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州話聲調看普通話學習者的語音錯誤類型

張勵妍

香港中文大學普通話教育研究及發展中心

 

 

漢語是一個有聲調的語言。漢語各個方言之間,聲調系統各有特點, 很多方言的論著以及跟語言教學或語音訓練有關的論著, 都會涉及到方言之間(包括方言跟普通話之間)聲調系統的比較, 出發點就是揭示出方言對應的某些規律性或特徵, 便於語言學習者掌握目的語。

 

討論普通話、廣州話聲調的對比, 過往的論述, 主要著眼於調類的異同, 揭示各調類字音對應的規律, 其中,入聲字的問題往往會重點討論;然而, 對同一調類的聲調高低(即調值)作對比的較少。1

 

筆者從普通話學習者發音錯誤的眾多實例中, 發現聲調方面的錯誤, 除了歸類性質的錯誤, 很多是跟廣州話聲調高低的特徵有關。本文嘗試從廣州話聲調的調值、調類、變調各方面的特徵, 解釋其對學習普通話聲調產生的影響。

 

一. 粵方言區普通話學習者的語音錯誤類型

 

粵方言區普通話學習者的常犯語音錯誤之中, 跟聲調有關的比例很高,根據一項語音診斷的統計(張勵妍,2000), 發音者在聲調發音, 包括輕聲、變調及字音方面犯錯的有七到八成。最近, 筆者對26位普通話教師在課堂中犯的語音錯誤作記錄, 然後作歸納分析, 得出的結論是: 在預設的10項錯誤類型中(見附錄)2, 跟聲調有關的3, 完全不出問題的教師是0,就是說所有教師都有聲調發音的錯誤; 另外, 調查中記錄下來的語音、字音錯誤的總字數399, 屬於聲調錯誤的超過一半,64%,具體的數字如下:

       

聲調

第一聲和第四聲不分

108

佔總字數 27%

調值不準

25

佔總字數 6%

變調

不依規律變調

22

佔總字數 5.5%

輕聲

說話中不理輕聲

50

佔總字數 12.5%

字音(聲調判斷錯誤)

49

佔總字數 12.2%

總字數

254

佔總字數 64%

 

下文會從廣州話的聲調特徵出發, 探討這些錯誤產生的原因。

 

. 廣州話與普通話的調類對應及調值比較

 

1.      廣州話的調值特點

 

拿廣州話的聲調跟普通話作比較, 一般會強調它們的調類數目: 廣州話九個調, 普通話四個調。了解這些不對等的調類如何互相對應, 自然是有助於掌握好普通話聲調的。但要解決聲調本身發音的問題, 還要從調值入手。我們可以看一看下面這個對應表:

 

廣州話

普通話

調類

調值

例子

調值

例子

陰平

55/53

55

陽平

11(21)

35

陰上

35

使

214(211)

使

陽上

13

陰去

33

51

陽去

22

陰入

55

 

 

中入

33

陽入

22

 

廣州話與普通話在調類方面的對應其實有很強的規律性, 只有入聲三個調比較複雜(下面第四點會談到)

 

觀察調值方面的特點, 廣州話以平調為主,從對應的角度看, 只有陰平的55調廣州話與普通話都是平調,互相對應。不過, 廣州話陽平的11(21) 調, 與普通話半上聲211調相近; 陰上的35調跟普通話陽平35調相同, 簡單來說, 就是普通話的“使” 讀如廣州話的“時”, 普通話的“時” 讀如廣州話的“使”,這種關係也是頗微妙的。王力先生說得很直接(1983), 普通話的陽平略等於廣州的陰上, 普通話的上聲(半上) 等於廣州的陽平。至於普通話去聲51調, 與陰平的另一調值53調類似, 同為降調。這樣看來, 粵方言人學習普通話的聲調都可以從自己的方言中找到可參照的發音。但53調和55調由於在廣州話中屬同一調類, 現實中, 使用這兩個調的情況很複雜, 這對於學普通話便帶來負面影響。

 

 

 

2.      從調值角度看一四互混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廣州話陰平調的兩個調值, 學者一般認為, 陰平調以53調為正, 55調是變體, 但同時又指出“說廣州話的人一般不容易感覺高降調和和高平調有甚麼分別”(饒秉才等,1981), 也承認“在新派讀音中55調和53調有混同的趨勢, 越是年輕的廣州人越是如此”(李新魁等,1995) 。在香港人中, 這種趨勢無疑更甚於廣州, 話語中唸55調值是主流(林建平,1999)。試問, “一班53人” 和“訓練班55(量詞和名詞之別), 有誰會講究兩個“班” 的區別; “東53 和“東55方”(單用和連讀之別), 又有誰會意識到“東” 有一個53的原調, 而“東方” 的“東”只是受後一字影響才變調讀55?

