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标车和黄标车

 

常舟人

 

 

  “绿标车”指由环保部门发给绿色环保标志的载客汽车。这些汽车的尾气排放量达到欧洲1号或2号标准。
  欧1和欧2的尾气排放标准要求采用闭环控制系统加三元净化装置,欧2标准要求控制系统的精度更高,净化器的性能更好。
  “黄标车”指由环保部门发给黄色环保标志的载客汽车。这些汽车的尾气排放量大,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了改善北京市的空气质量和降低机动车的排放污染,2003年7月31日,北京市交管局和北京市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19座以下高排放载客汽车采取限行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9月1日起,北京市的30万辆19座和19座以下的高排放载客汽车将在东西长安街、平安大街和广安大街上被限制行驶。从11月1日起,如果这些客车仍未换领绿色环保标志,在8时至19时将不能进入二环主辅路。此后,高排放车辆的限行范围还将扩大到三环。
  “黄标车”经过改装,尾气排放检验合格者,可换领绿色环保标志,升级为“绿标车”。
原载《联合早报》副刊龙卷风版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