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汉字规范的回顾与前瞻

 

 

谢世涯副教授

 

 

摘 要

       

新加坡教育部于1969年颁行《简体字表》,新加坡从此进入使用简体字的时代。教育部又于1976年发布《异体字表》和《新旧字形对照表》,目的在删除不必要的异体字,并规范经简化汉字的笔画。

新加坡教育部又于1980年和1983年,先后颁行《小学分级字表》和《中学华文字表》,两个表的字体,都是根据简体字、新字形和规范字颁行的,新加坡由是进入全面使用规范字的时代。1993年新加坡国民登记局为国人重新更换新身份证之际,也为华族人士加上简体字姓名。凡此种种,足见新加坡推行简体字的决心和成就。

目前,由于香港、台湾、澳门、中国沿海特区和世界各地的华人,他们使用繁体字的情况还是很普遍,新加坡人需要和他们交往,以便沟通信息。在商业上,新加坡人需要阅读他们的资料和函件,年青一代的新加坡人,是否有必要“用简识繁”,是得商榷的。

另一方面,当前世界各地华人使用的繁体字,其字形也往往不很一致,因此,如何规范繁体字,使世界各地的华人都能使用统一的字形,方便交流,这也是值得各有关方面共同探讨的一个课题。

 

 

本论文曾发表于“第四届国际汉字讨论会”,19971126日至27日由中国文字学会、江苏教育出版社、国际汉字振兴协议会、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在中国苏州竹辉饭店举行。

 

 

 

      

     引 言

    

19691983年以来,新加坡所进行的汉字规范工作,约有下列各项:推行简体字、采用新字形、规范选用字、颁行中小学字表、规范汉字横写横排和身份证加印汉字。

     回顾过去,新加坡在汉字规范工作方面,的确成绩斐然。展望未来,新加坡在规范汉字和 使用汉字方面 ,应该朝怎样的方向,或应作怎样的调整;此外,从新加坡的观点出发,应如何对待繁体字和未经简化的汉字,皆为本论文所要探讨的重点。

       

           新加坡的汉字规范工作

 

        (一)   推行简体字

新加坡推行简体字,是由教育部于1969年颁行《简体字表》揭开序幕的。新加坡较之中国于1956年推行简化字,前后相距13。《简体字表》共收录了由502个繁体字简化而成的498个简体字。这498个简体字经过五年的试验使用后,证明简体字深受各界人士的欢迎。

     教育部鉴于第一批简体字推行的成功,于1974年颁行《简体字总表》,总表公布了2287个简体字,新加坡的简体字从此迈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不过,因该表收录了49个与中国相异或中国没有简化的字体,两种字体并存并用,在书写和印刷上往往造成诸多不便,教育部于1976年又颁行修订本《 简体字总表》,把与中国相异或中国没有简化的字体,全部加以删除。新加坡的简体字从此与中国的简化字完全相同了。

 

        (二)   采用新字形

      教育部1976年颁行的《简体字总表》是采用新字形类推简化汉字的;该表并附有《新旧字形对照表》。所谓新或旧字形,是指字形或字模在笔画或结构上的不一致,例如“花”字的草字头,原作四笔,即好像两个并列的“十”字,新字形则改作三笔的“艹”;又如“滚”字右偏旁的“衮”,中腰部分旧字形是作“口”,新字形则改作“厶”。教育部公布《新旧字形对照表》具有规范汉字笔画笔形的作用,它不但可以作为书写和教学的标准,也可作为铸造字模和印刷出版物的标准。新加坡采用新字形,较之中国于1965年发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相距 11年。

 

        (三)   规范选用字                   

     修订本《简体字总表》另附有《异体字表》。异体字是指同义异体的汉字,例如“匹”与“疋”,把“匹”作为正体字,也就是选用字,那么“疋”就是异体字了。又如“托”字,旧字形作“言”字旁,新字形则作提手旁(“扌”)的“托”。该表之颁布,目的在删除不必要之异体字,并且规范未经简化汉字的笔画。新加坡公布《异体字表》,较之中国1955年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相距21年。

