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经济

 

常舟人

 

  回扣经济是指在商品或劳务买卖中,由卖方从收到的价款中扣出一部分返还给买方代理人的经济活动。
  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中,采购人员高价购进原材料,私底下由卖方按比例返还好处费;帮企业拿到一个工程项目或申请到一笔科技扶持资金,对方识做,决不会忘记送上一笔辛苦费……
  一个大型汽车厂每年零配件的采购额数以百亿计,但却不能保证那些可以提供优质零部件的供应商从它手中拿到大额订单;一个基层政府部门或科研部门平时冷冷清清无人问津,然而那里的工作人员却常能利用各种机会把自己的荷包塞得鼓鼓囊囊;一个国有企业垮台了,然而负责采购的人却混得膘肥体壮……
  回扣经济活动导致国家资源大量浪费,商品流通无法完全体现出价值规律,社会经济运行的公平和效率原则无法兼顾。
  在进行回扣经济活动时,交易双方往往采用辛苦费、好处费、手续费、交际费、奖励费等名目,以避回扣之嫌。
  回扣经济活动普遍存在,因此有的经济专家认为中国经济是回扣经济。(原载《联合早报》副刊龙卷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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