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与中国调整简体字的评骘

 

 

谢世涯副教授

 

 

摘 要

       

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6年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对1964年颁行的《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体,作了调整,包括恢复个别繁体字的使用。新加坡教育部则于1993年通过公布《中小学华文字表》,也对该部于1976年颁行的《简体字总表》中的个别简体字,作了相应的修订。本论文即针对新加坡与中国调整个别简体字的问题,作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对于新加坡要等到中国调整有关字体7年之后,才作相应的修订,本论文详尽的分析了个中原因。并比较两国在推行规范字、稳定社会用字和消除滥用字体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新中两国所调整的字体,虽然分别作了简单的注释,但由于这些字都是具有争议性的,为了避免混淆,尤其文言文,故本论文不厌其详的引用了有关资料来说明其用法。

本论文一再强调,简化汉字必须顾及文字的继承性、统一性和稳定性,才足以保持文字的使用不发生混乱,并维持书面语的使用,不发生歧义或误解。每一次简化汉字的调整、修订或废止,正说明前一次的简化工作有欠周全,有关方面必须考虑这种欠周全的经验,不能重蹈覆辙了。希望中国与新加坡经过这一次调整有关字体以后,也就是简体字得以长期统一和稳定下来的时候。

    

 

本论文曾发表于“汉字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199889日至11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汉字与中文信息处理研究所、辽宁人民出版社联合主办,在辽宁省丹东东港市东港宾馆举行。

 

 

  前 言

 

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61010日重新颁行《简化字总表》,对1964年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简体字,作了调整,包括恢复繁体字“叠”、“覆”和“像”等字的用法。新加坡教育部中小学华文字表委员会则于1993年,对该部于1976年颁行的《简体字总表》中的个别简体字,也作了相应的修订。现就新加坡与中国对个别简体字的调整,分别比较评述如下。

 

  中国简体字的调整

 

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6年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在该《总表》的《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里指出:     

   “为纠正社会用字混乱,便于群众使用规范的简化字,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64年编印的 《简化字总表》。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啰”不 再作“迭”、“复”、“象”、“罗”的繁体字处理。因此,在第一表中删去了“迭〔叠〕”、“象〔像〕” ,“复”字字头下删去繁体字〔覆〕。在第二表“罗”字字头下删去〔啰〕,“”依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为“啰”。“瞭”字读“liao”(了解)时,仍简作“了”,读“lia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此外,对第一表“ 余〔馀〕”的注脚内容作了补充,第三表“讠”下偏旁类推字“雠”字加了注脚。[1]

该《说明》进一步明确指出:“我们要求社会用字以〈简化字总表〉为标准:凡是在〈简化字总表〉中已经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应该用简化字而不用繁体字;凡是不符合〈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包括〈第二次汉字简化字方案(草案)〉的简化字和社会上流行的各种简化字, 都是不规范的简化字,应当停止使用。[2]

          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曹先擢教授说:“涉及的字共七个,实际调整的是四个半字,约为《简化字总表》字数的千分之二。数量很 少,只算做个别字的调整,与正式修订是不同的 。调整的原则是:根据社会用字的实际情况,只调整个别少数必须改动的字。[3]

上述所调整的字当中,原来的简体字“复”、“象”和“余”是同音代替字。同音代替的结果,往往造成用语双关,意义混淆,使人不知所措。[4] 例如:

1、以“复”代“覆”,“复国”是指复兴国家呢?还是指国家覆亡?

     2、以“象”代“像”,“铜象”是指以铜做的人像呢,还是指铜做的大象?

3、以“余”代“馀”,“余不尽意”是解作馀下的意思未完呢?还是解作我不能把意思说完?