 

        (四)   颁行中小学字表

教育部于1980年发布《小学华语分级字表》,规定小一至小六各年级须学习汉字的字数,总计第二语文1800字,第一语文(高级华文)2000字。新加坡教育部也在同一年颁行《中学华文第二语文字表》3000字和《中学华文第一语文(高级华文)字表》3500字。这与中国中央教育部于1952年公布《常用字表》2000字,相距28年,而与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88年联合发布《现代汉语常用字表》3500字,则早了8年。新加坡教育部于1993年随着修订华文课程标准,也对中小学字表作了某些修订,其中对语委于1986年发布恢复繁体的“叠”、“覆”、“瞭”、“像”和新简化字“啰”等字,也相应的作了调整,但规定中小学生须学习的汉字字数却没有改变。

 

 

        (五)   规范汉字横写横排

      教育部于1974年规定教科书须横排印刷,由左到右;剑桥会考华文考试,也从1974年开始改为横写。政府的公函、通告、招贴、表格等,率先横排横写,接着各报章、杂志和其他出版物也相率横排横写。新加坡较之中国于1955年推行横写横排,相距19年。

 

        (六)   身份证加印汉字姓名

      新加坡华人的姓名,一向是根据不同籍贯的方言拼写的,例如“陈”这个姓,约有Tan(闽南、潮州)、Chan(广东)、Chin(客家)、Tang(福州)、Ding(福清)、Teng(闽北)、Chen(中国 )、Chern(台湾)等不同的方言拼写方式。教育部于1973年推行汉语拼音后,建议在籍学生或婴孩出生时,采用汉语拼音拼写英文姓名。但有些家长认为,们过去所有的证件,其姓名都是以方言拼写的,改用汉语拼音,将引起混淆或造成法律纠纷。有的则认为把方言拼音改为汉语拼音,例如把姓Tan改为姓Chen ,等于把他们祖宗的姓也改掉了。有鉴于此,新加坡国民登记局于1993年趁全国更换新身份证之际,规定加印汉字姓名。这是个好办法,有了汉字姓名,即使有不同的方言读音,但汉字的字形字义不变,而英文姓名要用方言或汉语拼音拼写拼读,就不是一个什么问题了。

 

           推行简体字之成效 

 

总计上述六项汉字规范的工作中,最有成效的当然首推简体字。可从以下七方面见出新加坡推行简体字成效卓著。

(一)新加坡自颁行简体字以来,政府部门、官方机构或半官方机构所发出的文字,如公函 、招贴、告示、表格等,全都采用简体字。

     (二)官方、半官方或民间的出版物,包括教科书、报章、杂志、图书和电视台字幕等,都用简体字。

     (三)由小学、中学而至于大学,全采用简体字教学与考试,剑桥会考所有华文媒体的试卷,全用简体字命题。

     (四)商家或厂家的宣传媒体,如广告、产品说明书或保证书等,多用简体字。民间交往的 媒体,如日常应用的文件,也多用简体字。

     (五)书画艺术原有最大的空间,书法繁简由人,但新加坡的书画家,也大都偏爱书写简体字。

     (六)新加坡自1969年推行简体字,前后近30年,目前的学生、青年和中辈的人,都能掌握简体字。

     (七)正因为大多数新加坡人掌握了简体字,他们到中国经商贸易或旅游观光,与中国人交往,可以无往而不利。

     

           繁体字盛行与应变之计

 

然而,正当新加坡推行简体字而取得卓著成绩之时,环顾其他地区,繁体字却仍然大行其道,从以下各点,足见繁体字盛行的一斑。

     (一)台湾是传统使用繁体字的地区,而且可以预见台湾将会继续使用繁体字。

     (二)香港和澳门也是长期以来使用繁体字的地区,随着两地的回归中国,在一国两制之下,看来会继续使用繁体字。

     (三)近年来中国在沿海新设的经济特区,大量吸引了港、澳、台和世界各地的华人前往投资,他们因为长期用惯了繁体字,所以当他们带入资金的同时,也带入了繁体字,形成在特区里的海外华人有用繁体字的现象,但可喜的是特区里的官方机构,一直是坚持使用简体字的。

