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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8个”谈起 杨欣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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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章上时常有这样的词语“7、8个人”“15、16天”,究竟这类词语有何不妥呢?问题在于数字和顿号用错了。我们现在就来谈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要谈标点符号的规范化,我们必须参考中国1996年6月1日起实施的《标点符号用法》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9.1条说明: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例子有二三米、一两个小时、三五天、四十五六岁。 由此看来,作为概数,上述“7、8个人”“15、16天”的书写方式是错误的,因为概数必须用汉字,也不能用顿号。正确的写法是“七八个人”“十五六天”。如果不是概数,那么“7、8个人”应该解释为7和8个人,“15、16天”的意义是15和16天。顺便一提的是,顿号的其中一个功能相当于“或”,但概数是不能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不过如果引起歧义时,引号就非用不可,例如九或十个,我们就得书写成“九、十个”。再举一个例子:第三、四团指第三或第四团,与第三四团并不相同。 报章也经常出现数字应用不当的例子,其中包括时间书写错误。例如1990年就不应该写成“九0年”或“90年”。至于年月日的标记的写法,可以按以下例子:2004年5月30日,或写成2004-05-30。须注意的是年月日之间使用半字线,而月和日是个位数时,在十位上加个“0”。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必须用汉字。例如:甲申年四月十二、八月十五中秋节、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 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短语,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和十二月,应该用间隔号“ • ”将数字分开,并外加引号,以避免歧义。例如:“一 • 二八事变”(1月28日)“一二 • 九运动”(12月9日)。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例如“五一三”事件。至于用不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例如“五四运动”就不必标引号。 最后要提到的是引号和引号,书名号和书名号之间是否要标顿号的问题,这也是老师经常面对的难题。《标点符号用法》并没有作明确规定,所以学者专家有两种意见:一种看法认为不需要标顿号,另一种则认为标上顿号比较合理。持第一种意见的人,理由是“用上引号之后,在读的时候,必然会产生自然的停顿,并列的引语加上引号之后,在形式上已把结构显示出来”,所以并列的引语建加上顿号是多此一举的。持相反观点的学者的理由是引号虽然对并列的词语起了分割作用,但本身是标号而不是点号,在功能上不表示停顿。书名号亦然。因此老师在拟题时,选择题就不宜出现上述两类答案。 (原载2004-5-30马来西亚《南洋商报·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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