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同文”到“译同名”
谈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方向
杨欣儒
“书同文”与文字改革
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后,对中国文化有巨大的贡献,其中之一就是书同文。他以秦国文字为基础,彻底废除六国文字和异体字,对汉字有计划地进行改革,整理出一套以笔画比较简便的小篆体文字,作为全国通行的文字。秦始皇的书同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有意识组织的文字改革运动,也是最富有成效的汉字规范化工作。
汉朝对汉字的规范也相当重视,同样有有编写正字课本、规范汉字的习惯。从唐朝开始,直到宋、辽、元、明都有人进行字形规范的编撰。这是民间进行的文字规范化工作。而早期民间也尝试创造简体字,这些所谓的“俗字”“手头字”在民间广为流行,说明过去民间也很重视汉字的改革。
文字的改革工作从过去到近代,都在持续不间断。中国自1949年开始,对汉字改革工作非常积极,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其中包括了“四定”,即字有定量、定形、定音和定序。汉字的定量工作包括整理异体字、更改生僻的地名字、更改计量单位名称用字、制订《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汉字的定形成果主要是制订《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汉字定音工作是对异读词进行审音,修订和公布《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汉字的定序是确定汉字单字排列的先后顺序,当局已公布了四种查字法草案,供文化界、教育界和出版界试用。
中国除了积极地进行文字整理工作,也重视推行词形和词语的规范化工作。目前开始进行的是异形词的整理,2001年12月19日中国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发布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2002年5月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增补本)增收了1200余条新词新义,这也是中国词语规范化工作的其中一项任务。
我国的译名工作
中国从书同文开始,至今对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仍不遗余力地在进行中。而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目前只是一个起步。我们正迈向语言规范化的道路,刚开始的是译名工作。
在讨论我国的译名之前,我们可以参考中国地名人名的翻译工作。
中国在1999年3月4日发布了《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系列国家标准,包括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和阿拉伯语六个部分。译写导则的总则是:(1)地名专名一般音译;地名通名一般意译。(2)惯用汉字译名和以常用人名命名的地名,仍旧沿用;其派生的地名,原则上同名同译。(3)地名译写应采用该国官方出版的地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文献中的标准地名。(4)地名译写使用的汉字表以各(国家)表音译表选用的汉字为准。
根据上述总则,《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部分)Great Island的译名是“格雷特岛”(“格雷特”是专名,音译;“岛”是通名,意译)、Lake Talquin的译名是“塔尔昆湖”、St Mary’s Bay的译名是“圣玛丽湾”、River Seven译为“塞文河”、East Linton 译为“东林顿”。其他译名也有一定的准则,例如专名中的介词with用连接号“-”表示,例子有Huyton
with Roby,译名是“海顿-罗比”。
我国地名,有些也是依据这种译名原则,例如:吉胆岛(Pulau Ketam)、旧巴生路(Old Klang Road)。不过,有些却译得很失败,例如lorong(巷)这个通名,就有些地方译为“罗弄”,更糟的是音译意译都同时出现,如Lorong
Pinang就有人译为“罗弄槟榔巷”。根据上述原则,专名是音译,通名要意译,所以Lorong Pinang的规范译名是“槟榔巷”。有些住宅区的名字,专名译法各异,有音译,也有意译,例如Taman Jaya就有“再也花园”“成功花园”的译名。不过国产车的译名“灵鹿”“花蝴蝶”“将相”等就译得很贴切。
由单音节构成的地名,汉字译写时增加相应的地名通名,如Shaw译为“肖村”。我国的译名也有类似的译法,如吉打州的Yan,我们就译为铅县。以字母r结尾的单音节地名,汉字译写时加“尔”,如Parr译为“帕尔”。
英语部分的译写导则附录A有“英语常用人名译写表”,例如Irvine的译名为“欧文”、Powell的译名是“鲍威尔”、Jack是“杰克”、Jackson是“杰克逊”、Lewis的译名是刘易斯、Louis是路易斯。这些译名可以作为我国华人洋名的译音参考。对于英语姓名的译名,北京商务印书馆在1996年就出版了《英语姓名译名手册》(第二次修订本),我国华文报章给英国人和美国人的译名,基本上应该以此书为根据。
《译写导则》的第六部分是阿拉伯语,附录B有阿拉伯语常用人名译写表。这个表的译名有些和我国的穆斯林姓名有所不同,例如Nasir译为“纳赛尔”,而我们的通用译法却是“纳昔”。Rahman在该附录里译为“拉赫曼”,我们通常不把两个相连音节中的辅音h给译出来,所以我们只叫“拉曼”。Jamal的译名是“杰马勒”,我们却译为“贾玛”。我国副首相Najib中国译为“纳吉部”,我们的习惯译法是省略了音节尾部的辅音,不把b给译出来。香港汪惠迪先生(新加坡报业控股华文报集团语文顾问)传来电子邮件,告诉我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Dato Abdul Majid Ahmad Khan的译名是“达图·阿卜杜勒·马吉德·艾哈迈德·汗”。我的答复是我国华文报章给穆斯林的译名没有那么复杂,除了封衔Dato(拿督)之外,他的译名是“阿都马吉阿末汗”,习惯上我们不叫他的家族名(阿末汗),只叫他本人的名字阿都马吉。
我国的地名人名有些有异于中国和台湾的,以下为一些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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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人名 |
中国译名 |
台湾译名 |
马来西亚译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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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 |
沙乌地阿拉伯 |
沙地阿拉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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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 |
寮国 |
寮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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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 |
纽西兰 |
