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何独钟“非典”? 
 

吴俊刚

  去年11月底,广州佛山发现了第一例中国的“非典”(沙斯)病人。12月初,在河源又相继发现了第二和第三例。广州的医生觉得这个病很怪,病人有明显的呼吸困难病症,而且肺很硬。后来,他们又发现这个病有高度的传染性,有很强的致命性,是非同一般的肺炎,因此把它列为“非典型肺炎”(atypical pneumonia)。
  非典型肺炎就这样在中国大陆传开,后来,为了方便,又简称之为“非典”。如果不知究里,乍见“非典”,大概很难猜想那是什么东西。看它的全名,非典型肺炎,似乎也看不出它的“厉害”。
  后来,世界卫生组织给这个病定了一个新的名字,英文是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也有人译成症候群,综合症)。英文简称为SARS(发音为萨斯)。于是,全世界都称之为SARS。唯独中国继续“非典”。
  4月17日,一位署名幼吾的本地资深医生在《联合早报·交流》版为文指出,早报用沙斯(SARS)取代“非典”是更贴切的。他也指出,严格来说,非典型肺炎和“沙斯”是不一样的肺炎。
  新加坡华文报章现在已经统一了SARS的华文译名,称之为“沙斯”。为什么不是“萨斯”(有些地方如BBC中文网站就用“萨斯”)呢?这里要告诉读者的是,统一译名委员会是经过一番讨论之后,经大多数委员赞同而确定下来的。讨论过程中所考虑的译名有好几个,其中包括“萨斯”、“萨丝”等。后来,多数委员认为,对学生来说,沙比萨较通俗,虽然发音稍有不同。
  从音译的角度来看,萨斯当然是比较准确的,但是,考虑到这里的语文环境,以沙代萨,相信读者可以谅解。
  4月24日,汪惠迪先生在中国《人民网》的《网友新闻热评》发了一帖,题为“‘非典’宜正名为‘沙斯’)。他指出非典型肺炎和沙斯的不同,非典是泛称,是与典型肺炎相对而言的,SARS是新出现的“非典”。他认为,这个病既然已经有了正式的科学定名,就应当采用并推广。
  同一天,有一位网友也发了一帖说,“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明确定义了SARS,SARS就是SARS,“非典”已成为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接受教训,尊重科学……”
  4月28日,《人民日报》驻华盛顿记者任毓骏在《人民网》上发了一帖,题为“建议用‘萨斯’取代‘非典’”。他认为,用“萨斯”比用“非典”要科学、准确,也能和世界卫生组织保持一致。他也指出,现在国际社会已很少人用“非典型肺炎”来描述这个病了。
  任毓骏说,“如果时至今日仍坚持使用‘非典’,不但与目前国际通行做法不相吻合,而且与一贯主张和国际接轨的对外开放精神不相吻合。特别是当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这种病定名为萨斯,我国仍然沿用广东地方医生在刚开始流行的时候因为对这种怪病不够了解,而定名为‘非典’,就未免有些过时了。”
  任文发表后,马上有三个异议帖子出现。他们反对“萨斯”的理由可以归纳如下:
  一、中国医生在4月12日从病人器官分泌物分离出两株新型冠状病毒,显示冠状病毒的一个变种可能是此病的主要原因。四天之后,这一结果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确认。“这是中国医务工作者对世界医学的巨大贡献。历史不会忘记,语言也必须记录。非典已经成为中国官方使用的标准语汇,也为广大中国人和世界所接受……”
  二、认为该病其实应该称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是可以被各方接受的命名。而且,“疾病的中文名称并不一定要遵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中国的中医源远流长,对很多疾病的命名比西方要早。
  三、音译没有太多的理由,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外国人也看不懂。
  基本上,这三位网民都不赞成音译。我想,这样的观点很值得商榷,也站不住脚。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媒体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字母词,也有不少音译词。比如“艾滋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欧佩克”(石油输出国组织),“克隆”(无性繁殖)等,都是音译词,大陆媒体不是用得不亦乐乎吗?“萨斯”、“沙斯”也只是遵从这样的音译原则而已。
  此外,我觉得上述三人反对遵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名,所持的理由也不充分。中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国,应该和其他各个成员国一样,遵照世卫的规范名称才对,坚持自己定名,只会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中国的专家,包括前卫生部长张文康本身,其实都认为世界卫生组织的定名是比较科学的。基此,中国官方实在没有充分的理由要“非典”到底。笔者觉得,如果中国不用萨斯或沙斯,至少,按大陆现在的流行做法,直接用上字母词SARS也比“非典”为好。(原载《联合早报》言论版,2/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