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同名”与译名规范

杨欣儒

  

地名人名的译名

  中国在1999年3月4日发布了《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系列国家标准,包括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和阿拉伯语六个部分。译写导则的总则包括:(1)地名专名一般音译;地名通名一般意译。(2)惯用汉字译名和以常用人名命名的地名,仍旧沿用;其派生的地名,原则上同名同译。
  根据上述总则,《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部分)Lander County的译名是“兰德县”(“兰德”是专名,音译;“县”是通名,意译)、Indian Peak的译名是“印地安峰”、East Linton 译为“东林顿”。
  我国地名,有些是根据这种译法,例如:大汉山(Gunung Tahan)、居銮县(Daerah Keluang)。不过,有些却译得很失败,例如lorong(巷)这个通名,就有些地方译为“罗弄”,更离谱的是音译意译都同时出现,如Lorong Pinang就有人译为“罗弄槟榔巷”。根据上述原则,专名是音译,通名要意译,所以Lorong Pinang的规范译名是“槟榔巷”。过去有些人把jalan这个通名舍华语的“路”而不用,却把它译为“惹兰”,这种译法的确“惹”人不悦。有些住宅区的名字,专名译法各异,有音译,也有意译,例如Taman Jaya就有“再也花园”“成功花园”的译名。
  上述的译写总则,有的可以给我们作为借鉴。例如以数词或日期命名的专名意译,例子有Fourteen Mile Point,译为“十四英里角”。这种译法使我想到我国早期有些华人对马来文一知半解,因而错误地翻译了马来文地名。例如马来文的batu是英里,batu tiga应该译为“三英里”,可是有些地方却译为“三条石”,错误地把batu译为“石”!
  英语部分的译写导则附录A有“英语常用人名译写表”,例如Irvine的译名为“欧文”、Lewis的译名是刘易斯、Louis是路易斯。这些译名可以作为我国华人洋名的译音参考。对于英语姓名的译名,北京商务印书馆在1996年就出版了《英语姓名译名手册》(第二次修订本),我国华文报章给英国人和美国人的译名,基本上应该以此书为根据。
  《译写导则》的第六部分是阿拉伯语,附录B有阿拉伯语常用人名译写表。这个表的译名有些和我国的穆斯林姓名有所不同,例如Nasir译为“纳赛尔”,而我们的通用译法却是“纳昔”。Rahman在该附录里译为“拉赫曼”,我们通常不把两个相连音节中的辅音h给译出来,所以我们只叫“拉曼”。Jamal的译名是“杰马勒”,我们却译为“佳玛”。我国副首相Najib中国译为“纳吉部”,我们的习惯译法是省略了音节尾部的辅音,不把b给译出来。
  我国的地名有些有异于中国的,例如沙地阿拉伯,中国译为沙特阿拉伯;New Zealand 中国意译(新)音译(西兰)兼有,我们只音译为“纽西兰”。Australia,我们这里译为“澳洲”并不恰当,因为它是个国家,有异于亚洲、非洲、欧洲等洲。中国的译名是“澳大利亚”,这才是国家的名称,因为“澳洲”是洲名,不是国家的名称

我国的译名标准

  外国地名人名,如果依据主流国(中国)的译法,我想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争议,因为中国在译名方面已经作了译写规范的准则,而且世界各国的华文媒体主要都以中国的译法为标准。
  我国的友族姓名,外国的传媒应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以我们的译名为依据,就如前首相的译名是马哈迪。不过还有一些友族的译名,尚待我们进一步去统一,这样国外的华文媒体才有所根据。例如副首相就有“纳吉”和“那吉”的译法,其他如“三米威鲁”还有“三美威鲁”等译法。
  至于地名方面,我们也需要作出努力,力求我国地名有统一的译名。例如丁加奴州就有“登嘉楼”的译法,吉兰丹州的Pasir Putih有“巴西布爹”和“巴昔福地”等译名。
  其他译名如ringgit,本地华文报章就有“令吉”和“零吉”两种译法,殊不知教育部对ringgit的译名已经正式规定为“令吉”了。中国对我国货币单位名称译为“林吉特”,并不符合我们的译名习惯,所以宜以“名从主人”的原则改为“令吉”。
  勋衔方面,有些译名还没有统一,如Tan Sri就有“丹斯里”和“旦斯里”的译法。Datuk译为“拿督”,译音会给人以为原文是Natuk,译得不理想。相信早期华人对马来语的发音不甚了了,结果是以讹传讹。笔者认为若要准确表达原文的读音,不如译为“达督”较为恰当。

结语

  秦始皇对中国文化的贡献是“书同文”,他以秦国的文字为基础,彻底地废除六国文字和异体字,把汉字的写法给统一了起来。现代的“书同文”除了繁体字的书写外,基本上并不会产生严重的分歧,因为我们在书写上还是有工具书的依据。只是“译同名”要我国大众传媒达到共识,还需要有影响力的机构来推动。
  附属于新闻部的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前身是马来西亚华语规范工委会)即将成立。理事会的主席为我国新闻部副部长拿督林祥才,具有高瞻远瞩的副部长准备为我国的译名作出一番努力。希望理事会在他的领导下,我国各友族的译名、地名、政府机构等的名称能达到划一译名的目标。这样,大众传媒在译名方面才有所适从。一旦译名工作完成,我国政府可以堂而皇之地通知中国和台湾等使用汉语的地方,我们的货币单位名称是“令吉”,我们的友族政治工作者、商业巨子等著名人物的名称已经有统一的译名了。
  任重道远的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将于2月12日举行成立大会,我们衷心祝福理事会能完成“译同名”的民族使命。愿与理事会共勉之!


参考文献

1 《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第二版),2003年7月,中国标准出版社
2 高更生《现行汉字规范问题》,2002年12月,北京商务印书馆
3 刘兴策《语言规范精要》,1999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4 吕冀平、戴昭铭《当前我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问题》,2000年3月,上海教育出版社
 

(原载2004-02-08马来西亚《南洋商报•人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