纽西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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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澳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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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塞俄比亚 |
衣索比亚 |
埃索比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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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 |
肯亚 |
肯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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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senhower |
艾森豪威尔 |
艾森豪 |
艾森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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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ssein |
侯赛因 |
胡笙 |
胡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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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amar bin Laden |
本拉登 |
宾拉登 |
奥沙马、奥萨马 |
New Zealand 中国意译(新)音译(西兰)兼有,我们和台湾只音译为“纽西兰”。Australia,我们这里译为“澳洲”并不恰当,因为它是个国家,有异于亚洲、非洲、欧洲等洲。中国和台湾的译名是“澳大利亚”,这才是国家的名称,因为“澳洲”是洲名,不是国家的名称。
不过中国在人名的译法上仍有其不足之处,例如恐怖大亨Osamar,中国译为“本拉登”,台湾译为”宾拉登”,这两种译法并不符合穆斯林的译名习惯。穆斯林的名称一般只叫本身名字(Osamar),不叫家族名(Laden),正如首相Abdullah bin Haji Ahmad Badawi叫阿都拉,不叫“本”或“宾”“阿末白大威”。至于美国总统的译名,大陆叫“布什”,台湾叫“布希”,香港大陆系报纸《文汇报》《大公报》跟大陆叫“布什”,其他非大陆系报纸叫“布殊”。笔者认为大陆的“布什”译得不很理想,因为“什”是个多音字,有shi(音十)和shen(音神),我们这儿甚少人会给念成“布十”,反而叫“布神”的占大多数。
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的使命
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已在今年2月12日正式成立,主席为新闻部副部长拿督林祥才。在他的积极领导下,除了宣布Putra Jaya 为“布城”以外,我国政府部门,部长、副部长和政务次长的华文译名也终于统一了,一扫过去几家华文报各自为政的不良现象,同一个政商人物,各报却有不同的译名。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因为我们正朝向“译同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道路前进。我国内阁的统一译名经已于3月28日在各华文报正式公布并采用。
至于地名方面,我们也需要作出努力,力求我国地名有统一的译名。例如丁加奴州就有“登嘉楼”的译法,吉兰丹州的Pasir Putih有“巴西布爹”和“巴昔福地”等译名。这些地名,需要华语规范理事会译名小组的华文“正名”。笔者深信译名小组在翻译协会主席吴恒灿的领导下,我国地名的华文译名工作将会取得丰硕的成果。
其他译名如我国货币名称rinngit,本地华文报章就有“令吉”和“零吉”两种译法,事实上教育部对ringgit的译名早已经规定为“令吉”了。中国对我国货币单位名称译为“林吉特”,并不符合我们的译名习惯,所以中国宜以“名从主人”的原则改为“令吉”。
勋衔方面,有些译名还没有统一,如Tan Sri就有“丹斯里”和“旦斯里”的译法。Datuk译为“拿督”,译音会给人以为原文是Natuk,译得不理想。相信早期华人不注重马来语发音所致,结果是以讹传讹。其他如友族Samsuddin的名字,有些华文报译为“三苏汀”,也译得不好,因为“汀”不念“丁”,而是ting(厅),马来语没有送气辅音ting。由此看来,将来的译名工作我们必须谨慎行事,避免上述“积非成是”的弊病出现。
结语
现代的“书同文”除了繁体字的书写外,基本上并不会产生严重的分歧,因为我们在书写上还是有工具书的依据。只是“译同名”要我国大众传媒达成共识,还需要靠有影响力的官方机构来推动。
对于华语规范工作,许多人以为只是局限于名词的范畴而已。其实语言规范工作必须涵盖语音、文字、语法和词汇。语音、文字和语法比较没有什么争议,因为都是有工具书作为依据。语音和文字的规范工作,主要是靠华小老师去推动。目前,华小学生对于轻声、儿化、音变等语音问题不再陌生,而且老师也掌握得非常好。老师对于异体字、新旧字形的认识也比以前强得多了;笔顺、笔形等都是老师的专业知识,对老师来说都不成问题。
目前我们必须多花点心机去推动语法规范化工作,因为我们许多人还不能掌握语法知识。语法不规范主要是方言的干扰,如“你吃先”“他给钱我”“十多千”“一百千”等方言式的华语比比皆是,大众传媒更是“帮凶”。希望语法小组在罗华炎校长的带动下,能做出一番贡献。
文字、语音和语法规范工作不应囿于教育圈子,事实上影响最为显著的是大众传媒。因此电台、电视台和华文报界应该配合华语规范理事会,积极地推动规范华语,电台电视台应注意规范的语音、词语和语法,华文报界应使用规范的文字、词语和语法,尽量摆脱方言式、不伦不类的华语。
笔者认为最具有争论性的是词汇的问题。随着大批新词新语的不断涌现,何者为规范何者不规范,何者须淘汰何者须保留,如何取舍经已是当前汉语语言规范的重大课题。笔者将在以后的拙作里加以论述。华语规范理事会将来也应配合中国和台湾,整理出规范的词语,以供学校和传媒参考使用。本地事物、水果、蔬菜等食物名称,我们也应有统一的译名。如cendol的译名不宜取“煎堆”,因为那是中国的一种食品,取“晶露”则音义兼顾。
附属于新闻部的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前身是马来西亚华语规范工委会)已成立了。具有高瞻远瞩的理事会主席准备为我国的译名和语言文字规范作出一番努力。希望理事会在他的领导下,我国各友族的译名、地名、政府机构等的名称能划一,达到“译同名”的目标。这样,大众传媒在译名方面才有所适从。而语音语法文字规范化的工作,希望也将能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1
《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第二版),2003年7月,中国标准出版社
2
高更生《现行汉字规范问题》,2002年12月,北京商务印书馆
3
刘兴策《语言规范精要》,1999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4
吕冀平、戴昭铭《当前我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问题》,2000年3月,上海教育出版社
(作者为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副主席)
(原载2004.05-27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