为了免除造成用语的双关与意义的混淆 ,取消以“复、象”代替“覆、像”,即恢复繁体字“覆”和“像”,这是明智的做法。至于“余”字加注脚注明在“余”和“馀”意义可能混淆时仍用“馀”,也是很有必要的,如“馀年无多”“馀”不写作“余”,就不会引起歧义了。

1、以“迭”代“叠”,也是同音代替字,但“迭”、“叠”二字在意义上原是有显著的不同的。例如:

2、迭:① 轮流、交换:更迭。② 连着、屡次:迭接来信。③ :停止:称谢不迭。④ 及:(赶上)忙不迭。

3、叠:① 一层加上一层;堆积:堆叠 。② 把平面的东西折成数层;折叠:叠被子。③ 收拾、安排:打叠。④ 恐惧:震叠。

4、以“罗”代“囉”,也是同音代替字,但“”既简作“罗”,“囉”依简化偏旁“罗”类推简作“啰”,是自然成章的事,更何况“啰唆” 、“啰唣”都跟说话有关,“啰”是一个很好的形声字。

5、以“了”代“瞭”,也是同音代替字,但了解的“了”与瞭望的“瞭”,不但声调读音不同,意义也相异。“瞭liào望”指登高远望,如“瞭望台”,恢复繁体字“瞭”以后,“瞭”和“了”字可分工,各司其职,避免读音与意义的混淆。

6、“讎”字原依“言”的简化偏旁简作“雠”,意指校对文字,如较雠、雠定。但“雠 ”字原来还有冤仇、深切怨恨之意,现在把表示仇恨、仇敌意义的就规范为“仇”,而不用“雠”,并加上注脚加以说明。

            

  新加坡简体字的调整   

           

中国于1986年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对个别字作了调整以后,新加坡教育部对1976年修订颁行的《简体字总表》,一直就没有作相应的调整。直到1993年,也就是相距中国重新颁布《简化字总表》7年之后,新加坡教育部课程规划署趁修订《中小学华文字表》之际,才由中小学华文字表委员会在该《字表》里,对其中的五个简体字作了调整,该《字表》在《说明》里指出:     

                    “ 字表所用的简体字以本部的《简体字总表》为依据,但其中五

 个简体字的用法已经作了调整:

            迭(不再作“叠”的简体字,“重叠”不再简化为“重迭。

           复(不再作为“覆”的简体字,如“覆盖”。

           象(不再作为“像”的简体字。)

           罗(只作为“”的简体字,不再作为“啰”的简体字。“囉”应

 简化为“啰”。)

 瞭(“瞭liào望”不再简化为“了望”。)”[5]

新加坡教育部在中国重新颁布《简化字总表》之后,没有及时对个别的简体字作相应的调整,而要等到7年之后,才修订有关的简体字,表面上看来,是因为原简化汉字委员会已不复存在,没有其他相关的委员会或部门来处理简体字的问题。实际上是有以下四大原因:

     一、新加坡教育部前后曾经颁行三个简体字表,对简体字的使用,有过混乱的现象,自1976年颁行修订本《简体字总表》以后,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如果及时调整,使人们对简体字的使用,感到无所适从,将引起另一次的混乱。

     二、教育部课程发展署根据新拟定的课程纲要(1983)所编写的中小学华文教材,正在陆续编纂和出版中,如果此时改动,对老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有不方便之处。

     三、中国国家语委虽然于1986年就对《简化字总表》的个别汉字作了调整,但具有权威性的字典和词典,却没有及时作相应的修订,这对新加坡的一般汉字使用者,不容易找到根据,例如商务印书馆1983年重版的《现代汉语词典》,要迟到1997年才有修订本的印行,换言之,该《词典 》是要等到社会用字稳定了11年之后,才对有关的字体加以修订。该馆的另一本小型字典《新华字典》,也要迟到1990年才有重排版的刊行。

四、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771220日曾发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6],共公布简化字853个,简化偏旁61个,并在全国出版物上试用。但由于考虑欠周全,是次公布的简体字,缺点颇多,在群众试用中,形成用字严重混乱的现象。直到1986624日才由中国国务院通令废止《二简草案》。新加坡教育部吸取了避免用字混乱的经验,所以要等到中国调整的字体稳定下来以后,才作相应的修订,这确实是明智的做法。

