鱼、膙子、就让、空当子、邋遢、老等、酪酸、零吃、龙须菜、露水珠、谜、密匝匝、木瓜、脑门子、炮子、打灯蛾子、气包子、钱儿癣、轻粉、屈心、人熊、上尖、水鸪鸪、四周围、小肠串气、洋火、洋姜、装腔、堆(zuī)”。

其中某个义项为口语词的只有三个:“老等Ê长久等候不去:他半天不来,我在那里~Ë<>苍鹭。”“木瓜Ê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叶子长椭圆形,花淡红、深红或白色,果实长椭圆形,黄色,有浓烈的香气,可以入药,是收敛剂。Ë这种植物的果实。Ì<>番木瓜。”“海龙Ê<>海獭。Ë,身体细长,表面有环状的骨片,有一个背鳍,没有腹鳍,生活在海水中,吃甲壳类动物。也叫杨枝鱼。”其它都是整个词为口语词的。

其中12例带有较明显的北方词语后缀:儿尾词5例:“戳、打短、上尖、谜、炮子”。子尾词7例:“气包子、空当子、膙子、耳坠子、麂子、脑门子、打灯蛾子”。

(二)                    改标<>,成为方言词

42条词语取消<>后改标了<>,由口语词成为了方言词,占所有口语词的5%。其中属于义项口语词的有7条:“饶、家、开、养话、女婿、工钱、公事”;属于整词的有35条:“踝子骨、搅和、搅混、几儿、急茬、犄角、犄角、半拉、活便、老鸹、粪门、地根、叨登、脆生、刺挠、不大离、活茬、上半晌、中不溜、早半天、姨、鸭子、踅摸、街面上、晚半天、蝌子、前、起根、没治、茅厕、落儿、昨、下晚”。下面举几个例子:

    【搅和】《二版》“<>Ê混合;搀杂:惊奇和喜跃的心情~在一起。Ë扰乱:事情让他~糟了。”——《三版》“〈方〉Ê混合;搀杂:惊奇和喜悦的心情~在一起。Ë扰乱:事情让他~糟了。”

【踅摸】《二版》“<>寻找。”——《三版》“〈方〉寻找:想到旧书店~两本书。”

    【起根】《二版》“<>(~儿)从来;一向。”——《三版》“〈方〉Ê(~儿)从来;一向:他~儿就没有这个打算。Ë从根本上;从头:这事还得~说起。”

    (三)无任何标注的意义色彩分析

760例的口语词在取消<>后,没有作别的标示。标示是人为的,词语的意义色彩是客观的,没有标示,不等于这些意义色彩不存在。根据词语色彩的实际情况,760例表现出下面三种情况:

1,              已成为普通词语。共有263例。如:

【官司】《二版》“<>指诉讼:打~◇笔墨~(书面上的争辩)。”——《三版》“指诉讼:打~◇笔墨~(书面上的争辩)。”

【看得起】《二版》“<>重视。”——《三版》“重视:你要是~我,就给我这个面子。”

【克服】《二版》“Ê用坚强的意志和力量战胜(敌对势力、缺点、错误、坏现象、不利条件等:~个人主义思想丨~不良作风丨他~重重困难,坚持学习。Ë<>克制;忍受困难。”——《三版》“Ê用坚强的意志和力量战胜(缺点、错误、坏现象、不利条件等):~急躁情绪丨~不良习气丨群策群力,~重重困难。Ë克制;忍受(困难):这儿的生活条件不太好,请诸位~一下。”

2,  仍保留口语词色彩。共有379例。如:

【半半拉拉】《二版》“<>不完全;没有全部完成的:这篇稿子写了个~就丢下了。”——《三版》“不完全;没有全部完成的:工作做了个~就扔下了。”

【大肚子】《二版》“Ê<>指怀孕。Ë<>指饭量大的人(用于不严肃的口气)。Ì〈方〉对地主或资本家的憎称。”——《三版》“Ê指怀孕。Ë指饭量大的人(用于不严肃的口气)。”

【哭鼻子】《二版》“<>哭(含诙谐意)。”——《三版》“哭(含诙谐意):输了不许~。”

3,  表现出方言词的特点。共有118例。如:

