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語教學” 問題淺析
一. 問題的產生
![]()
作為香港政府的一項教學語言政策, “母語教學”的問題由來已久。在殖民時代, 港英政府的政策是禁止用本土語學習, 普及學校教育以後,就讀英文中學的學生的一直比讀中文中學的高,到90年代初,用英語學習的學生超過90%。(曾榮光,1997,p232)
早期把這種現象作為問題提出來的有兩個關鍵的文件。1982<<國際顧問團報告書>>指出“教學語言的疏離性與普及教育的包容性的互相衝突”, 認為要解決普及教育及英文中學主導的矛盾,是政府頒令初中用廣州話(中文) 教學。1990<<四號報告書>>提出“中英混用引致中英不通”,批評混合語的使用, 建議向學校發出“確實的指引”, 勸諭校長採用正確教學語言(中文) 。
二. 有關教學語言的政策文件
![]()
直接影響當前政策的是1996年的《教統會六號報告書》和1997年9月的《中學教學語言指引》(下稱《指引》)。它們的要點是:
1.
由98開始在所有官津中學實施中文授課; 與此同時, 證明有條件(學生、教師、支援措施)的學校, 可獲批准保留英語教學;
2.
學校的教學語言在“中學一覽表”公佈;
3.
增加英語教學資源以保證英語水平;
4.
訂定教師基準資格以保證教師語言能力。
在政府公佈英文中學名字, 以及部分學校為保留英語教學提出申請、教署評核的這段期間, 社會上即時引起了不少震撼。而政策實施以來, 也出現各種的反響。
三.
政策引申出的問題
![]()
1. 強化母語/英語教學的對立, 鞏固英語優勢
《教學語言指引》開宗明義強調政府鼓勵母語教學, 但所見的效果顯然是適得其反。
母語教學淪為次等教學 學校爭相保住英語教學原狀, 學生(家長) 爭入英文學校, 母語教學淪為次等教學。1999年一項調查顯示, 接近一半的中文中學學生被訪者認為自己是次一等的學生, 而這些學校被訪的老師和校長有一半有相同看法。(Poon,Y.K.2000,p362) (語常會,2001)當時報章刊登的一些議論發人深省:
“熒光幕上, 幾個中學生淚眼盈眶, 認為所讀學校不被列為英語學校是一種恥辱……校長和老師也滿臉不悅, 認為教署評核失實。……看見校長和學生為了不能用英語上課而咬牙切齒、痛哭流涕, 心中真是感慨不已。” (陳中禧, 教協轉載星島日報,1998)
英文學校的標籤效應更強 政府公佈114所學校可用英語教學,英文學校的標籤更強, 正如一項調查的負責人所說:
“…the Chinese medium instruction policy was good, but the way the
government implemented it brought about very negative results – the labeling
effect on schools and students, i.e. English-medium schools are labeled as good
schools whereas Chinese-medium schools as second class schools.” (Poon,Y.K.2000,p362)
有一些調查顯示,比較“英中” 和“中中” 兩批成績好的學生, 他們的自-我形象,並無大差別。(Poon,Y.K.2000,p359)正如研討會的講者說(徐碧美1999), 學生的自尊感主要受成績影響而非教學語言。雖然如此, 但如今英文中學的優質地位在分流中受到強化, 便跟“(成績)好學校” 等同, 標籤效應有增無減。這種效應的結果,最終把想保留英語教學的學校推向直資/私營化, 強化了精英制,與融合教育的方向背道而馳。