 

  个别字体调整后的用法

 

由于新加坡教育部是通过中小学华文字表委员会来调整个别简体字,而不是直接修定1974年的《简体字总表》,换言之,新加坡的《简体字总表》并没有更动,也没有增加新的注脚;至于中国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注脚也不能多加说明,因此,特将调整后的字体举例详细说明如下。

1、迭:① 轮流、交换:更迭 ,《易经·说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② 连着、屡次:迭次会商、花样迭出、高潮迭起。③ 停止:《水浒传·楔子》“只见真人向前,叫苦不迭”④ 及:(赶上)忙不迭 ,《元曲选·石君宝〈秋胡戏妻〉三》:“他是何人,却走到圈子里边来,着我穿衣服不迭。       

2、叠:① 一层加上一层;堆积:重叠、堆叠、叠床架屋、层见叠出。② 把平面的东西折成数叠;折叠:叠纸张、叠被子、叠衣服。《西厢记·借厢》:“我共你小姐同鸳帐,我不教你叠被铺床。”又见《红楼梦》第四十四回“见方才的衣裳上喷的酒已半干,便拿熨斗熨了叠好。”③ 收拾、安排:打叠:苏东坡《东坡集续集·与滕达道书》:“晚景若不打叠此事,则大错。”④ 惊惧:震叠,见《诗经·周颂·时迈》:“薄言震之,莫不震

叠。”常用词:叠翠、叠罗汉、叠句、叠印、叠韵、叠嶂、叠字。

3、覆:① 遮盖、掩蔽:覆盖、天覆地载、覆育万物。② 倒或翻过来、歪倒、败坏:覆车、天翻地覆、覆亡。常用词:覆败、覆巢无完卵、覆盖面、覆灭、覆没、覆盆之冤、覆水难收、覆辙、颠覆、翻来覆去。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4、像:①比照人物做成的形象:画像、塑像、肖像。②在形象上相同或有某些共同点:他像他哥哥。③好像、似乎:好像要刮风了。④比 如;如:像他这种好人,世上是少有的。常用词:像话、像煞有介事、像样、像章、实像、虚像、相像、想像(同“想象”)想像力、影像。

5、啰:① 语言繁杂、说话絮絮叨叨或事情琐碎:例如啰唆(嗦)(luō·suō)。② 吵闹寻事、声音嘈杂:啰唣(luózào)。③与喽字构成“喽啰”(lóu·luó) 意指盗匪的部下。④ 助词:表示肯定的语气:你办事我就放心啰。

6馀:在“余”和“馀”意义上可能混淆时,仍用“馀”:《左转·成公二年》:“欲勇者,贾余余勇。”第二个“余”最好作“馀”,意思比较清楚。《孟子·滕文公》:“馀夫二十五亩。” 朱熹注:“程子曰:一夫:上父母,下妻子,以五口八口为率,受田百亩,如有弟,是为馀夫也。年六十,别受田二十五亩,俟其壮而室,然后受百亩之田。”这里的“馀夫”指一家五口或八口为率以外多余的人口,如果作“余夫”,就可能误解为“我夫”。《后汉书·弥衡传》:“大儿孔文举,小儿杨德祖,馀子碌碌,莫足数也。”这里的“馀子”是指其他的人,若作“余子”,可能误解为“我的儿子。”杜甫七律《客至》:“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这里的“馀杯”不可用“余杯”,原诗的意思是说:“要是你乐意和邻家的老翁一同对饮的话,我就隔着篱笆喊他过来干杯。”如果改为“尽余杯”,就变成“喝完我这一杯。”意思就风马牛不相及了。苏东坡 《临江仙》:“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意思是说:乘着小舟从此远去,在那江海中逍遥度过残馀的一生。馀生:残馀的生命,意指晚年,若写作余生,可能是指我的一生,意思不如前者贴切。