【背气】《二版》“<>(~儿)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而暂时停止呼吸。”——《三版》“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突然暂时停止呼吸:婴儿~了,要赶快做人工呼吸丨气得他差点儿背过气去。”

【串秧儿】《二版》“<>不同品种的动物或植物杂交,改变原来的品种。”——《三版》“不同品种的动物或植物杂交,改变原来的品种。”

【耳塞】《二版》“<>耳垢。”——《三版》“耳垢。”

以上口语词变动的情况用图表显示,即如下:

 

 


以上情况显示,有42例口语词与方言词发生了纠缠,其实,还应归入此类的还有那删除了的41例,因为它们也都明显表现出方言词的地域特点。760例取消“口”后没有作任何标注,可它们不同的意义色彩依然存在。这些情况给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口语词与方言词如何区分?对口语词的标注是以不作为的态度取消了之,把问题掩而藏之,还是认真分辨,析而标之?不同的处理方法将直接影响到词典的功能和体例的完善。

 

二、口语词的性质与地位

 

《现汉》长期以来被看作是语文词典的典范是有道理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精心进行了对词语意义色彩的标注工作。“<>”“<>”“<>”“<>”所揭示的就是四种具有对称性的意义色彩。

普通话词汇系统是汉语词汇的一个共时聚合体,它由各个不同来源的词语汇集而成,形成了绝对的动态演变、相对的静态聚集,杂源而一统、同处而异彩的特色。构成普通话词汇系统核心的是那么具有“现代性”“广泛性”“通用性”特点的词语。把“方言词”“古词语”“书语词”“口语词”与普通话词语的关系稍作疏理,可以用以下两条横轴来表示它们的关系:

 一、

方言词

方言词

方言词


 

 二、

方言词

方言词

方言词

 


 

 

这两条横轴代表着两种不同的词语色彩分类,“一”表示空间和时间的分类。“二”表示语言使用环境的分类,核心都是“普通词语”。“普通词语”具有使用区域上的广大性、使用时间上的现代性、使用场合上的广泛性、意义色彩上的中性、使用频率上的多见性等特点。它们构成了“普通话词汇系统”的主体。

“方言词”主要在使用区域上的狭窄性上表现出差异,主要存在于某些特定的地区;“古语词”主要在使用时间上的非现代性上表现出差异,它们存在于历史上的某个时期,只在现代语言使用的某个特定场合才会使用到。它们是普通话词汇系统的边缘部分。完全的方言词和完全的古词语是与普通话词汇无关的,只有那些刚刚进入而未彻底沉淀在普通话词汇系统的方言词、古词语,才是我们这里要予以评论的“方言词”与“古词语”。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方言词”“古词语”,及还有其它的一些来源,才使普通话词汇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才能够于动荡摇曳之中汇成词汇的汪洋之势。

“口语词”则是在使用场合上表现出差异,主要存在于非正式的、日常生活的、较随意的语言环境;“书语词”也是在使用场合上表示出差异,主要存在于正式的、书面语、讲究典雅规范的语言环境。显然,这两类词语主要是从使用环境与使用效果上所作出的分类,它们从一俗一雅、一诙一庄、一陋一典中,丰富了普通话词汇系统构成。有俗必有雅,有诙必有庄,有陋必有典,有口语词,必有书语词,二者构成了事物的两极,否则“世界将变得失衡”。不可能只有雅而没有俗,也不可能只有“书语词”,而没有口语词。

词语的分类如同现实事物的分类一样,交叉混杂是难免的,是正常的,追求“纯粹”、“单一”、“非此即彼”只能是一种理想。普通话说“喝茶”,广州话说“饮茶”,“饮”是方言词语,但这个“饮”又是古汉语中很常见的用法。广州话里有许多象“行路”“睇”“企稳”“着衫”这样来自古汉语的词语,故又有了广州话是保留古词语最多的方言的说法。在这里“方言词”与“古词语”就出现了交叉。但人们在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把这二者搞混,因为一个是从地域的广狭落笔,一个是从时间的古今着眼。剩下的交叉是就是“方言词”与“普通词语”、“古语词”与“普通词语”之间的界线如何切分了。这是一条永远不可能做到泾渭分明、非此即彼的界线,可却并不妨碍人们继续使用着这样一对概念,不妨碍人们继续在理论上清楚地辩析这两种词汇成分。