2. 求與供嚴重不均造成不平等
對英文學校的需求來源於學生、家長的選擇。家長希望子女入讀英文中學的傾向性是很明顯的。語常會在99年的檢討報告中也承認,九成英中家長和約四成中中家長支持學校用英語授課。(語常會,2001)
因此, 英文中學的驟然減少勢必令市場選擇機制激化, “供不應求”使英語教學的價值更高,而競爭學額中, 產生嚴重的不公平現象。據一項統計(曾榮光,1998,p10), 可用英語學習(語言能力第一, 三組) 的學生約40%,英中學額只有26.92%。學額的區域分佈又極為不均(港島33.78%,九龍區33.5%,新界20.63%),英中集中在中西區、灣仔區、
九龍城區, 其他區不能滿足40%學生升英中, 機會最大的中西區(49.37%)與最小的離島區(1.12%)比率極懸殊。英中學額, 又因為直屬制度, 只有平均不到一半供統一派位。 另外, 很多學校也不可能聚集85%語言能力屬一, 三組的學生, 而滿足《指引》對英中學校提出的條件。
3. 主導政策的中英語言能力分組機制, 依據不可靠
據《指引》, 中一的學生,在中英能力分組中屬一、三組別的是否達到85%的規定,決定了學校教學語言的選擇。這個語言分流機制,成為了政策的主導。而此分流的根據是草率的, 它“單憑小學升中的學能測驗——一個只測中文和數學能力的常模參照測試”
得出的結果“缺乏令人信服的評估根據”。(曾榮光,2000,p235)這樣一個不可靠的機制, 卻決定了全部中學及學生的命運, 絕不合理。
4. 英文中學確保有效地採用英語教學,與所收學生能力下降有矛盾
《指引》強調採用英語教學必須確保具備足夠條件,包括學生符合規定的比例, 但升中派位機制的改變(五組改三組、一條龍),所收學生平均能力會下降,這個按英語能力分流所形成的精英體系勢必不能維持。這顯現了政府內部政策之間互相抵觸,為此,政府也不得不作出補救,提出“中英並行”。
5. 政府含混過關----2001中英並行議案
對於上述一點, 在2001年2月立法會上, 羅范椒芬也坦然承認: “我們細心分析這些學校(114所英文中學) 目前的收生情況, 不難覺察到有些學校, 有部分學生並不符合利用英語學習的基本條件, 包括有些是第三、第四組別, 甚至少數第五組的學生都在英文學校內。”
“2005年後每一所小學都會有第一至第三組的學生。在這個制度下, 將來中學校內的學生的能力差異可能進一步擴大, 很難確保每一名被派往英文中學的學生都適合以英語教學。” 事實上, 這正好證明當初評定的114所學校的根據是草率的, 當時嚴謹的評審變得毫無意義。現實反映的情況是, 英中和中中的學生, 程度將逐步拉近。這樣一來, 能有“足夠條件” 採用英語教學的學校將逐步減少, 按道理,政府似應似在此刻堅持“母語教學” 的大原則, 豈料相反, 議案提出三項措施:
1) 處理英中學生差異,( 放寬“不許用中文”) 2)中中考慮在高中轉英, 3)中中在初中考慮部分轉英(增潤英語活動)。後兩點針對中文中學, 也有放寬的意味,不提確保學校採納“母語”
及制裁違反者。這種政策, 以至過往的教學語言政策,實際上都是一種含混過關的例子(muddling throuht), 對事情沒有長遠的審慎的考慮。 (曾榮光, 1997,
p235) 有團體批評政府母語教學倒退,政策搖擺不定。(教協會, 2001,2,12)
四.