7、雠:①校对文字:校雠(jiàochóu)雠定。②同“仇”:表示深切的怨恨,如冤仇、仇恨、仇敌,就规范为“仇”而不用“雠”。

8、瞭:① 登高远望:瞭望,瞭望台,瞭望的“瞭liào”不能简化作“了”。② 明亮:宋玉《九辩》:“尧舜之抗行兮,瞭冥冥而薄天。”《孟子·离娄》:“胸中正,则眸字瞭焉。”

 

      结 语

 

新加坡教育部自1969年推行简体字以来,前后曾经公布过三个简体字表,其中1969年公布的502《简体字表》,[7] 颁 行了11个新加坡特用的简体

字(见附录一),并收录了38个与中国简化方式不同的简体字(见附录二),以及9个新加坡偏旁没有简化的简体字(见附录三)。1974年公布的 2248《简体字总表》,新加坡上述三种特殊的简体字就“将之列为异体简体字,在过渡时期仍旧可以使用。”[8]由于多种简体字表的刊行,加上受日本简体字的影响,以及民间手头字和生造简体字的盛行,使到简体字的使用曾经有过一段混乱的时期。直到1976年颁行修订本《简体字总表》,由于全部采用汉字发源地中国的简体字以后,用字混乱的现象才逐渐消除,简体字的使用也随着逐渐稳定下来。新加坡吸取了这一次的经验,对于今后采用或调整有关的简体字,很是谨慎。例如中国于1977年发表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

案)》,[9] 在中国图书报刊上试用,新加坡教育部则不鼓励使用《二简草案》的简体字,更不允许老师教导或介绍这类简体字,所以中国语委于1986年调整的个别字体,新加坡教育部要等到7年之久,经中国广泛普遍使用而稳定下来以后,才作相应的调整,这是稳当的做法,避免了再一次用字混乱的现象。

中国自国民政府于1935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10] 1955年和1956年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发表《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汉字简化方案》,[11] 又 于1977年和1981年发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修订草案》,此外,又于1956年和1965年发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和《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等等,不一而足,各表之间互有矛盾而又多所修订,造成诸多不良影响,形成社会上胡乱使用生造简体字、随便书写错别字以及滥用不规范字体的现象,层出不穷 。长期以来,这种社会用字混乱的不正常现象,一直难以遏止或消除。从社会用字的稳定和正常方面看来,新加坡确实是远胜于中国的。这是因为新加坡自始至终坚持贯彻使用简体字和规范的字体,偶有偏差,能够及时补救和纠正,设法遏制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发生。

总之,对新加坡来说,汉字来自中国,汉字未简化以前,新加坡及世界各地所用的汉字,都以中国的为标准,汉字简化以后,我们没有理由和简体字发源地割裂关系,当然须以中国的简体字为依归,这就是为什么新加坡当初收录了78个与中国相异或中国没有简化的字体,而在适当的时候废弃了这些字体,及时遏制了社会用字混乱的现象。不过,中国过去公布了多种字表,又修订了某些或废止了有关字表,这对于追随采用中国简体字的新加坡来说,的确带来了不少困扰,例如中国调整《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体,新加坡为了避免社会用字的混乱,必须等到这些字体在中国的使用稳定下来以后,新加坡才能对有关的字表作出修订。

事实上,简化汉字必须顾及文字的继承性、统一性和稳定性、才足以保持文字的使用不发生混乱,并维持书面语的应用不发生歧义或误解。一个难以否认的事实,就是每一次简化汉字的调整、修订或废止,正说明前一次的简化工作有欠周全,必须吸取这种考虑欠周全的经验,不能一再重蹈覆辙了。希望随着此次中国与新加坡对个别字体调整以后,也就是简体字得以长期统一和稳定下来的时候。

 

    

 

 

 

 

 

 

 