交叉混杂同样也会出现在第二种分类中。“口语词”与“普通词语”、“书语词”与“普通词语”之间的界线同样是难于进行非此即彼的切分。意义色彩分类的混杂还远不限于此,在“口语词”与“方言词”、“书语词”与“古词语”之间又何尝不是纠缠在一起呢。但如此种种,并没有使人们放弃这样的分类,其原因就是人们从这样的分类中得到收益。

上面把词语意义色彩的分类用两条横轴来显示,显然那是人为理想化、简单化了的处理方法。稍微逼真地一点地来显示它们与普通话词语的共有关系,可以用下图来示意:

                            

 

 

 

 

 

 

 

 

 

 

 


方框图表示普通话词汇系统。每一个圆圈表示普通话词汇系统中的每一种相对于“普通词语”、有着自己独特意义色彩的词语类别,圆圈中与方框图交叉的是已进入普通话词汇系统但尚未完全被同化的词语。圆与相邻近的圆之间,每一个圆与方框之间都出现了重叠,重叠就代表着不同词汇成分之间的交叉。方框图中不与其它任何圆圈相交叉的就是普通话词汇系统中真正的“普通词语”。普通话词汇系统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清楚,实则含混的词汇总集。

有了上面的认识,再得出以下结论就不难了:为了更深入地认识普通话词汇系统,对词语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意义色彩分类是有必要的;每一种意义色彩的分类都是相对的;要求意义色彩的分类作到完全的纯化、净化是不可能的。

 

三、              确定口语词的难点与基本原则

 

口语词标注的难点已经展现得很清楚了。主要难点有两个,一是口语词与方言词的纠缠,二是口语词自身所发生的变化。

首先来看第一个难点。由“口”改标“方”的42例,和未作任何标注但仍体现出方言词特点的118例,都表现出口语词与方言词之间的纠葛难分。口语词与方言词之间本来是有着明显区别的。口语词属于全民族共同语中的一种词汇成分,全民性是它的基本属性;方言词只存在于部分区域,只有当它完成了由部分区域到所有区域的变化,成为普遍使用的词语,它才进入了普通话词汇系统。《现汉》之所以在这样两种不同的词汇成分之间出现了如此大比例的交叉,很可能就是被它们表现出来的某种共同特点所迷惑了。这种共同特点就是使用上具有通俗、随和、非正式的、亲昵的特点。

在口语词与方言词的辨析中表现出来的这种迷惑应该是可以避免的。因为任何一种词汇成分都有着自己的基本特点,这种基本特点正是这种词汇成分之所以能成立的根本条件。当然,人们常常会根据不同的需要对词汇成分的一些次要属性来进行归类。如根据词语的雅俗色彩义来归类,则会把书面语、古词语、外交词语、成语等这些很不一样的词语归为一类,而把口语词、俗语词、方言词、生活词语、谚后语等另一些很不一样的词语归为一类,从而得出雅词语与俗词语两大类。显然,不同的归类结果是随着归类标准而产生的。反过来也就是说,当我们在执行着不同的归类标准,谈论着不同的词语类别时,不能换言之以其它的词语色彩与特点。

《现汉》在处理口语词与方言词关系时表现出来的“瑕瑜并见”,而且“瑕”的比例还不低,这就促使我们思索,其产生原因除了在理论上没有分清词义色彩的多重性、交叉性外,还很可能与下面两个因素有着或密或疏的关系:

第一,词汇理论研究的时代局限。我们在掂量那些纠缠难分的词语时,会发现这部分词往往表现为北方方言词,特别是以北京方言词为主。这不能不使我们想到,在《现汉》的编纂过程中,正是学术界对现代汉语民族共同语的认定过程。在这个认识时期,人们的精力集中在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话选择,共同语的基础方言选择这样的大问题上。当把北京话选作基本对象时,人们还来不及对它作进一步的详细论辨,往往就简单地把北京方言词语等同于普通话的口语词语来看待了。