 

這種混同趨勢意味著一般人特別是年輕人, 已逐漸不能辨別陰平調中有5355兩個調值。但事實上我們發現, 這並非表示55調和53調在人們口中已經完全合併為55調, 53調實際上並沒有消失,對於5553調使用的情況和出現的條件,林建平的研究有具體的分析(林建平,1999), 他的結論可以說明這幾點:1.在香港的粵語中, 陰平調以55調為常; 2. 陰平字唸53調多半是在詞首, 而且受詞尾的字調影響; 3.在嚴肅的、正規的語體中(如讀書、報告、演講等), 53調使用的機會較多, 這也跟語氣有關;3 4. 使用53調的頻率跟年齡有關。

 

香港人粵語中55調和53調相混的這一特徵, 對學習普通話的高平調55和高降調51, 不可避免的產生影響, 前述第一點列出的數字已經證明了這一點。我們具體分析上述錯例, 發現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特點:

 

首先, 一四聲相混的情況很嚴重, 但第四聲混進第一聲的並沒有出現壓倒性的傾向。本來, 廣州話中有53併入55的趨勢, 學習普通話的降調51調一貫被認為是粵方言人的難點, 但根據上述研究的統計, 第四聲(ˋ) 混進第一聲() 的有56, 而第一聲() 給讀成第四聲(ˋ) 的也不見得少, 52字。

 

進一步來看, 混讀的原因, 除了部分跟調類判斷有關之外(這一點在下面第四點會談到), 不能明顯看出受哪些條件的制約, 但是不是完全隨意混讀, 特別是原為第一聲的字, 反而讀成一個下降的第四聲這種現象,值得進一步研究。我們選出幾個例子, 嘗試探討錯誤的原因:

 

 

 

例字

錯誤情況

分析

—→ˋ

作為單音節詞使用時, 常常用了降調(ˋ)

ˋ  ˋ    ˋ     ˋ

‧一二三  錄音帶 第七課

 

‧一二三

—→ˋ

 

ˋ→—

受相鄰字調的影響, 讀成ˋˋˋ或———。

ˋ       ˋ   ˋ ˋ     ˋ

第四聲 輕聲 拉肚子 休息

—→ˋ

想強調某字, 重讀時變為降調。

   ˋ— ˋˋ ˋˋ ˋˋ ˋˋ

    發燒 大家 關心 進修 社區

ˋˋ ˋˋ

經驗 幫助

ˋ— —— ˋ— —ˋ —ˋ

    運動 家具 工作 對話 注意

ˋ— —ˋ ——

 播放 現在 方便

—→ˋ

 

 

ˋ→—

一四聲結合的詞語, 混讀的情況特別嚴重,( : 在同一人口中“發燒——” 讀成ˋ—, 而“發炎—ˊ” 卻沒錯)

這些詞語的混讀, 有的也可能跟相鄰字調高低的影響有關。

 

.方言與普通話的變調系統

 

廣州話的變調主要有兩個: 高平變調55調和高升變調35調。一般跟語義有關, 如表示小稱的“手指尾55 、“未有耐35, 名詞性變調如“罪犯35 、“書架35 等。

 

普通話的變調系統中最重要的就是上聲變調和一不變調, 它們都屬於連讀變調, 前一個字的變調是由相連的後一字的聲調決定的。上聲相連的變調, 前一字變讀上聲(ˊ+ˇ); “一” 和“不”在去聲前讀上聲(ˊ+ˋ), 在其他聲調前讀去聲(ˋ+, ˋ+ˊ,ˋ+ˇ)

 

普通話的另一種“特殊的變調現象”是輕聲。輕聲音節不讀任何一個聲調, 它的調值“聽感上輕短模糊”, 實際的調值取決於前一字的聲調, 在陰陽去聲後讀短促的31, 在上聲前讀短促的44(宋欣橋,1993) 也有學者把輕聲調值更具體描述為“陰+2”、“陽+3”、“上+4”、“去+1”顯示它們在不同聲調後面的細微差別。(徐世榮,1999)

 

粵方言人要應付普通話的變調, 並不能從廣州話系統中得到多少幫助。相反, 跟普通話比較, 廣州話中,因跟某些聲調相鄰而發生變調的情況並不普遍; 至於輕聲系統則完全沒有。檢視上述研究中的錯例, 可窺見粵方言人在掌握普通話變調方面的困難:

 

1.      上聲變調問題較小, 但忽略一不變調的情況較嚴重。一不變調中, “一”的錯誤又較“不” 的多 (“一”要是用原調第一聲讀, 大部分情況下都會是錯誤的); 變讀去聲的錯誤又較變讀上聲的多(“ˊ+ˋ” 的組合讀起來較自然, 而“ˋ+, ˋ+ˊ,ˋ+ˇ” 的組合,ˋ容易變成—)

 

2.      輕聲的“輕短模糊” 的調值,粵方言人模仿起來實在不容易, 沒有大量的語言接觸難以得到輕聲的語感。廣州話聲調的特點以平調為主, 粵方言人也不善於控制音長去表現輕聲的“短促”, 廣州話雖然有“短促” 的入聲, 但主要用韻尾來體現。從我們記錄的錯例來看, 輕聲調值不準有兩種類型, 上聲後的輕聲讀成55調(好嗎55), 沒有短促的感覺; 其他聲調後的輕聲一律讀成11調(明白11, 東西11), 不短促, 也沒有微降的特色。

