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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闻部副部长拿督林祥才在沙巴指出,该州首府KK华文译名“哥打京那巴鲁”还是“亚庇”,应交华社决定。也是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主席的拿督林祥才,其言谈十分尊重该区华社对自己家乡译名的意愿。这里就让笔者和大家谈华文译名规范的一般原则。
要谈译名规范,首先要考虑“普及性”的原则。例如沙巴州首府Kota Kinabalu,还有一个名称叫Api。Api从字音上来看,就有“阿庇”“雅庇”和“亚庇”几个译名。不过从该地人民习惯上的用法来说,却只有“亚庇”一个译名,因此如果当地华社接受“亚庇”取代“哥打京那巴鲁”,那么“亚庇”作为该州首府华文的译名是毋庸置疑的。其他地名如槟城州的Bukit
Mertajam,华社已叫惯了“大山脚”,也无需为其改为音译的“武吉莫大仁”。至于丁加奴州的译名,则比较有争论性,因为当地的华社叫它为“登嘉楼”,而全国都已叫惯它为“丁加奴”,甚至学校课本也都给译为“丁加奴”。我们到底要根据当地的普及性原则(登嘉楼),还是全国的普及性原则(丁加奴)?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应由丁加奴华社提出来和华语规范理事会讨论。
华语规范理事会曾经讨论了内阁名单译名,对于马来族译名问题,其中一个很普遍的名字是Mohamad。针对它的译名,有人认为“莫哈玛”比较接近原来的发音,不过最后的决定是“莫哈末”,因为这个译名很普及,大家已经认同了。这就符合了普及性原则。
第二个原则是“准确性”。这里要谈几个方面, 首先是通名和专名的问题。例如Gunung Tahan译为“大汉山”就很贴切,因为专名Tahan音译为“大汉”,Gunung则意译为“山”,符合专名和通名分开译名的原则。霹雳州的Gunung
Rapat译为“昆仑喇叭”就比较勉强,因为通名“山”不必音译为“昆仑”,如果译为“喇叭山”反而更为恰当。此外,许多地方都有Jalan
Besar的路名,当地华人就喜欢音译为“惹兰勿杀”,这种译名的确“惹”人不悦,为什么舍意译“大街”不用而音译得令人啼笑皆非?
其次是因误解马来语而意译错误。例如马来文batu在标明距离或地区时就有“英里”的意义,早期的华人却误解为“石头”,所以把Batu
Tiga(三英里)给意译为“三条石”。有些因对马来语发音不甚了了,或者从方言音译为马来文,结果是译名和马来文的原名有天渊之别,例如Kuala
Pompin译为“云冰”,Dengkil译为“龙溪”就让人莫名其妙。
其实音译还要考虑用字是否雅,例如国父东姑阿都垃曼,早期就有华人译为“东姑鸭都垃曼”,当中的“鸭”译得很不雅,相信这是根据方音而译的。音译也要避免使用多音字,例如美国总统Bush的译名为“布什”,这个“什”就有“十”和“神”两种念法。可本地华人念“布什”的少,念“布神”的却很多,这就乖离了准确性原则。由此看来,将来为我国新的地名和人名译名时,多音字必须考虑是否要采用。
第三个原则是“实用性”。随着资讯科技的发达,电脑的日益普遍,老师拟题打名册、学生的作业、公司里的报告、书信、短讯、传真和电子邮件的使用,只要我们使用的是汉字,我们每天几乎都离不开通用字。所谓通用字是中国在1988年3月25日发布的7000个汉字,包括2500个常用字和1000个次常用字。现在电脑上中文之星的字库、一般手机里的字库收字也以这7000通用字为限。如果译名用字超过通用字的范畴,就会造成诸多不便。如果坚持要用,除了造字,别无他法。例如上“山”下“合”的这个ba字,本地很多译名都有,但是电脑和手机字库里却找不到,结果我们使用电脑打字时只好以“巴”来取代。目前有很多含“山合”字的地名,经过电脑打字出来的,都改为“巴”字。
也许有些较为保守的华人不能接受地名更改,事实上霹雳州的Chemor不是已经从“朱毛”改为“珠宝”了吗?这是更改地名的其中一个先例。因此为了实用性,地名的生僻字改为通用字是难免的。译名我们一方面要“名从主人”,以当地人通用的译名为依据;另一方面如果当地的译名汉字是生僻字,对电脑和手机使用者不便,有关地名用字就非改为通用字不可,这时就要根据“主听客便”的原则了。
为了贯彻使用通用字,避免生僻字,中国从1955年至1964年期间,已先后由国务院批准更改了36个地名,例如铁丽(马字旁)县改为“铁力县”、番(右耳旁)阳县改为“波阳县”。因此沙巴州华社如果要采用“哥打京那巴鲁”作为首府的译名,笔者认为上述的“山合”字就不宜采用,因为它不在通用字的范畴内,是生僻字。至于沙劳越的“劳”,有些刊物还要给它加上“月”字旁。其实这个月字旁的劳字,也是生僻字,电脑和手机里没有收录。既然沙劳越是个音译词,用月字旁的劳也和“劳”字同音,我们为什么不接受“沙劳越”为规范的译名呢?
以上所谈,纯粹为笔者个人献芹,借此抛砖引玉,希望读者为我国的人名地名提出宝贵的意见。
(原载2004-06-19马来西亚《星洲日报•言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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