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植物命名原則芻議+     李學勇*

 

 

  我們在中國經常使用中文說話和寫文章, 最好對每一種植物都有一個中文名字, 用起來或說起來才比較方便。可是在命名的時候應該學習萬國植物命名規約, 才能有一套大家採用的原則, 就不致造成混亂。不但在研究上或傳播知識上減少困難, 在企業經營上也可增加許多方便。王啟柱教授曾提出“牧草命名芻議”1, 以為倡導。我們希望再把這些原則擴充應用到一般植物, 森林植物, 園藝植物等。請大家提供意見, 以備將來正式建立命名原則時的參考。此處所提的原則可分為下列諸條:

 

1. 舊名的選用

1. 第一優先採用中文古籍的原名。

  任何事物的原始名稱, 並不代表特殊意義, 只是由遠古沿用而來。例如拉丁文學名中也常採用古代名子:

  Rosa(薔薇屬)古代拉丁名。

  Prunus(李屬)― 李的古典名。

  Lathyrus(香豌豆屬)― 希臘古代名。

  Cucurbita(南瓜屬)古代拉丁名。

  西洋有西洋的古名, 中國有中國的古名, 他們可以採用古代名稱, 我們也可採用古代名稱。例如:

  茄(Solanum melongena L.)在宋代《開寶本草》(973 A.D.) 即已命名, 所以至今仍沿用。

  葫蘆(Lageraria vulgaris Ser.)明代《本草綱目》(1578 A.D.) 不但命名, 且說明各品種之總稱。

 

2. 古籍原名如有明顯的錯誤, 可經考證後再加採用。

我國古代文字簡潔, 雖有各種記載, 但多語焉不詳。尤其有些古籍的作者並不是博物學家, 常僅根據參考書中之記載, 輾轉抄襲。再加上古時彫刻印刷簡陋, 圖片常有錯誤。所以常有些同名異物, 或同物異名等情形。如果發現有不十分確定的植物名稱, 應該根據現代植物學知識加以考證。定出正確名稱, 然後加以採用。例如于景誏教授在這方面的研究就相當有用。他曾考證“椿、樗 與 栲”2 與其他多種植物的古籍名稱, 值得參考。或者有人說中國古籍常不可靠, 這也就是需要考證的意思。如果不加考證就冒然使用, 當然容易發生錯誤但若因此而否定古籍原名, 恐怕更容易使名稱混亂, 無所

適從了。例如:

  南瓜 (Cucurbita moschata Duch.), 在《本草綱目》中記有“南瓜, 種出南番; 轉入閩浙, 故名。”雖然近代研究, 知道南瓜原產於南美洲, 但其自南方傳入中國, 仍甚正確, 南瓜之名仍可採用。所以中國古籍並不是完全錯誤, 我們要經過考證, 淘汰錯誤的, 採用正確者。

 

3. 整理各種俗名, 選用統一名稱。

  中文植物名稱之所以分歧混亂, 實由下列諸種原因所造成。如要整理選用, 必須搜集比較, 始能發現適當名稱。茲分別簡述如下:

  a. 直接引用的外國名, 造成混亂。

  由於日本和韓國也採用漢字, 因此許多用漢字的日本植物名常被直接引用。可是日文或韓文所指的植物和漢字的意義不盡和我國相同, 所以常發生誤解。如我國的山茶 (Camellia japonica L.) 常被插花專家稱為“椿”。據于景誏教授解釋,“日本人因山茶在春初開花, 故日本人造出從木的‘椿’字。與中國的‘椿’字形雖完全相同, 而字義則完全不同。”2 像這樣的情形很多, 必須逐一訂正而選出合適的中文名稱。

  b. 由翻譯不當而造成的名稱混亂。

  近代東西交通發達, 自外國引進的植物非常多, 許多植物都是中國古籍所未記載的, 引進的人就根據外文直接譯為中文。有些很恰當, Sweet potato, 翻譯為甘藷。但有些也很困難, 如菜豆 (Phaseolus vulgaris L.), 為美國栽培最普遍的豆, 所以美國人稱之為 common bean。可是直接譯為中文“普通豆”, 那就不太適合了。其他如王啟柱先生所舉有關 Clover 的植物, 有多種不同種屬的植物都叫做 clover

