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冰激凌·吃西瓜

 

汪惠迪

 

 

在港台新马报纸的娱乐新闻中,常看到“眼睛大吃冰激凌”这样的说法。眼睛是视觉器官,却具有进食器官的功能,这是一种与常理不合的超常的表达方式。

眼睛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吃甚至大吃冰激凌呢?大抵只有一种情形,就是女性卖弄色相的时候。卖弄色相或许言重了,换个词儿,叫穿着比较暴露吧。穿着比较暴露说得也太直截了当了吧?再换个词儿,那就说穿着性感吧,性感是现代新潮男女都很追求的啊。

具体说来,波霸着低胸装,展示胸前伟大;高挑的女孩着泳装,展示一双纤长的玉腿。这就是一些男人“眼睛吃冰激凌”的时候了。说是“吃”,其实是“看”;既是“看”,又偏要说“吃”,这就是语言表达之妙了。

冰激凌(ice cream)有谁没吃过?新加坡四季如夏,吃冰激凌透心凉,很舒服。眼睛吃冰激凌呢?那可“养眼”啦!用吃着舒服来比喻看着舒服,眼睛就是如此这般吃起冰激凌来的。这是谁或哪个地方的发明创造,就很难查考了,很可能是香港娱记的杰作。

笔者对香港的新闻工作者向来是十分敬佩的,他们的创意,有时叫你不得不佩服。当你用“波霸”、“同志”、“狗仔队”、“太平公主”写新闻的时候,你还真得感谢他们呢,否则,表达就很罗嗦了。

台湾的新闻工作者也同样令人佩服。

话说2001年6月19日,新加坡的《联合晚报》转载了一则台湾新闻,导语说“台湾许多立委都有经常上宾馆开房间召妓的习惯”,结尾说“有一名连任数届的资深立委,无法勃起,每次只能‘吃西瓜’解馋”。这则新闻的标题是:

开房偷吃又何妨

台湾立委多倜傥  眠花寻柳却寻常

有位老朋友将报纸扫描了伊妹儿给我,问我“吃西瓜”是什么意思。

西瓜有谁没吃过呢?可是这位资深立委“吃西瓜”何以要“上宾馆开房间”呢?“吃西瓜”到底比喻什么,笔者也不知道。于是打电话,发传真,发电邮向从事语文工作的朋友请教,亦曾当面向来自台湾的朋友请教,可是都没有得到答案。

某日,另一位新加坡老友发来电邮,回电时,顺便向他请教,终于有了答案。原来“西瓜”比喻女性胸前之球状物,“吃西瓜”就是“吮乳”。贵为“资深立委”,因力不从心,便捧住“西瓜”“解馋”,一个比喻就把他的丑态生动形象地描绘出来了,作者的想象力真丰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