     (四)中国有好些地方从事商业、贸易和金融的人士或个体户,为了顺应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华人的习惯,也偶尔会使用繁体字,最明显的是他们的名片,往往是用繁体字印刷的。

     (五)中国各地的剧团,如京剧、越剧、 粤剧、 潮剧、琼剧、豫剧、川剧、昆曲、黄梅戏和龙江戏等剧团,他们到新加坡演出,所有的字幕说明,全用繁体字。

     (六)香港的地方剧团,如潮州戏和广东戏,台湾的话剧团,他们到新加坡演出,所有的宣传资料和字幕说明,全用繁体字。

     (七)港台行销到新加坡的图书报纸和期刊杂志,以及录音带、录像带、光碟和产品包装的说明文字等,都用繁体字。

     (八)世界各地如欧美和东南亚地区的华人,也还习惯使用繁体字,包括用繁体字印刷报纸、杂志、产品说明书、广告和宣传品等。

     (九)在新加坡的港台商人和来自世界其他地区的华人,他们有的仍然偏爱使用繁体字。

     (十)新加坡电缆电视(SCV)宽频视界所提供的港、台频道,例如凤凰卫视台、中天频道、MTV中文台、翡翠卫星台、TVB8频道、无线卫星电视台、娱家戏剧台、娱家都会台和JET TV 中文精选频道组合等,所提供的字幕,都是繁体字。

      新加坡长期以来一直就是世界著名的商贸城市,也是远东的金融中心,新加坡人需要和世界各地人士和海外华人打交道。当港、澳、台还盛行繁体字之时,当海外华人继续使用繁体字之际,年青的一代不谙或不会辨认繁体字,吃亏的是他们自己。新加坡的领导层一再号召和鼓励年青人到海外打天下,创造国际企业,要他们多长一对翅膀,学会各种技能,包括华文华语,当然也得学会辨认繁体字。否则当港、澳、台和其他海外华人拿出名片时,当中或有人姓毕、邓、范、龚、关、刘、龙、卢、麦、苏、卫、严、邹、叶或姓庄时,年青的新加坡人无法认读而不知如何称呼他,那是既尴尬又失礼的。因为这些简化后的姓氏字形,与原来的繁体字形,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随着港、澳的回归中国,在一国两制之下,看来繁体字还会继续使用,台湾亦然,而中辈和老一辈的海外华人也会继续使用繁体字,因此年青的新加坡人要和上述地区的人士交往,也许应有应变之计。

当然,要新加坡新一代的学生既学简体又学繁体,既不实际也没有必要,但是,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学会辨认繁体字的应变之计,也许是可以尝试的。其办法是在华文教材里,在每篇华文课文之后,附录简繁字体对照表,同时又在每册华文课本之后,附录该册所出现的简繁字体对照表。教师不必特意教导学生书写繁体字,只要帮助他们辨认即可。这不是推行繁体字,而是为了适应环境的需要的权宜之计:用简识繁。正如新加坡传统上是使用英式英语,但习惯上我们也学会分辨美式英语。其实,使用简体字是新加坡既定的政策,是不会改变的,而任何妨害这个政策的措施都会被排除的。

 

           结 论

 

新加坡在进行汉字规范工作方面,前后历达近30年,总计完成了推行简体字、新字形、选用字、中小学字表、汉字横写横排和身份证加印汉字等六项工作。其中最有成效的当推简体字,在1974年教育部颁行《简体字总表》之后,即完成了全面使用简体字的工作。新加坡推行简体字的成效,除了中国以外,看来没有第二个国家或地区比得上的。

