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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马来西亚)副首相拿督阿都拉巴达威的译名,所有华文报章已取得共识,译名统一。本文要谈的就是友族姓名的翻译问题。
先谈外国地名的翻译。中国地名委员会在80年代初,曾经颁布《外国地名汉字译写通则》,
作为地名翻译的规范。不过,外国人名的翻译,迄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中国出版界的翻译原则是:名从主人、音译为主、用字力求统一、适当照顾习惯译名。
先谈“音译为主”的原则,我国友族的姓名全是音译,所以符合了这个原则。至于“用字力求统一”的原则,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和副首相的译名都符合这个要求。不过尚有其他著名的政商人物,各华文报章译名并没有统一,例如工程部长三美维鲁就有“沙美威鲁”等译名。
关于“适当照顾习惯译名”的原则,我国与中国的译名有时就有很大的差别。中国的习惯译名是“有音必译”,就如伊拉克前总统,中国把他译为“萨达姆•侯赛因”,几乎每个音素都给音译下来。我国的华文报章有的也根据中国的译法。再如我国第一任首相阿都拉曼,中国的译法是“阿卜都勒•拉赫曼”,和我们的不一致。对于其他民族的姓名,如果是以b、k、t、l、ch等辅音收尾的闭音节,我们并不习惯给它译音。如巴勒斯坦领袖Arafat的t,中国音译为阿拉法“特”,而我国的译名却是“阿拉法”,并没有把闭音节尾的辅音t给音译出来。作为阿拉伯民族的译名,笔者认为不妨根据主流中国的译法。至于我国友族姓名的译名,笔者认为中国必须符合“名从主人”的译法,也是必须根据我们的习惯译名。
中国在1973年出版《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并在1996年修订。该书所收姓氏、教名约4万个,可供翻译工作者参考。该手册的译名适用于英语国家、英语民族的姓名。在正音方面,规则常与习惯不一致。所以为求汉语译名尽可能一致与方便使用,该手册采用“同名同译”原则处理。例如Robert的名字,汉译名一律用“罗伯特”;以Smith为姓氏的,汉译名统一用“史密斯”。
给友族译名,笔者认为除了参考《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同名同译”的原则,也可以按照下列两个原则来处理:
(一)根据《通用字表》,不采用生僻字。中国在1988年3月25日颁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目的是为了适应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汉字机械
处理、信息处理等方面的需要。该表共收字7千个,笔者认为作为我国友族姓名的译音是绰绰有余的。我们应该尽量不用生僻字,如上下结构的“峇”字(ba)是个生僻字,不如用“巴”更为方便。据笔者所知,我国许多地名,过去是用这个“峇”字的,现在为了应付电脑打字的方便,都已将它改为“巴”了。
(二)尽量避免多音字。多音字至少有两种念法,音译时如果念得与友族原来的读音有异,那就失去音译的标准了。以副首相Abdullah的名字为例,本地传媒开始忽略了“都”这个字是个多音字,因为它有两个念法:dou和du。只有du这个念法才接近Abdullah的du念法,但是我国华社几乎都叫他为阿dou拉,又有几个人会给他念成准确的阿du拉呢?为了避免华社念法不准,同时也给国外传媒有一个明确的念法,笔者认为副首相的译名“阿杜拉”更为恰当,其一为正音作用,其二为读音有平仄之分,较为适合华语的语音(试比较“阿都拉”全都是第一声)。
目前我国马来友族应有一本完整的译名手册。据说玛拉工艺大学5年前已有人翻译了马来民族译名手册,不过至今未见该书出版。至于印裔姓名的译名工作,笔者认为亦应有一本手册。有了这两本译名手册,希望将来我国的华文报章对友族的译名能达到统一的目标,这对读者来说是期待良久的好消息。
本文刊载于2003-09-21马来西亚《南洋商报》时事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