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移民

 

常舟人

 

  生态移民是指为了保护某个地区特殊的生态或让某个地区的生态得到修复而进行的移民,也指因自然环境恶劣,不具备就地扶贫的条件而将当地人民整体迁出的移民。
  前者如三江(长江、黄河、澜沧江)之源地区的大规模移民。三江之源是中国最大的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地,对广大中下游地区乃至全国的可持续发展起着生态屏障作用,可是人类活动加剧了这个地区生态的退化。因此,必须采取自然修复的办法,将当地居民移往他处。
  后者如贵州省麻山地区,因水土资源不断流失而呈现“石漠化”(石质荒漠化)现象,当地人民失去生存的基本条件,因而不得不迁往他乡。
  中国是从2000年开始实施生态移民的,仅西部地区约有700万农民须通过移民来脱贫。
  生态移民坚持自愿原则,并充分尊重民意、民俗。移民新村的建设不但生活条件齐全,而且教育、卫生等均须统筹考虑,让移民“迁得出、稳得下、富得起来”。
  生态移民遇到的最大困难是物色接受地和解决安置问题。(原载《联合早报》副刊龙卷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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