然而,为了方便与使用繁体字地区的人士交往,也为了方便与惯用繁体字的世界各地华人交往,新加坡的年青人须有应变之计:用简识繁,要有辨认繁体字的能力。

新加坡人掌握了简体字,需要识繁,其他惯用繁体字地区的,如香港、澳门、台湾,是否可以反其道而行之:用繁识简,在华语华文的教科书上,附录简体字。中国是简体字发源地的国家,人口近13亿,学会辨认简体字,当更能直接和快捷地与中国人交往,确实百利而无一弊。

要学会辨认或使用简体字,当然以中国的简化字为依归,因为简化字是中国和联合国的法定文字,而且也只有一种简化字。但在繁体字与未经简化汉字方面,中国与港台地区,以及和日本、韩国等国的汉字,在字形、笔画、或结构方面,往往有或多或少的出入,如何规范这些意义相同而形体有异的字体,各有关方面是否可以成立一个委员会,共同来研究、探讨与交流意见, 进而促进繁体字与未经简化汉字的规范工作,当是值得进行的一项工作。

 

 

参考文献

新加坡教育部《简体字表》(新加坡:教育出版社,1969

新加坡教育部《简体字总表》(新加坡:教育出版社,1974

新加坡教育部《简体字总表》(修订本)(新加坡:教育出版社,1976

新加坡教育部《小学华文课程标准》(新加坡:教育出版社,1980

     附录:《小学分级字表》(第一语文:2000字;第二语文:1800字)

新加坡教育部《中学华文课程标准》(新加坡:教育出版社,1980

     附录:《中学华文字表》(第一语文:3500字;第二语文:3000字)

教育出版社《小学华语分级字表》(新加坡:教育出版社,19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北

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汉语拼音方案》(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58

周有光《汉字改革概论》(第三版)(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61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教育部《简化字总表》(北

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64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等《简化字总表检字》(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64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教育部《简化字总表》(第

二版)(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77

     附录:《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86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简化字总表》(北京:语文出版社,1986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现代汉语常用字表》

(北京:语文出版社,1988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字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北京:语文出版社,

1989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字处《现代汉语常用字频度统计》(北京:语文

出版社,1989

谢世涯《新中日简体字研究》,(北京:语文出版社,1989

谢世涯《新加坡与中国调整简体字评骘》,见《南大语言文化学报》第二卷

第二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中华语言文化中心,1997),193205

 

 

 

Review and Prospect of Standardization of

Chinese Characters in Singapore

 

Dr. Chia Shih Yar

Associate professor

National Institute of Education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ABSTRACT]

 

                Paper presented at The Four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hinese Characters. Convened by The Society of Chinese Philology, Jiangsu Educational Publishing House and State Language Commission of PRC. Suzhou, China. 26-27 Nov 1997.

 

In 1969,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Singapore issued a list of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In 1976,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the Ministry issued a “List of Variants of Chinese Characters” and a “List of Old and New Forms of Chinese Characters”.

In 1980 and 1983, the Ministry issued a “List of Chinese Characters for Primary Schools” and a “List of Commonly Used Chinese Characters for Secondary Schools” respectively. In 1993, the Singapore National Registration Bureau reissued new identity cards for all Singaporeans. A Chinese name in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was included in the identity cards for all ethnic Chinese. This policy indicated that the Singapore government was determined to implement the use of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At present, the use of complex forms of Chinese characters among ethnic Chinese in Hong Kong, Taiwan, Macau, Mainland China and other regions is still common. In view of this, ethnic Chinese Singaporeans need to know the old forms for communication purposes, especially in trade. Whether the younger generation of ethnic Chinese Singaporeans is required to know both old and new forms of Chinese characters needs further study.

In addition, the form of complex Chinese characters currently used by all ethnic Chinese is very inconsistent. To avoid confusion and to have a comfortable reference to materials printed in complex Chinese characters the standardization of complex Chinese characters becomes an urgent issue to be stud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