 

附录一  新加坡的特用简体字

 

 


  

 

 

 

 

以上序数十一的新加坡的特用简体字“杀”是由“刹”简化而成,但因为新加坡和中国的“殺”也都简作“杀”,所以“杀”字重见,当特用字和简体字合计时,应扣除重见的“杀”。换言之,“杀”只能算是一个字,而不是两个字。

 

 

 

 

 

 

 


附录二  新加坡与中国简化方式不同的简体字

 


 

附录三  新加坡偏旁没有简化的简体字

 

 

 

上表显示,新加坡29502《简体字表》中的简体字,偏旁没有简化,而中国则简化了,如果把中国偏旁简化了的字,当着是正体的简体字,而偏旁没有简化的字,就是异体简体字了。

 

 

 



1  见语文出版社《简化字总表》(北京:语文出版社,1986)页2

[2]  同注1。又见《语文建设》(北京:语文出版社),1986年第四期。

[3]   曹先擢《谈〈简化字总表〉个别字的调整问题》,见《语文建设》,1986年第六期,

5253

4        参见谢世涯《新中日简体字研究》第十一章第三节《同音代替与符号代用的得失》,

(北京:语文出版社,1989)页247252

[5]  见新加坡课程规划暑《中小学华文字表》,(新加坡:新加坡教育部,1993),页1   

[6]  见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化字总表》(第二版)内附录《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77                  

[7] 新加坡第一次公布简体字,是教育部于1969年颁行的《 简体字表》,该表在《前言》里

说:“ 审订第一批502个常用简体字。”故该表又称502《简体字表》,或简称《

502》。

[8] 见新加坡教育部提学司回答读者子琴的投函《异体简体字将逐渐淘汰》,载197412

27日《南洋商报》。

[9] 19771220日北京《人民日报》。

[10] 中国第一次公布简体字,是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王世杰于1935年(民国 23年)颁行的《

第一批简体字表》,共收324字。后因受到有关方面的反对与阻止,教育部于1936

年奉行政院命令,另行训令“ 简体字应暂缓推行。”实则是取消简体字的推行。

[11] 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次公布简体字,是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于1956年颁行的《汉字简化

方》,该表共收简体字515个,简化偏旁54个。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Revision of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Proposed by Singapore and China

 

 

Dr. Chia Shih Yar

Associate professor

National Institute of Education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Paper presented at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ulture of Chinese Character. Convened b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and Liaoning People Publishing House. Dandong, Liaoning, China. 9-11 Nov 1998. 

 

 

[ABSTRACT]

 

In 1986, the State Language Commission of PRC announces a revised edition of General List of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which has some minor modification towards the General List of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implemented in 1964. The modification includes the restoration of some complex forms of Chinese characters. In 1993, the Singapore Ministry of Education, proposed a new Chinese character list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that also includes some degree of adjustment towards the 1976 lis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discussion of the revision of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proposed by Singapore and the PRC.

 

            This paper provides a detailed explanation as to why Singapore proposed a corresponding revision of Chinese characters only after seven years China proposed their revision. There is also a comparison of the success of both countries achieved in three respective areas, namely, standardisation of Chinese characters, stabilisation of societal used characters and elimination of indiscriminately used characters. Although both countries include simple definitions of the Chinese characters in the revision, these characters are controversial and cause confusion easily, especially that of Classical Chinese. This paper cites relevant resource materials to illustrate their usage in an attempt to avoid confusion.

           

This paper stresses on the point to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e inheritance, unity and stabilisation of the Chinese orthography during the simplification process of Chinese characters. Only then can we prevent any occurrence of misunderstanding or confusion when using the written language. Every single version, edition or abolition of the simplified Characters is an indication that the previous revision is not comprehensive enough. The parties concerned and not repeated again should take such experiences seriously. It is hoped that this will be the last revision Singapore and China proposed for the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a time for these characters to be standardized and stabilised permanent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