  Red clover (Trifolium pretense)“紅三葉草”

  Sweet clover (Melilotus spp.)“甜三葉草”

  Alyce clover (Alysicarpus vaginalis)“愛三葉草”(只有一片葉。)

  Bush clover (Lespedeza spp.)“矮三葉草”

  Bur clover (Medicago arabica)“刺三葉草”

  Mexican clover (Richardia scabra) (茜草科)“墨西哥三葉草”(單葉)

如果根據 clover 而統統譯為三葉草, 那就易於混淆了。

  c. 由於臆測附會以訛傳訛的名稱。

  舊時, 植物學知識較少, 對植物名稱常會用臆測的方法命名。例如, 因為相信有些植物可以治療結石病, 所以就叫它“化石草”。再如台灣通稱的颱風草 (Panicum plicata Lamk.) 的葉片成褶疊狀, 所以空氣稍一流動, 微風吹來, 也會搖動, 因此叫知風草 (來源不詳)。與颱風之發生次數毫無關係。可是有人把葉片上的橫褶 (因發育中停頓所造成) 作為預測颱風次數的標示, 把它叫做颱風草。這是以訛傳訛的結果, 應該加以改正。

 

  d. 地方名的繁雜。

  我國幅員廣, 方言又多, 同一植物在各地常有不同的名稱。例如馬鈴薯 Solanum

tuberosum), 在四川叫“洋芋”, 在東北叫“地瓜”, 在其他地方又有“洋山芋、“山葯蛋”、“土豆”等名稱。其實這些名稱都沒有錯誤, 所以並不能以對錯來決定取捨。應該在文字上容易為全國人所瞭解的作為統一的名稱。其他則作為別名或地方名。

 

2. 新名的擬定

  如果舊名或原名中找不到合適的名稱, 或者根本沒有舊名可資選擇, 就需要擬定一個新的中文名稱。但是在擬定時應有一定的原則, 才可使新擬的名稱不致混亂而易於應用。筆者參考王啟柱教授著作及其他文獻, 謹提出下列幾個原則, 冀能拋磚引玉, 集思廣益 (王氏語) 1, 共同商訂更完善的原則:

         1. 新名應以先發表而適合者為優先。

         2. 中名應能與分類學相配合。

         3. 中名字數應簡單而文意通順。

         4. 中名應能代表植物特性為佳。

         5. 中名應能避免造成混淆為原則。

 

3. 舉例說明中文名稱擬定之困難

《台灣木本植物圖譜》3 一書中, 搜集有七種植物名稱都很相似。即:

         堨掑K角金盤 (Sinopanax formosanus) (無葉色記錄)

         堨朘秅l木 (Pterospermum niveum) (無記錄)