 

3.      說普通話時完全忽略輕聲, 是粵方言人極為普遍的現象。他們對判斷輕聲詞完全沒有把握, 就是知道了, 也不能保證在說話中就能作出自然的反應。根據上述研究的統計, 沒有讀出輕聲的例子包括了語法輕聲或習慣輕聲等各種類型, 數目有50個。除了“的、地、了”這些已經發生韻母變化的輕聲詞外, 輕聲詞普遍受到忽略。

 

4.      上面提到廣州話有55調和35調兩種變調, 它們對學習普通話也有負面的影響。某些字,因為廣州話中的變調而改變了調類, 當人們利用對應規律去類推普通話的聲調時, 就會產生錯誤的判斷, 如“英文” 的“文”, 廣州話變調為陰上聲35調, 按調類的對應規律, 類推普通話上聲214調, 讀如“穩”。事實上, 應該循“粵陽平11調→普陽平35調” 的規律類推, 但廣州話口語中的這個變調干擾了正常的類推。在上述的統計中這種錯誤的例子有(括號為錯讀音):

 

英文(), 聽到(), 聽不到(), (), 有錢()

 

至於變調為55調的字也有類似的情況, 如“蚊” 常常被讀成陽平35調“文”, 不過“蚊” 的原調從來不出現(李新魁,1995) 人們不知其為變調; 55變調的詞語多為口語詞如“第尾55”、“烏蠅55”、“靚5555, 在普通話中都會改說別的詞語, 錯誤也就不會轉移過去。因此這類錯誤較少。

 

. 入聲問題

 

廣州話跟普通話的聲調系統其中一個最顯著的差異, 就是廣州話保留了古入聲系統, 在普通話中, 入聲消失, 入聲字併入平(陰平、陽平)上去三聲:

廣州話

普通話

入聲調類

調類

例子

陰入55

去聲

陰平

陽平

上聲

中入33

去聲

陰平

陽平

上聲

陽入22

去聲

陽平

陰平

 

這種調類對應不整齊以及一對多的現象, 使粵方言人在判斷入聲字的普通話聲調時, 常常出錯。

 

上面提過,一四聲相混的原因, 部分是判斷錯誤造成的。舉例來說,中入聲的“約” 在普通話讀陰平, 但中入聲也同時對應陽、上、去三個調, 因此難以類推成功。類推錯誤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從調值的角度看,中入聲跟陰去聲調值同為33調, 如果“約”按“陰去→去聲”的規律類推, 得出的普通話聲調就會是去聲51調。其他兩個入聲也有同樣的情況, 陰入與陰平(55調)、陽入與陽去(22調)調值相同, 因此都會出現同樣性質的類推錯誤。

 

根據研究中記錄下來的字音錯誤, 屬於入聲類推錯誤這一類型的有(括號為讀錯的聲調):

 

陰入→普ˋ: 目的()成績(ˊ)(ˊ)重複(ˊ)(ˊ)(ˊ)

                  →普—: (ˊ)

                  →普ˊ: ()

                  →普ˇ: (ˊ)

中入 →普ˋ: (ˊ)

         →普—: (ˋ)(ˋ)

                  →普ˇ: (ˊ)(ˊ)

 

 

. 總結

 

粵方言人把自己語言中聲調高低的固有習慣, 帶到普通話中, 造成了調值控制方面的錯誤; 另一方面, 由於調類系統及變調系統的差異, 對應時出現聲調判斷的困難, 也造成了粵方言人說普通話時大量的聲調錯誤。主要的幾種錯誤類型歸納如下:

 

‧一四聲互混

 

跟聲調高低控制有關(調值)

‧輕聲調值不準

‧“一、不”不按規律變調

‧忽略輕聲詞語

 

跟聲調判斷有關(調類)

‧入聲字類推錯誤

‧廣州話變調字類推錯誤

 

 

[注釋]

1.       王力先生(1986) 曾指出過廣州人在這方面的毛病。

2.       調查用的“語音、字音錯誤記錄表” 為教統局2001年發出的“普通話科教師語文能力評核——課堂語言運用” 評核用表的一部分。

3.       李新魁(1995)認為, 變調嚴格限於口語中, 書面化的言語中, 不會出現變調。(他認為55是變調的一種)

 

[參考文獻]

王力(1983,6), 《廣東人怎樣學普通話》。香港萬海語言出版社

施仲謀(1986), 《廣州話普通話語音對照手冊》。香港華風書局有限公司。

饒秉才等(1981), 《廣州話方言詞典》。香港: 商務印書館香港分館。

李新魁等(1995) , 《廣州方言研究》。廣東人民出版社。
何文匯(2001), 《粵音自學提綱》。香港教育圖書公司。

宋欣橋(1993), 《普通話語音訓練教程》。吉林人民出版社。

徐世榮(1999), 《普通話語音常識》。語文出版社。

林建平(1999), 〈香港粵語陰平調值商榷〉。第七屆粵方言研討會。

張勵妍(2002), 〈從普通話診斷服務看粵方言區人的語音難點〉。首屆全國普通話水平測試學術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