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档还是大“牌”档?

 

汪惠迪

                                                                 

 

2001年2月7日《联合早报》网的新加坡新闻中,读到一则令人兴奋的消息:阔别了近二十年的街头小贩,8月重返史密斯街开摊营业,让人们重温当年在牛车水街边享用美食的情景。……到时,人们可以到冷气餐馆用餐,或者在马路边的“大排档”享用本土美食(谢仲贤:《阔别二十载  “大排档”将重返牛车水》)。2月9日又刊登了题为《受访者多期盼  大排档给牛车水带来生气》的续闻,他们都期待着牛车水变成不夜天,不再像现在这样,入夜就变成一座黑灯瞎火的“死城”。

读了这两则新闻之后,笔者的第一个念头是,如果有机会到新加坡旧地重游,就一定要去逛逛牛车水的“大排档”,品尝富有南洋风味的美食。现在先来说说那解馋的去处,也就是设在马路边的“大排档”。值得讨论的是这种摊档应当叫做“大排档”还是“大牌檔”呢?

有人认为应当用“排”字,并且这样解释:

从前,小本经营的小贩没钱租象样的铺面,就把货物放在排子车上,或是推车串街走巷,或是把车停在路边叫卖。所以,“大排档”最早是一种路边的流动小货摊。(张欣:《话说“大排档”》,《咬文嚼字》1997年第9期,第31页,上海)

持这种看法的人看到有人把“大排档”写成“大牌档”,认为用“牌”字“是说不通的”。

有人认为应当用“牌”字,并且这样解释:

设在路边专门供应粥粉面食、茶水点心及小菜的食肆。厨房多用铁皮及木板盖成,座位则设在路边,只在营业时才摆放出来。这些食肆都要领有牌照(政府批准营业的证件),牌照须在当眼处张贴出来,故称大牌档。(张励妍﹑倪列怀:《港式广州话词典》,第30页,万里机构万里书店出版,1999年6月,香港)

同意这种看法的人认为这样解释“似乎更为合理”,“也可使‘大’字有着落”。

白福臻先生把“大牌档”的来龙去脉说得更加清楚了。看看他怎么说。

“大牌档”这个名称起源于香港,指的是一种街边饮食档。

早先,香港政府规定:公务人员中如因公受伤,无力负担家属生活,又无福利机构援助者,其家属可以申请经营“大牌档”以维持日后生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规定:凡在战事殉职﹑负伤或沦为战俘的公务人员,其家属均可以申请经营“大牌档”。

市政局严格规定了“大牌档”的营业面积和桌椅数目……“大牌档”允许设有两张桌子,每张桌子附设四只椅子或凳子。……(小贩档)不允许设座位,没有两桌八椅的附设。

    持有比小贩档营业面积来得“大”的“牌”照的“档”位,在口语中缩略为“大牌档”,这就是“大牌档”得名的原由。(《“大牌檔”非“大排檔”》,《咬文嚼字》1999年第8期,第2728页,上海)

香港大牌档的格局跟张励妍﹑倪列怀所描述的一样,白福臻先生则把“大”字和“牌”字交代得清清楚楚。他们的解释比第一种有道理。笔者查检了几部广东方言词典,除《港式广州话词典》外,《广州话方言词典》(饶秉才等编着,1981年12月,香港)、《广州话词典》(饶秉才等编着,1997年10月,广州)、《简明香港方言词典》(吴开斌,1991年5月,广州)、《香港话普通话对照词典》(朱永锴,1997年8月,上海)都以“大牌档”出词条,除了朱永锴编的那部,都不提“大排档”。

但是,中国大陆出版的新词新语词典或语文词典,例如《现代汉语新词词典》(1994年11月,北京)、《现代汉语词典》(见第945页“排档”条。1996年7月,北京)、《应用汉语词典》(2000年1月)都只收“大排档”,并且不注又作“大牌档”。另有一些港台用语词典,以“大排档”或“大牌档”作主条,以“大牌档”或“大排档”作副条。这是由于即使是港台作家,在作品中写法也不一致.辞书大编者从他们的作品中引用例句作为书证,照单全收,未下工夫查证,因而缺少明确的语用导向。笔者认为,诸如此类的词语,词典的编者应当指明或暗示语用导向,能够统一的,应当统一。

在口语中,“排”和“牌”同音,无法分辨是“排”还是“牌”,但是,出报纸、打

字幕、登广告, 诉诸视觉,就含糊不得了。是用“排”还是“牌”,或者二者皆可?还是

值得斟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