         堨壑 (Aralia bipinnate)。葉, 堶惘ル捰,

         堨梣 (Rhus hypoleuca)。葉, 堶掩白色,

         堨梩 (Acer hypoleucum)。葉, 堶惘ル捰,

         堨桫au子 (Rubus swinhoei)。葉, 堶控K佈白色絨毛。

         堨桫C頭果 (Glochidion hayatai)。葉表面平滑, 堶惆膃釵ル桮酗礡C

  在另一本《台灣植物名彙》4中有更多的植物採用“堨捸足陘中憒W。從上面的形態記載, 大概可以看出“堨捸赤熒N思是葉片背面呈白色。但我們中文堶惆S有把背面叫做“堨捸赤滿C後來查閱日文書籍, 在緒方正資 (1931) 所著的《日本羊齒類圖集》第四輯的第178圖有關 (Gleichenia glauca Hook) 的記錄中, 有“葉……下面帶白色”的記載。他把這一植物叫做“堨捸, 把這一科叫做“堨晙魽芋C也許還有更早的文獻, 也未可知。另有寺崎留吉 (1933) 的《日本植物圖譜》中芒萁 (Dicranopteris) 的記錄中就寫作“表面蒼綠, 堶扈誑捸芋C可見日語的“堶情迄N是“下面”的意思。但他們把堨梫礂@科名、屬名及種名, 我們不能直接拿日文當中文使用。但是不幸的是早期的植物學家找不到合適的中文名稱, 就不管合不合中文的文意, 只是把日文的漢字移植, 如秦仁昌、胡先驌 (1937) 的《中國蕨類植物圖譜5 第四輯151-153, Gleichenia 屬的三個種命名為“廣東堨捸“光堨捸角峞宋郘堨捸, 由此而使日文的“背面白色”成為中文的植物名稱。另在賈祖璋、賈祖珊 (1937) 的《中國植物圖鑑6 , 也引用“堨捸角圻W, 但在下方註為“日本名”尚無不可。其後也就不加思索的被許多植物學家呼為“堨晙魽,“堨桫搳, 以及“中華堨捸,“大堨捸,“逆羽堨捸巡它W稱。由此可知直接引用日本名稱作為中文名稱是不太適合的事。希望將來植物學家給予中文名稱時, 不妨多加考慮。務使中文名稱能符合中文意義及習慣, 才能使植物名稱易讀易記, 使科學知識易於推廣。區區陋見, 尚希專家多加討論, 期使中文植物名稱能達到合理, 簡化而統一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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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秦仁昌、胡先驌, (1937),《中國蕨類植物圖譜》, 靜生生物調查所刊。

6. 賈祖璋、賈祖珊, (1937),《中國植物圖鑑》, 上海, 開明書局。

                                                                               

 

討論                     什麼“學名      姚德懷

 

  李學勇先生這篇文章堨帢覂撽啎B字母印出的是植物學中的“學名”。什麼是“學名”?據《辭海 (1947) “學名”等條:

【學名】(Scientific name) 動植物等之名稱, 拉丁語記之, 為萬國學術界通用之名詞者, 謂之學名。學名由二語或三語而成, 即二名法與三名法是也。

【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 生物學命名法之一種, 亦稱複命式、二命式。由二名詞連續而成。上為屬名, 下為種名; 例如鼠之學名作 Mus decumans, 其上 Mus 為屬名, 其下 decumans 為種名。此法為瑞典 林娜氏 (Linnaeus) 所創。又有在種名後附命名人之名者, 例如在 decumans 後附 Hall, 此即命名者之名也。

這本來很清楚。台灣詞典至今沿用。但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 內地“學名”的釋義改了《現代漢語詞典“學名”條:

【學名】科學上的專門名稱, 如食鹽的學名是氯化鈉。

按照這個解釋,“學名”似是科學上的中文專門名稱, 不再指拉丁學名。學名的漢化再不能為“萬國學術界通用”了。再從舉例來看, 範圍似非常廣泛“氯化鈉”其實是食鹽的化學的分子結構名。再看《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學名”條:

【學名】科學上使用的專門名稱 w 煤氣的〜叫一氧化碳。

釋義跟《現漢》一樣, 但舉例奇怪, 甚至是錯的。一氧化碳是煤氣中成份之一, 不全等於煤氣“一氧化碳”也是分子結構名。這樣的“規範”會有權威性嗎?

  附記:大陸商務《现代日鉹j词典urajiro 堨捸迂囍傍戲q“〈植〉里白(里白科常綠大型多年生草”)。可知大陸也用“里白”。                            



* 李學勇先生, 前國立台灣大學植物系教授

+ 本文原載1975年台灣大學植物系學會會刊。這次刊出前作者特為重新校訂。

1. 王啟柱 (1974),〈牧草命名芻議〉,《科學農業》, 22262, (台北)

2. 于景誏 (1950),〈說椿, 樗與栲〉,《大陸雜誌》, 39373-762, (台北)

3. 劉棠瑞 (1962),《台灣木本植物圖譜》, 台大農學院刊, (台北)

4. 楊再義 (1973),《台灣植物名彙》, 楊再義版,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