政策面對的僵局
![]()
母語教學優勢未顯
教學語言政策98年全面實施, 至今母語教學的優勢是否已經呈現? 語常會的調查(1999) 顯示中中學生在1) 喜歡學校採用的教學語言,2) 自己敢於發表意見,3) 能在課堂上熱烈討論,4) 和老師關係融洽, 這四方面, 比率高於英中的學生。有學者指出, 採用母語教學, 可以刺激較高層次的思考, 不應光是把英語教學的課程翻譯過來而不做提高。(徐碧美,1999) 英語學校, 即使錄取了好學生, 如教學語言效能不佳, 等於犧牲了優秀學生的學習, 使學生淪為次等。(李國生, 蔡寶瓊1999) 中中在和英中的比拼中,是否真正發揮出母語的高效能, 始終還是存疑。比拼中同樣存疑的,是母語教學有沒有削弱英文能力。中文中學或轉中文的中學要維持跟英文中學一樣的英語水平, 不容易令人信服。而以英語作每一科的媒介(盡可能營造語言環境), 事實上有助英語能力的培養, 即使是使用混合語, 人們一般認為無傷大雅。
英語仍主導香港社會
英語的市場價值,決定香港仍處於英語主導的時代。母語教學的好處在心理上敵不過英語是優勢語言的現實。曾榮光指出的一個選擇機制顯出了教學語言政策的僵局: (曾榮光,1997,
p238)
顧主、高等院校à英語為主導的升學及就業的市場結構;
家長à選擇有較高市場價值的英語, 成績好必優先選擇英文中學
學校、辦學團體à要收好學生, 必採用英語教學
英語的功能優勢既不容置疑, 學生必爭如英文中學,學校必爭用英語教學,很多校長和老師,雖承認用中文教學的效能,但同時又憂慮好學生的流失和整體學生素質的下降,無怪乎學校贊同現有教學語言政策的程度並不高。(Poon,Y.k.2000, p362)
英中的減少又令這選擇的機制激化, 加上標籤效應,學生能用英語學生,學校有條件用英語教學,已標籤了其優等地位,家長追求“好”學校是理所當然,並不能怪他們“對母語教學抱有錯誤的看法”(第六號報告書)。
五.
問題解決需要的條件
![]()
上述的僵局在仍是英文主導的商業社會, 不易打破, 依本人的看法, 要改變的關鍵一環, 是中文中學要顯示理想的output, 扭轉“好學校=英文學校”的觀念。這些學校, 應該是:整體學生成績理想;英文成績不比英中差;能實質解決在高中或預科的中英銜接問題(非舉辦一般增潤課程), 升大成績理想。
到了中文中學也形成了相當數量的“名校”,上述的選擇機制自然會改變。
六.
建議
![]()
目前, 《指引》提出的教學語言政策的施行實際已在變質, 政府和學校都在為原政策衍生的問題尋求出路。根據一項調查(Poon,P.Y.2000,p363) 得到最多學校接受的模式是:
中一-中三 中文(62%)
中四-中五 按科目劃分教學語言(38%),英文(32%)
中六-中七 英文(48%),按科目劃分教學語言(37%)
這種模式, 傾向於學校自決。
另一種模式是,根據國際顧問團的建議,政府頒令初中實行母語教學(一刀切), 到高中分流, 這種方案, 可完全避免升中競爭引起的分化和不平等, 而且, 到中四才選定教學語言, 對家長和學生來說是更有利和合理。(曾榮光, 1997, p238)
但無論是哪種模式, 政府對中文學校的扶助都應大力增強, 只有創造出更多的中文中學的樣板, 使社會和家長另眼相看, 母語教學的推行才算真正成功。
參考書目
香港教育統籌委員會(1996), 《第六號報告書》。
香港教育署(1997.9), 《中學教學語言指引》。
曾榮光(1997),<香港教學語言政策發展的回顧與前瞻>,《香港教育政策分析: 社會學的視域》, 三聯書店(香港) 有限公司。
曾榮光(1998),<英中學額分配政策的匱乏與不均等: 香港中學教學語言政策的再思>,《教育政策研討系列》, 香港中文大學。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1999), 《教學語言調查研究撮要》。
Poon, Y.K. (2000), “Evaluation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pulsory Chinese Medium Instruction Policy.” Medium
of Instruction in
香港立法會(2001.2), 教統局局長就“中英並行教學模式” 議案致詞。
陳中禧(1998),<為何不喜歡母語教育?>, 《教協報》,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教協報(1999),<為了學生, 必須選用高效能的教學語言----週年研討會報道>,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教協報(2001),<教協會強烈抗議 母語教學倒退 教育政策混亂>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張勵妍(2001)
香港中文大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論文