第二,编纂者的语言背景。人们大致可以由此推测出《现汉》编纂者们的母语大都为北京话。在他们的语言习惯中,在对“普通话中的普通词语”与“普通话中的口语词”与“普通话中的方言词”这样三种不同层面词语的认识中,对后二者往往是不加分辨,或分辨得不是很清楚。

当然,并不能因此而得出《现汉》对口语词与方言词都处理不当的看法。其实许多例子表明编纂者是考虑到了二者之间差异的。比如:“食指”“大拇指”“大拇哥”三个词,前者的说法正式,后两个带有明显的生活化色彩,但“大拇指”的说法又远较“大拇哥”流行。因此,《二版》把“大拇指”标为<>,“大拇哥”标为<>,“食指”没作任何标示,看作是普通词语,这样的处理是较为得当的。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如同样表示“不走运”“时运不好”的意思,“倒霉”列为普通词语,“丧气”为<>,“背兴”“背时”“倒运”为<>;同样表示“与人争吵”“相骂”的意思,“吵架”列为普通词语,“抓破脸”标为<>,“闹架”“闹气”“犯嘴”标为<>,都显得很有分寸感。

至于第二个难点,则来源于口语词处于时代的演变当中。语言是变化的,词汇又是其中变化最为迅速的成分,口语词的变化当然是难免的。在《现汉》编纂之初,它们是口语词,后来这些口语词发生不同的变化,出现不同的演变结果,这都属正常。就象《现汉》中标了<>的方言词,显示它们是一只脚已经跨进了普通话词汇系统的方言词,往前走一步就会蜕变成普通话词语,往后退一步就撤离了普通话词汇的边缘地带,又成为纯粹的方言词语了。从《二版》到《三版》的方言词变化来看,这三种情况也都表现得相当突出。

我们下面再来看一组例子:“官司”“告状”和“诉讼”。“官司<>指诉讼:打~◇笔墨~(书面上的争辩)。”“告状<>Ê(当事人)请求司法机关审理某一案件。Ë向某人的上级或长辈诉说自己或别人受到这个人的欺负或不公正的待遇。”“讼诉检察机关、法院以及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刑事案件中的自诉人解决案件时所进行的活动。”这里把这三个词处理为“口语词”与“普通词语”的关系。到了现在,它们在人们的实际使用中却变成了“口语(告状)”­­­­­­­­­­­——“普通词语(官司)”——“书面语(诉讼)”的关系。词汇的意义色彩变化是经常的,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对待这些变化。

词语意义色彩是词语意义成分之一种,这是一种客观存在。作为词典,对意义色彩可以不标,但没标并不等于它不存在。每一种意义色彩都有它独特的含义,要作标示必须根据它们的基本属性和特点。意义色彩多呈对称状态存在,标一个不标一个往往会带来义类上的含混模糊。

确定口语词时以下的几条基本原则是应该加以考虑的:

1,口语词是普通话词汇系统的的一个重要类别。它是对词语的意义色彩作出的一种分类。在这种分类的另一端,与之相对的是书语词。只标书语词,不标口语词,将使意义色彩的划分失去平衡。准确地标注口语词,建立起“口语词”——“普通词语”——“书语词”的同级三类词语,有助于人们更有效地运用语言。

2,口语词与方言词有着本质的差异,它们只在使用效果上会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共性。把口语词与方言词混而统之,只会造成词汇意义分类的混乱。

3,口语词是变化的。当口语词广泛使用,特别是广泛使用于各种书面载体时,它就正在改变着自己的口语色彩而逐渐变为普通词语。因此,应该对实际语言生活中的口语词应予以经常的关注,以使词典中的口语词标注及时反映这种现实。

4,作为一般语文词典来说,不是突出的、典型的口语词可以不标。详细的标注和说明可以由学习词典来承担。规范词典的功能在于诠释词汇意义的基本内容,建立起诠释词汇意义的基本模式。

 

工作单位:苏新春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

          顾江萍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亚欧语系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大学白城12301,邮编:361005

          0592-21840812181479



[] 韩敬体:《〈现代汉语词典〉修订工作概述》,载《辞书研究》1997年第1期。

[] 杨金华:《浅议新〈现汉〉“<>”标注的取消》,载《辞书研究》199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